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总体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研究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日
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总体工作方案
前言 背景、意义与总体要求
德钦县属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县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避险搬迁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县域长治久安的重要出路。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搬迁全流程及后续发展,离不开精准高效的金融支撑。群众安居置业、产业转型升级、生产生活改善,均需持续稳定的金融保障。
本方案所指金融支持是整合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业态,充分运用信贷、保险、担保等工具,为搬迁提供全周期综合金融服务。旨在鼓励银行机构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主动加强与财政贴息政策的联动,针对搬迁安置、公共服务及后续产业,通过“优惠利率+财政贴息”模式切实降低融资成本;鼓励保险机构积极争取保费补贴政策倾斜,针对工程安全、农业生产及群众财产,构建“财政补贴+保险保障”机制,确保金融活水精准灌溉搬迁工程的每一片土地,温暖搬迁群众的每一户家庭,为打赢这场县城避险搬迁的攻坚战、持久战提供坚不可摧的金融堡垒。
全县相关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支持避险搬迁作为未来三年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要坚持“全县统筹、金融先行、精准滴灌、全周期服务”的总方针,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劲头,推动金融资源向搬迁领域高度集聚、金融政策向搬迁主体大力倾斜、金融服务向搬迁一线深度下沉。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体系化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德钦发展全局、保障区域安全稳定、促进人民幸福安康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中央关于防灾减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决策部署,紧扣省、州、县关于县城避险搬迁工作安排,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搬迁安置有序、产业就业有路、生活保障有力、未来发展有望”核心目标,积极构建“目标协同、政策联动、产品互补、服务集成、风险共担”的金融支持生态系统。通过规划引领、供需匹配、创新驱动、科技赋能、普惠共享,打造金融支持避险搬迁“德钦模式”,为群众新生活与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紧密结合
由县级层面建立顶层金融支持协调机制,统一政策、标准、监测与考核,确保金融资源符合搬迁总体规划与新城功能定位。针对搬迁农户、城镇居民、小微企业、项目单位等不同对象,围绕安居、经营、消费、风险保障等需求,按支持主体、需求类型精准分类,制定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准入标准、利率费率优惠、风险容忍度和服务流程。
(二)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协同发力
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政府强化政策引导,建立“政银企保担”风险共担机制,运用财政贴息、保费补贴等工具,降低机构成本与风险,提升服务意愿与能力。
(三)改革创新与风险防控并行不悖
在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坚守定位指标达标前提下,鼓励机构进行担保方式、信贷产品、保险服务创新,推出匹配搬迁周期的长期贷、循环贷、随借随还产品,推动保险向事前预防、事中减损延伸。同时严守风险底线,健全搬迁金融业务监测预警体系,强化贷款“三查”与保险核保理赔,防范信用、流动性、操作与声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四)短期纾困与长期培育有机统一
1.着眼当前纾困。搬迁初期聚焦应急纾困,精准对接搬迁户融资需求,辅以组合贷、他行负债授信免扣减等方式解决群众安置、基本生活、企业过渡资金难题。
2.谋划长远培育。以高度的前瞻性,积极引导资金投向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等未来增长点,同时同步提升搬迁群众金融素养与信用意识,夯实长期发展基础。
三、体系化工作目标(至2028年末)
(一)信贷增长与结构优化目标
1.总量目标。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避险搬迁及后续发展提供各类融资总额突破2亿元。
2.结构优化目标。
主体结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搬迁群众首贷户数累计新增不低于200户。
期限与成本结构:中长期贷款占比稳步提升。对符合条件的搬迁相关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力争低于同类同档次贷款平均水平。
(二)保险保障深化与拓展目标
