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德钦县升平镇政法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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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承办乡镇和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译本。
(五)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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