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佛山陆捌沙石场“8・21”一般机械
伤害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2025年10月17日)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德钦佛山陆捌沙石场“8・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德政复〔2024〕44号)
3.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延期缴纳罚款批准书等执法案卷材料
(二)评估组织
成立由德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佛山乡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整改评估组,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查阅执法案卷、电话核实、现场问询的方式开展本次评估工作。
(三)评估范围
1.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2.事故善后处置及维稳工作落实情况
3.事故沙石场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
4.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二、事故基本情况及批复要求
2024年8月21日16时41分许,德钦县佛山乡陆捌沙石场(个体工商户)发生装载机侧翻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作业人员雀某海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该沙石场未办理采矿许可和用地审批,安全管理缺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经调查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10月18日,县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要求:
1.依法对德钦县佛山乡陆捌沙石场及负责人陆某作出行政处罚;
2.督促沙石场全面落实整改,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3.县自然资源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开展打非治违;
4.在批复后一年内组织开展事故整改评估。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德钦县佛山乡陆捌沙石场罚款345000元、负责人陆某罚款20160元,经批准延期缴纳后已全部履行到位,执法程序完备、档案齐全。
2.事故善后赔偿事宜已于2024年8月22日全部办结,赔偿资金足额兑付,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未发生信访维稳问题。
(二)事故相关企业整改情况
德钦县佛山乡陆捌沙石场针对事故暴露出的无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缺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现场警示标志缺失、违规操作机械等问题开展内部整改:
1.停止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现场作业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装载机;
2.补充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强化作业人员口头安全提醒,杜绝违规操作;
3.负责人陆捌加强现场日常巡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落实基本安全管控要求。
(三)属地及行业监管履职情况
1.县自然资源局已按要求开展砂石场打非治违行动,对该无证沙石场进行整治,督促关停整改;
2.佛山乡人民政府将该沙石场纳入辖区日常安全巡查范围,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安全提醒,督促落实安全要求;
3.县应急管理局持续跟踪整改进展,通过电话、现场问询督促企业巩固整改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
1.个体工商户类砂石场安全基础薄弱,无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管理随意性大;
2.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机械设备的风险依然存在;
3.偏远山区小型砂石场监管力量有限,常态化全覆盖监管难度较大。
五、评估结论
经评估,德钦佛山陆捌沙石场“8・2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已全部执行到位,善后工作妥善完成,事故沙石场已开展针对性整改,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已履行整治、巡查、督促职责,截至评估之日,全县未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本次事故整改评估结论为:合格。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1.持续督促该沙石场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无证生产、违规作业行为;
2.深化全县砂石场行业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3.加强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宣传,提升负责人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4.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偏远山区小型经营场所巡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