1.覆盖面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搬迁农户主要种养品种覆盖率达到100%,且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公众责任等责任险在重点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2.保障水平目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实现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升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保额显著提升。
3.服务效能目标。持续优化保险理赔流程,强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压缩理赔办结周期,全面提升服务质效,有效压降理赔争议发生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群众满意度。
(三)金融服务质效跨越目标
1.可得性目标。在集中安置区,实现至少1个标准化金融网点或多功能普惠金融服务站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账户、支付、存款、取款、汇款)对搬迁成年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便利性目标。安置区商户非现金支付受理环境改造完成率100%。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金融机构实施上门服务,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做切实可行的“一户一策”服务方案,限时办结,解决问题率达100%。服务满意度达98%以上。
3.满意度目标。搬迁相关金融业务投诉办结率100%,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95%以上。金融机构服务搬迁主体的主动对接率、需求响应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银行机构:实施“安居、兴业、普惠”三大工程
(一)安居工程:满足多层次住房安居与消费需求
针对县域搬迁群体差异化需求,建立“一户一策、按需配贷”精准滴灌机制,通过入户尽调为每户建立专属档案,构建“宜居、安居、消费、理财”全流程产品体系。
1.“惠民宜居贷”系列。
针对升平镇搬迁安置户及叶枝镇搬迁户安置房装修、建造或购买需求,按用途推出期限最长20年、单户最高金额80万元的贷款产品,执行优惠利率,根据贷款期限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采用信用、自然人保证担保、不动产抵押、存单质押、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灵活方式。
2.“居民搬迁安置贷”系列。
就升平镇搬迁安置户及叶枝镇搬迁户购买安置房、自建房建设以及生产经营周转、创业发展需求等实际用途,分别计划推出最高50万元、最长期限10年以及最高100万元、最长期限10年的贷款产品。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家庭人口、安置面积、实际资金需求及还款能力合理核定,执行优惠利率。此外,可结合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现金流特点,采用适配的分期还款方式。
3.“购房安居贷”系列。
针对所有在新县城有购买住房意愿的个人,推出额度适配实际购房价格、期限较长(借款期限和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65岁)、执行优惠利率,以不动产抵押的贷款产品。
针对拥有村民住宅合法资格的农户用于购置、委托代建、自建住宅及装修,可提供最高50万元、最长期限10年的贷款,执行优惠利率,以信用或抵押担保的贷款产品。
4.“生活消费贷”系列。
针对新县城内有稳定收入且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客户,为满足购置汽车、大型家电、子女教育、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等消费需求,基于公积金、社保、纳税等数据,推出纯信用授信,线上申请,极速放款,期限最长7年、最高金额100万元,执行优惠利率,且至2026年12月31日可按照《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为满足有抵押物的搬迁户有关购置汽车、大型家电、子女教育、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等消费需求。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和个人综合信用情况授信,推出最长期限5年的信用贷款或最长期限7年的抵押贷款,执行优惠利率。
5.“稳心理财服务”系列。
设置结构清晰、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产品与服务组合,满足搬迁户及广大居民“求稳、求安、求增值”的核心需求,除活期、定期存款外,还提供专属理财产品,旨在将金融服务与风险防范、知识普及深度融合,引导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科学理财。
(二)兴业工程:催化产业重构与就业创业
实施“三农领航、小微护航、创业启航”三大计划。
1.三农领航计划。
