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 第 4号
(总第196号)
(二0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27日,对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及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2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2021年末实有人员74人,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总额3847.0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226.99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620.0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部门总收入3847.01万元,总支出4477.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55.41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93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本级“三公”经费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4.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55万元,下降58.22%;“三公”经费2021年共支出1.5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5万元,下降62.5%;会议费2021年共支出2.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1万元,增长91.82%;培训费2021年共支出5.8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17万元,下降2.81%。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固定资产净值年初余额1667.04万元,本年减少45.19万元,年末余额1621.85万元。
(五)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已启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对2021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申报、批复、结果反馈和运用工作;项目已组织实施绩效跟踪、绩效评价;未公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
(六)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发现存在预决算差异率较大、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本次审计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2021年仍存在类似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107 888.47元
(1)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报销差旅费,存在县城区域内报销伙食补助、县内出差下乡当日往返按100元/天标准报销伙食补助、下乡按100元/天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的情况,其中:伙食补助72 100元、交通费600元,共计多报销72 700元。
(2)2021年5月,支付工程结算编制费35 188.47元,工程结算编制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公务用车未进行定点保险,涉及金额3915.99元
2021年12月,支付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中心支公司公务车辆保险费3915.99元,该单位不在《德钦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定点维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维修企业清单》内。
3.挤占、挪用专项经费25 700元
(1)2021年5月,支付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还租赁补贴19 620元,使用工作推进及协调经费(德财预〔2020〕221号)列支,该事项为整改审计查出的“违规享受2020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问题,应由个人退回。
(2)2021年5月,支付2020年升平镇职工福利费6080元,用于购买食用油发放职工,使用“福利费”德财预〔2020〕1号列支。
4.农业救灾资金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60 000元
(1)2021年3月17号凭证,支付斯南**农业救灾资金30 000元,用于购买玉米15 000斤。
(2)2021年3月18号凭证,支付拖*农业救灾资金18 000元,用于购买玉米9000斤。
(3)2021年3月20号凭证,支付斯那**农业救灾资金12 000元,用于购买玉米6000斤。
5.会议费不降反增,涉及金额10 134元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决算会议费21 076元,2020年决算会议费10 942元,2021年较2020年增长10 134元,增长幅度为92.62%。
6.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3306.62元
2021年,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入差旅费核算,涉及金额3306.62元。
7.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涉及金额45 020元
2021年,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取得代开发票,且发票中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或预扣预缴)的金额为
45 020元,均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8.培训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41 320元
(1)培训费报销不规范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报销培训费时存在未附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等资料的情况,涉及金额32 390元。
(2)会议费报销不规范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报销会议费时存在无会议方案、无会议签到表的情况,涉及金额8930元。
9.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71 696.57元
2021年度,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报销部分差旅费时出差日期在前、审批日期在后,存在未经单位领导审批就已出差的情况,部分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部分乘机未履行领导审批手续;涉及金额71 696.57元。
10.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23 495.84元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存在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如将培训费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核算,将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计入办公费核算,将办公费、会议费计入差旅费核算,将水费、办公费、审计费计入电费核算,将电费计入邮电费核算等;涉及金额123 495.84元。
11.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2 269 961.78元,决算数38 470 117.85元,调整金额16 200 156.07元,预决算差异率为72.74%。
12.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 914 967.39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账面反映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财政拨款结转余额为249 325元,结转两年及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6 665 642.39元。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13.年度账表不符
(1)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报表数38 470 117.85元,账面数38 570 117.85元,报表数比账面数少100 000元。
(2)经济分类情况:2021年度“生活补助 ”报表数45 000元,账面数0元,报表数比账面数多45 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报表数0元,账面数10 937 805.34元,报表数比账面数少10 937 805.34元;“资本性支出”报表数13 196 331.67元,账面数2 303 526.33元,报表数比账面数多10 892 805.34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4.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
(1)2021年度,使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0至2021年冬春补助资金(德财农〔2021〕11号)列支沟渠修复水泥款、工人工资、沙子款及家畜补栏购牛、围墙挡墙修复、自来水管修复等费用,涉及金额190 000元,与资金《绩效目标表》内容“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服、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不符。
(2)2021年12月,支付家畜死亡补栏购牛款29 000元,使用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德财资环〔2021〕2号)开支,与资金《绩效目标表》内容“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服、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不符。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5.集中采购目录物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840元
2021年12月,支付人大换届经费,其中:购买A4纸3件840元,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16.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07 600元
2021年购买复印机1台、台式电脑3台、办公桌1套、办公设备、蒸饭机1台、海尔电视机1台,共计107 6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17.未提供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未提供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
(五)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18.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10 326 725.73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账面结转两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 784 693.13元、结转两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4 422 090.60 元、结转两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余额为119 942元。
19.部分费用报销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12 276.08元
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存在部分报销费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涉及金额112 276.08元。
