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卫生健康局)
组织机构
办公地址: 德钦县行政中心二楼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 0887-8413556
职责职能

单位名称:德钦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德钦县升平镇行政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887-8413556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迪庆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藏)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藏)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藏)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德钦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县委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德钦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督查、考评、收发、宣传、信息、会议、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综治维稳、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河长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股(医疗应急股)

  疾病预防控制股(医疗应急股)。按照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以及国家、省有关传染病防治方案,拟订我县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除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艾滋病、性病、丙肝疾病。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外的传染病常规监测、防控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健全完善传染病跨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拟订艾滋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规划、政策、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牵头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健康德钦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防震减灾、紧急医学救援和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管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股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股:牵头制定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县免疫规划、政策、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常规监测、防控和免疫效果评估;实施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企业标准备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有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医政股(行政审批股、人事科教股)

  医政股(行政审批股、人事科教股):负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负责全国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考工作。推进医学会各项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县委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县直部门和中央、省、州驻德钦单位有关干部的医疗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来德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基层卫生健康股(药政管理股)

  基层卫生健康股(药政管理股):负责制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残疾人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

  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修订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修订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医共体改革工作。

规划发展与信息股

  规划发展与信息股:承担健康德钦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卫生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项目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及监督管理。

中(藏)医药管理股

  中(藏)医药管理股:负责拟订中(藏)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中(藏)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藏)医业务工作。参与拟订中(藏)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藏)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藏)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藏)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藏医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其他综合性中(藏)医药事务工作。牵头组织德钦县大健康产业(医疗产业、医药产业、保健食品产业、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健康养老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组织藏医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