金融赋能三农,坚持农民主体、产业支撑、精准滴灌三位一体协同发力。在农业层面,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强化信贷倾斜与利率优惠,引导其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围绕县域新主导产业绿色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等,锁定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的搬迁农户、合作社、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存货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将农户深度嵌入产业链条,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让农民在产业增值中分享收益,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在农村层面,聚焦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特色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拓展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经验,激活农村资源要素,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给予更优惠的利率和更长的贷款期限。在农民层面,精准对接创业就业需求,破解融资难题,提升帮扶小额信贷效能,提升农民内生动力,让农民成为产业发展的参与者与受益者。
2.小微护航计划。
持续巩固深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成果,针对搬迁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建立“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培育机制,依托“融信服”及政银企合作平台,聚焦设备换新、酒店民宿装修、农产品加工设备迭代、冷链仓储改造等重点领域,精准对接我县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2025年基础上力争发放更多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年度累放金额持续增长。同时,深化“专精特新”及“民特优新”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构建“初创培育—小巨人成长”的梯次进阶机制,引导更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对发展势头良好但受搬迁扩产短期资金承压的企业,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模式,避免资金断档,助力企业爬坡过坎、提档升级。
3.创业启航计划。
由县人社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核,针对在新县城自主创业的个体户及小微企业主,提供期限不超过3年、单户最高额不超过30万元,执行优惠利率,分期还本,以信用或自然人保证担保的贷款产品,由地方财政给予贴息,形成“扶上马、送一程”的全程护航机制。
(三)普惠工程:夯实金融服务网络与数字底座
1.物理网络优化布局。
辖内银行机构在新城区核心商业区规划建设集智能化、体验化、社交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旗舰支行。
2.数字金融深度渗透。
“智慧社区”金融生态圈:推动银行API接口与安置区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便民电商等平台对接,实现物业费、停车费、社区团购等场景的无感支付和嵌入式信贷。
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所有手机银行APP必须推出“长者模式”,具备大字体、语音播报、远程视频客服协助等功能。保留并优化存折、存单等传统凭证服务。
账户服务升级:推广个人简易开户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的工资卡、社保卡开立和激活服务。优化代发工资、各类补贴批量入账流程。
支付环境全面升级:联合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对安置区所有商户开展“收款码”升级活动,确保支持主流支付工具。推动公共交通、农贸市场、卫生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景全面实现非现金支付。
二、保险业:构筑“灾防、产保、人护、责担”四维保障网
(一)灾防维:强化巨灾与自然灾害风险抵御
1.地震巨灾风险核心保障。强化地震巨灾风险兜底保障,将政策性地震综合灾害保险作为民生保障重点,通过政府主导、机构具体承办,将居民主要日常生产、生活用房(含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人等对象纳入保险保障范畴,对因地震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保险赔付。
2.多灾因综合财产保险。提供家庭综合财产保险,保险范围扩展至因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等导致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如电器、衣服、家具等)损失。并针对用户需求推出不同档位套餐。
(二)产保维:保障生产经营连续性
1.农业生产“稳定器”。将我县传统粮食作物(包含青稞、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完全成本保险愿保尽保。并针对葡萄、中药材、牦牛、林麝、食用菌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开发“成本+价格”复合保险或“保险+期货+订单”模式,锁定成本和基本收益。
2.企业财产“减震器”。为搬迁企业提供“企业财产综合保险”,对小微企业推出“小微企业财产保全保险”套餐,费率优惠,保障关键资产。
(三)人护维:守护生命健康与家庭福祉
1.意外风险“防护伞”。
针对建筑、物流、环卫等高危行业就业人员,推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根据不同保额需求提供不同方案,由雇主或行业协会统一投保。
针对农村居民,提供年保费低廉,覆盖基础意外伤残和医疗费用保障的“农村小额意外保险”,并根据不同需求提供不分年龄和工种、全家共享保额的2-3人、4-8人的“家庭意外保险”保险套餐。
2.健康医疗“补充层”。
