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R204879/202500324
文  号
来 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10-22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2 14:49     浏览次数: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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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1000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0.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城乡规划、水务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户外广告、招牌、灯箱、布标及宣传标语设置的规范管理;负责对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确实需要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和“门前五包”管理,依法查处市容整治和门前五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监督,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做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工作。

13.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4.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

所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

2、德钦县建筑业管理中心(德钦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3、德钦县住房保障中心(德钦县房地产业服务中心)

4、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定额站

5、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副科)

6、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副科)

7、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副科)

8、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

1、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站

2、德钦县建筑业管理中心(德钦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3、德钦县住房保障中心(德钦县房地产业服务中心)

4、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定额站

5、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副科)

6、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副科)

7、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副科)

8、德钦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9、德钦县住建局机关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离休0人,退休0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运用现场宣传教育手段共纠正出店经营260余起,整治流动摊贩220余起,整治清理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材料、垃圾等160起,清理县城主次干道违规及破损布标18个,清理在县城绿化带、树木、护栏及公共场所乱拉绳索乱晒衣物和杂物80次。在老医院广场规范设置20个钢架雨棚式临时土特产销售点行政许可6件,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2024年计划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450户,到位资金92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工450户,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全县建成垃圾热解站18座,垃圾中转站1座,配备垃圾车31辆,村垃圾箱、房、桶等488个,户用垃圾箱、房、桶等19002个,全县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91.98%,乡镇镇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覆盖率达85.7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54093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40932.7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898261.84元,增长3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898261.84元,增长34.1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增加雾浓顶新区市政一号路建设项目设施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540932.78。其中:基本支出9668061.78,占总支出的8.52%;项目支出103872871.00,占总支出的91.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573889.06元,增长32.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2940.11元,下降2.35%;项目支出增加27806829.17元,增长36.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增加雾浓顶新区市政一号路建设项目设施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68061.7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07527.30元,占基本支出的94.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0534.48元,占基本支出的5.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872871.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441462.52

统战事务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403”专项活动经费

遗属补助项目经费19219.2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专项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创卫建设资金、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

污染防治项目经费3409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托管运营项目、奔子栏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项目。

城乡社区项目经费29210442.9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综合行政执队伍执法装备购置专项经费、雾浓顶新区市政一号路建设项目、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阿墩子古城环卫保洁及垃圾填埋场设施托管运营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44584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费32875808.9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

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40932.7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94%。与上年相比减少5426110.94元,下降6.31%,完成年初预算的341.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403”专项活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本年追加项目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56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高海拔工龄工资,保险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7163.7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完成年初预算的203.4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为职工缴纳的大病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高海拔工龄工资,保险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09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托管运营项目专项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407061.3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0%,完成年初预算的648.38%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综合行政执队伍执法装备购置专项经费、雾浓顶新区市政一号路建设项目、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阿墩子古城环卫保洁及垃圾填埋场设施托管运营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本年追加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44584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本年追加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43701.7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7%,完成年初预算的260.12%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高海拔工龄工资,保险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决算为8297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390.34元,增长115.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决算为80963.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8%,完成年初预算的2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决算为20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2%,完成年初预算的80.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358.34元,增长12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68.00元,下降32.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68.00元,下降32.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支出决算为82972.03,完成年初预算的281.2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390.34元,增长115.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决算为80963.03,完成年初预算的2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00.00,决算为2009.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维修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358.34,增长127.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8.00下降32.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68.00元,下降32.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维修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534.48比上年增加53719.39,增长10.60%,主要原因本年出差及培训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443298822.24元,其中,流动资产24210316.91元,固定资产89161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37858895.9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680337996.5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69,275.4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27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7247.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9498.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749.0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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