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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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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5-08
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10・23”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08 09:41     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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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10・23”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2024年12月20日)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德钦佛山五十九砂石场“10・2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德政复〔2023〕76号)

3.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批表等法定执法文书

(二)评估组织

成立由德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佛山乡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整改评估组,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查阅执法案卷、电话核实责任落实情况、座谈了解的方式开展本次评估工作。

(三)评估范围

1.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2.事故善后及稳定工作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整改情况

4.属地及行业监管基本履职情况

二、事故基本情况及批复要求

2023年10月23日18时50分许,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在停机检修打砂机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工人姚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4万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从业人员违规操作、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3年12月21日,县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要求:依法对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及其负责人阿作出行政处罚;督促各相关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一)事故法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及负责人阿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分别足额缴纳31万元、2万元罚款,相关处罚程序已全部办结,执法档案完整,本案已于2024年8月23日正式结案。

2.事故死者姚全的善后赔偿事宜已于2023年10月24日全部办结,赔偿资金114万元足额兑付,家属情绪稳定,未发生信访维稳问题。

(二)事故相关企业整改情况

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已就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内部整改,重点强化了机械设备检修作业管理,明确要求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配合、停机断电并挂牌警示;对现场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日常施工中加强了现场巡查和安全提醒,严禁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三)属地及行业监管履职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要求约谈砂石场相关负责人,就事故暴露出的无证经营、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提醒告诫,要求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佛山乡人民政府已将该砂石场纳入辖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范围,定期到现场了解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基本安全要求,提醒从业人员注意作业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1.个体工商户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普遍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随意性较大。

2.一线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违规作业风险依然存在。

3.偏远山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监管力量有限,难以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监管。

五、评估结论

经评估,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10・2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法定责任追究已全部执行完毕,事故善后工作妥善完成,相关企业已开展针对性整改,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已履行约谈提醒和日常督促职责。截至评估之日,全县未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本次事故整改评估结论为:合格。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1.持续督促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巩固整改成效,严格落实机械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2.加强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指导,通过事故案例警示、现场口头宣讲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偏远山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

4.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无证经营砂石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附件:

德钦县佛山乡五十九砂石场“10・2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评估组成员名单及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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