全力推广与基本医保无缝衔接的“惠民保”,重点保障医保目录外的高额医疗费用和特定药品。鼓励家庭为单位参保。
积极推广针对地方常见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的“慢病管理保险”,融合健康监测、用药提醒、医生咨询、药品及手术预约等服务。
3.养老与生命“规划师”。
提供更加惠民的“搬迁家庭支柱定期寿险”,保障经济主力,防止家庭因变故而返贫。
推广面向中老年人群的“养老年金保险”,与养老社区服务对接,提供多样化的养老解决方案。
(四)责担维:参与社会治理与风险化解
1.社区综合责任险。保障因公共设施管理瑕疵、高空坠物、火灾爆炸、群体性活动等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成为社区管理的“稳压器”。
2.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安置区涉及的建筑、工贸等行业依法推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安置区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大型餐饮单位及食品生产企业。
4.雇主责任险。鼓励各类用工单位投保,有效转嫁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协同效能提升与金融生态建设
(一)创新“政银企保担”多方合作模式
1.“安居乐业”综合服务模式。针对一户家庭,由银行提供“装修贷”,保险公司配套“家财险”,提供从资金、施工到风险保障的一站式服务。
2.“产业共同体”联动服务模式。针对一个特色农业产业链(如“龙头企业+合作社+搬迁农户”),由政府农业部门推荐、担保公司提供链式担保、银行提供产业链贷款、保险公司承保种养和价格风险,形成闭环。
(二)构建强有力的风险缓释与政策激励体系
1.财政金融工具包。
(1)贷款贴息政策
涉及到此次金融支持县城避险搬迁的贷款贴息政策,严格遵循国家关于财政金融协同的有关政策要求,并充分结合地方财政支持,具体涵盖以下两类:
国家部委政策贴息:依据中央财政部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金发〔2026〕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24〕11号)、《2026年云南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实施方案》(云市监办函〔2026〕4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帮扶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贷款”等执行国家及省级层面的贴息政策。
地方财政创新贴息:为进一步降低特定对象融资成本,作为“惠民宜居贷”的配套支持,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向以下两类情况提供提供年化利率1%,共5年的政府贴息:一是升平镇搬迁安置户申请用于一次性全额支付安置房补缴房款的贷款部分;二是以80万元为核定基准,对叶枝镇被征拆户安置赔偿款未达基准额度的,其“回迁安置”住房统规自建资金缺口对应的贷款部分。
(2)担保保障政策
持续深化“银担”合作机制,鼓励银行加强与融资担保公司协同,提供差额担保或增信服务,重点对搬迁户抵押物不足的融资缺口部分予以支持,从而有效满足群众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覆盖面。
(3)保费补贴政策
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政策性地震综合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迪政办发〔2025〕17号)部署,自2025年起,在州、县人民政府统筹部署下,已将德钦县行政区域内居民主要日常生产、生活用房(含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人等对象纳入至政策性地震综合灾害保险保障范畴,并按照30%、70%比例由州、县财政全额承担该产品所有保费。
由县级财政对升平镇涉搬迁户中非公职人员家庭支柱给予1年期“人身伤害意外险”全额保费补贴。
2.监管评价与引导。
立足县域金融监管支局履职权限,以搬迁信贷资金专款专用、闭环管理、精准赋能为核心,强化全流程用途管控与正向激励引导,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投向搬迁安置、配套建设、后续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严防资金挪用、空转与违规使用。
(1)健全县域监管评价体系,压实资金管控责任
以资金用途合规性、投放精准度、服务实效为核心,建立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专项监测与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通过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台账核对、用途穿透检查等方式,全程跟踪搬迁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用于房地产炒作、理财投资、非搬迁类项目建设等违规领域。对资金管控到位、投放精准、风险可控的机构予以正向激励;对用途管控不严、违规挪用、风险突出的机构,及时采取监管提示、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措施,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2)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刚性约束引导
将金融机构支持搬迁工作成效(含资金用途管控、信贷投放规模、服务覆盖度、风险防控水平),作为年度监管评价、业务创新试点申请、财政性存款存放分配、监管评优评先的核心参考依据,实行“评价—运用—整改—提升”闭环管理,以刚性约束倒逼金融机构严守资金用途、提升服务质效,切实以监管评价引导金融资源高效保障县域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施全民金融素养提升与权益保护行动