20.款项支付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不一致,涉及金额
238 770.83元
2021年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存在款项支付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涉及金额238 770.83元。
21.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规范,涉及金额4 523 714.25元
(1)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存在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或不规范的情况,其中打字复印无明细清单、无“签单人”签字的共350 429.80元;其他附件不全,如无拨付进度款的结算资料、无工程验收、无“三重一大”决策资料、无凭证附件、无补助发放明细表、无支付审批资料、无银行支付凭证等,涉及金额4 123 284.45元。
(2)2021年6月,支付敦和社区文化活动经费20 000元,用于2019年“迎元旦、庆新春”活动,报销日期2021年6月27日,活动日期2019年1月1日,其中:宣传用品7100元发票日期2021年6月28日,宣传用品《采购合同》货物内容为“敦和社区防火宣传标语及宣传册制作”,与迎新活动无关,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12月25日,在活动日期1年后。
(3)2021年7月,支付云南喜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德钦分公司30 000元,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4月30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2012年5月6日。
22.部分报销审批不规范,涉及金额1 912 171.73元
2021年度,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部分资金支付存在支付在前、审批在后的情况,无资金开支审批,合同签订审批在合同签订及付款审批之后,涉及金额1 912 171.73元。
23.应缴未缴财政款,涉及金额1879.29元
2021年6月,支付敦和社区信访局下拨的信访维稳工作经费5000元,其中使用收回的职工病休多发工资1879.29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107 888.47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经收回35 060.53元(差旅费28 600元、工程结算编制费6460.53元),提供了43 500元下乡目的地为阿东村的证明(阿东村委会和党支部开具);600元为下乡生活补贴,报账时填写错误的说明;提供了不应施工单位承担部分情况的说明:6153.3元为工程预算及概算费,5192.59元工程结算编制费由于存在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德钦县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德钦县升平镇巨水村贡子顶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费2000元,由于施工方负责人已死亡,无法收回。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将15 382.05元超范围支付的费用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
2.公务用车未进行定点保险,涉及金额3915.99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相关规定。
3.挤占、挪用专项经费25 700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经收回25 700元。
4.农业救灾资金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60 000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农业救灾资金。
5.会议费不降反增,涉及金额10 134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6.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3306.62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7.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涉及金额45 020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严格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培训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41 320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严格费用报销审核,规范处理会计事项。
9.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71 696.57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差旅费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10.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23 495.84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1.预决算差异率较大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准确编报本部门预算。
12.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 914 967.39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截至2022年9月5日已上缴存量资金679 029.66元,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对存量资金6 235 937.73元进行清理,确属存量资金的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13.年度账表不符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编制会计报表时,认真进行账表核对,保证账表相符。
14.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项目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的审核,严格按项目申报文件使用专项资金。
15.集中采购目录物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840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16.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07 600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补记固定资产。
17.未提供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审计期间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18.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10 326 725.73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19.部分费用报销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12 276.08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及时向相关单位追索发票。
20.款项支付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不一致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票据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以受理。
21.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规范,涉及金额4 523 714.25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审批程序。
22.部分报销审批不规范,涉及金额1 912 171.73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以后年度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审批程序。
23.应缴未缴财政款,涉及金额1879.29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上缴应缴财政款。
(二)审计建议
1.针对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建议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预算工作,严格按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拨款单位要求进行使用,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针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的问题,建议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确属存量资金的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3.针对往来款项方面存在问题,建议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对以往年度项目进行清理并分别进行处理,对项目确已完成、票据确已齐备的及时对应核销债权债务,项目未完成票据不齐备的应及时向供应商追索。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107 888.47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经收回35 060.53元(差旅费28 600元、工程结算编制费6460.53元),提供了43 500元下乡目的地为阿东村的证明(阿东村委会和党支部开具);600元为下乡生活补贴,报账时填写错误的说明;提供了不应施工单位承担部分情况的说明:6153.3元为工程预算及概算费,5192.59元工程结算编制费由于存在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德钦县人民法院已审理终结;德钦县升平镇巨水村贡子顶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费2000元,由于施工方负责人已死亡,无法收回。剩余15 382.05元超范围支付的费用已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完成整改。对公务用车未进行定点保险、会议费不降反增、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培训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预决算差异率较大、年度账表不符的问题、绩效目标申报不完整、集中采购目录物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规范、部分报销审批不规范等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补充了部分资料并表示将在以后年度工作中积极改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相关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农业救灾资金发放不规范,涉及金额60 000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补充了相关资料。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6,914,967.39元的问题,截止2023年3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已自行上缴财政824587.14,因开展工作需要已使用5,570,163.63元,剩余520,216.62未完成整改。对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10,326,725.73元的问题,截止2023年3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已清理6,119,453.51元,未完成整改4,207,272.22元。对应缴未缴财政款,涉及金额1879.29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已自行上缴财政,完成整改。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