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及时报送2022年收回超范围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函》(德财函〔2022〕155号)文件、《关于及时报送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函》(德财函〔2022〕159号)相关要求,现结合德钦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初步拟定德钦县2022年收回超范围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分配方案。
截止2022年11月26日,德钦县到位资金231万元,其中此次收回2022年超范围使用涉农整合资金25万元,到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6万元,共计231万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调整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充分考虑全县产业发展基础、发展阶段、发展趋势,结合德钦县财政局资金分配建议。现将德钦县收回2022年超范围使用涉农整合资金25万元及到位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6万元,共计231万元,做如下具体使用方案:
德钦县农民增收产业扶持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已投入资金980万元。本次安·排收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2万元。(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六乡两镇)
“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114.8万元,已投入资金本次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万元。(主管单位:乡村振兴局;实施单位:教体局)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总投资176万元,已投入资金165万元。本次安排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万元。(主管单位:乡村振兴局;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产业发展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指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到乡镇,落实到村,责任到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完善资金管理。项目要整合涉农资金,精准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实现农户产业增收致富,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到位出成效。
(三)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制订项目建设时间表,确定项目的开工、完工时间。建立项目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通过倒排工期,加强项目建设工期的调度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工作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保障政策落实。各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培训会、印发宣传册、广播轮训、微信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农户宣传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农户逐步提农业产业生产水平,确保产业稳步增收。
(五)着力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将产业纳入发展规划,与乡村振兴产业、特色产业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推动全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
(六)加强监督考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对目标任务落实不明和工作推进不力的,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七)规定建设时限。项目应从下达资金起30日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附件:1.德钦县2022年收回超范围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及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规划表
2.财政下发资金文件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887-8412451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邮箱:dq84124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