1.系统性金融教育工程。
编印系列读本:编写《避险搬迁金融知识手册》电子版及纸质版,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通过地方融媒体中心发布及线下基层网点强化宣传,实现搬迁户对金融知识及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建设金融驿站:在新县城所辖村(社区)设立“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角”。
开展“金梅朵”宣讲:组织金融机构业务骨干、志愿者成立宣讲团,深入村(社区),开展巡回讲座,重点讲解权益保护、反诈骗、征信知识、合法借贷、保险功用等。
2.全流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事前透明:督促金融机构以醒目方式公示搬迁相关产品的费率、风险、违约责任等。
事中规范:严格执行产品“双录”和风险提示。严禁捆绑销售、违规收费。
事后维权:依托已建立的“德钦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建立“线上+线下”快速调解通道,继续拓宽畅通与司法部门的诉调对接机制。
第三部分 组织保障与分步实施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决策体系
1.金融机构层面。由德钦金融监管支局牵头总体部署推进,各银行、保险机构必须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或指定牵头部门。制定本机构的行动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报德钦金融监管支局备案。
2.涉搬迁社区(村)层面。负责本辖区需求摸排、政策宣传、对接服务、信息收集反馈、风险排查与矛盾初调等工作。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路径
第一阶段:体系构建与全面启动期(2026年3月- 2026年6月)
1.印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机构完成子方案制定并报备。完成首轮全覆盖需求摸排,建立“一户一档”、“一企一策”基础数据库。
2.全面推出“安居工程”系列产品,确保第一批个人购房贷款以及升平镇非公职人员户家庭支柱“人身意外伤害险”落地。开展首轮大规模金融知识集中宣传。
3.“兴业工程”产品体系发布并开始对接。初步建立“政银保担”合作示范项目。
第二阶段:重点攻坚与深度服务期(2026年7月- 2028年6月)
1.金融支持重心从“安居”向“兴业”和“普惠”深化。产业贷款、创业贷款等实现规模化增长。数字金融在安置区深度渗透,线上业务占比大幅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信用评价开始应用。
2.金融服务全面融入新城区经济社会运行。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金融支持避险搬迁典型案例和品牌产品。开展中期全面评估,根据形势变化优化调整后阶段政策。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与长效机制转化期(2028年7月- 2028年12月)
1.对三年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总结评估,形成 《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三年工作总结报告》,主动将“德钦模式”成果打造为具有战略高度、民生温度和新闻价值的权威故事。
2.研究并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德钦县搬迁后经济社会长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实践证明有效的临时性、专项性政策,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的金融支持长效机制。固化联席会议、风险共担等成功机制。完成金融支持工作与县域正常金融运行管理的平稳交接。
三、营造氛围与强化宣传引导
1.权威解读。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由工作专班领导、专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定期解读政策、介绍产品。
2.典型报道。深入挖掘金融机构倾力支持、企业和群众借助金融发展成功的生动故事,进行系列报道。
3.成果展示。每年举办“金融支持避险搬迁成果展”,以数据、图表、案例形式向社会公开成效。
4.舆情管理。建立金融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本方案由德钦金融监管支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德钦县金融支持避险搬迁主要任务分解表(2026-2028年)
2.德钦县金融机构搬迁金融产品与服务清单(首批)
附件1
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主要任务分解表(2026-2028年)
序号 | 任务 领域 | 核心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与量化指标 (年度分解)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组织领导与顶层设计 | 1.1强化机制建 | 1.深入政府相关部门、涉搬迁村(社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调查研究,明确金融支持县城避险搬迁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2.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正式印发《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总体工作方案》,并围绕方案部署,着手开展具体工作。 3.召开全县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动员部署大会,完成思想统一与任务下达。 | 德钦金融监管支局 | 2026年5月 |
2 | 1.2构建“1+N”政策体系 | 各银行保险机构完成本机构《行动子方案》制定与报备,确保与总方案同频共振。 | 各银行保险机构 | 2026年5月 | |
3 | 信贷支持体系(银行) | 2.1“安居工程”:满足多层次住房安居与消费需求 | 1.推广运用“惠民宜居贷”“居民搬迁安置贷”“购房安居贷”“生活消费贷”“稳心理财服务”等金融服务。 | 各银行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4 | 2.2“兴业工程”:催化产业重构与就业创业 | 实施“三农领航、小微护航、创业启航”三大计划。 |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德钦县人社局、各银行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
5 | 2.3“普惠工程”:夯实金融服务网络与数字底座 | 1.辖内银行机构在新城区核心商业区规划建设集智能化、体验化、社交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旗舰支行。 2.数字金融深度渗透:“智慧社区”金融生态圈、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账户服务升级、支付环境全面升级。 | 各银行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
6 | 保险保障体系(保险) | 3.1“灾防维”:强化巨灾与自然灾害风险抵御
| 1.强化地震巨灾风险兜底保障,将政策性地震综合灾害保险作为民生保障重点,通过政府主导、机构具体承办,将居民主要日常生产、生活用房(含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人等对象纳入保险保障范畴,对因地震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保险赔付。 2.提供家庭综合财产保险,保险范围扩展至因火灾、爆炸、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等导致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如电器、衣服、家具等)损失。并针对用户需求推出不同档位套餐。 | 德钦县应急管理局、 各保险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7 | 3.2“产保维”:保障生产经营连续性 | 1.将我县传统粮食作物(包含青稞、玉米、小麦、马铃薯、油菜)完全成本保险愿保尽保。并针对葡萄、中药材、牦牛、林麝、食用菌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开发“成本+价格”复合保险或“保险+期货+订单”模式,锁定成本和基本收益。 2.为搬迁企业提供“企业财产综合保险”,对小微企业推出“小微企业财产保全保险”套餐,费率优惠,保障关键资产。 |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德钦县工信局、各保险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
8 | 3.3“人护维”:守护生命健康与家庭福祉 | 推出意外风险“防护伞”、健康医疗“补充层”、养老与生命“规划师”等产品。 | 各保险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
9 | 3.4“责担维”参与社会治理与风险化解 | 推出社区综合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产品。 | 德钦县应急管理局、各保险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
10 | 协同效能提升与金融生态建设 | 4.1创新“政银企保担”多方合作模式 | 推出“安居乐业”综合服务模式、“产业共同体”联动服务模式。 | 各银行保险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11 | 4.2构建强有力的风险缓释与政策激励体系 | 1.在国家部委发布的贷款产品贴息以外,为进一步降低特定对象融资成本,作为“惠民宜居贷”的配套支持,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向升平镇搬迁安置户申请用于一次性全额支付安置房补缴房款的贷款部分,提供年化利率1%,共5年的政府贴息。 2.持续深化“银担”合作机制,鼓励银行加强与融资担保公司协同,提供差额担保或增信服务,重点对搬迁户抵押物不足的融资缺口部分予以支持,从而有效满足群众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覆盖面。 3.保费补贴政策,德钦县行政区域内居民主要日常生产、生活用房(含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行政区域内所有自然人等对象纳入至政策性地政综合灾害保险保障范畴,并按照30%、70%比例由州、县财政全额承担该产品所有保费;由县级财政对升平镇涉搬迁户中非公职人员家庭支柱给予1年期“人身伤害意外险”全额保费补贴。 | 德钦县财政局、升平镇人民政府、各银行保险机构 | 按年度目标推进 | |
12 | 5.1健全县域监管评价体系,压实资金管控责任 | 以资金用途合规性、投放精准度、服务实效为核心,建立金融支持搬迁专项监测与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通过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台账核对、用途穿透检查等方式,全程跟踪搬迁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用于房地产炒作、理财投资、非搬迁类项目建设等违规领域。对资金管控到位、投放精准、风险可控的机构予以正向激励;对用途管控不严、违规挪用、风险突出的机构,及时采取监管提示、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措施,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 德钦金融监管支局 | 持续推进 | |
13 | 5.2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实施刚性约束引导 | 将金融机构支持搬迁工作成效(含资金用途管控、信贷投放规模、服务覆盖度、风险防控水平),作为年度监管评价、业务创新试点申请、财政性存款存放分配、监管评优评先的核心参考依据,实行“评价—运用—整改—提升”闭环管理,以刚性约束倒逼金融机构严守资金用途、提升服务质效,切实以监管评价引导金融资源高效保障县域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 德钦金融监管支局 | 持续推进 | |
14 | 全民金融素养提升与权益保护行动
| 6.1系统性金融教育工程 | 1.编写《德钦金融支持县城避险搬迁宣传手册》电子版及纸质版,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通过地方融媒体中心发布及线下基层网点强化宣传,实现搬迁安置户对金融知识及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开展“格桑花”宣讲,组织金融机构业务骨干、志愿者成立宣讲团,深入村(社区),开展巡回讲座,重点讲解权益保护、反诈骗、征信知识、合法借贷、保险功用等。 | 德钦金融监管支局、升平镇人民政府、叶枝镇人民政府、各银行保险机构 | 2026年5月 |
15 | 6.2全流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1.事前透明:督促金融机构以醒目方式公示搬迁相关产品的费率、风险、违约责任等。 2.事中规范:严格执行销售“双录”和风险提示。严禁捆绑销售、违规收费。 3.事后维权:依托已建立的“德钦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建立“线上+线下”快速调解通道,继续拓宽畅通与司法部门的诉调对接机制。 | 德钦金融监管支局、各银行保险机构 | 持续推进 |
说明:1.本表旨在将《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总体工作方案》中的战略目标与重点任务,分解为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年度行动清单,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关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清晰、落实到位。
2.量化指标将作为年度考核的核心依据,请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本表将根据实际情况,经金融支持德钦县城搬迁工作专班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2-1
德钦银行机构支持县城避险搬迁产品一览表
目录 | 信贷产品名称 | 贷款用途分类 | 对象 | 额度 | 用途 | 期限 | 利率 | 担保方式 | 承办机构 | 备注 |
金融支持德钦县城避险搬迁创新信贷产品 | 惠民宜居贷 | 以实际用途划分 | 升平镇搬迁安置户及叶枝镇搬迁户 | 最高80万 | 安置房装修、建造或购买移民安置房 | 最长20年 | 按同期同档次LPR执行,最终以市场、政府、银行、搬迁户共同协商决定 | 信用、自然人保证担保、担保公司担保 | 农商行德钦支行 | 升平镇搬迁安置户申请用于一次性全额支付安置房补缴房款的贷款部分,可享受年化利率1%,共5年的政府贴息。 |
搬迁安居贷
| 生产经营 | 升平镇和叶枝镇范围内涉及搬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户 | 根据安置房价格界定,最高100万元 | 生产经营周转、创业发展等 | 最长10年 | 1-5年期执行利率3.0%,5年期以上执行3.5%。 | 安置房预抵押权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住房贷款 | 升平镇及叶枝镇范围内的搬迁人员 | 根据安置房价格界定,最高50万元 | 安置房购买、自建房购买 | 最长10年 | 1-5年期执行利率3.0%,5年期以上执行3.5%。 | 安置房预抵押权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其他现有信贷产品 | 个人消费贷款 | 个人消费贷款 | 年龄在18周岁至65岁的公民 | 最高100万元 | 个人消费 | 最长7年 | 1年期LPR加5个BP | 信用、保证、抵押、质押 | 农商行德钦支行 | |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 生产经营 | 升平镇和叶枝镇范围内涉及搬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户 | 最高1000万元 | 生产经营项目及周转 | 最长10年 | 1年期LPR加65个BP执行 | 信用、保证、抵押、质押 | 农商行德钦支行 | ||
购房安居贷 | 住房贷款 | 所有在叶枝镇购房的个人 | 根据实际购房价格合理确定 | 购买住房 | 借款期限和借款年龄之和最长不超过65岁 | 5年期以上(不含)最低利率按5年期以上LPR减45BP执行,5年期以下最低利率按1年期LPR加5BP执行 | 不动产抵押 | 农商行德钦支行 | ||
农民购建房贷款 | 住房贷款 | 拥有村民住宅合法资格的农户。 | 最高50万元 | 用于购置、委托代建、自建宅基地上村民住宅及装修 | 最长10年 | 1-5年期执行利率3.0%,5年期以上执行3.5%。 | 信用、抵押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网捷贷 | 个人消费贷款 | 有稳定收入且正常缴纳公积金客户 | 最高100万 | 个人消费 | 最长7年 | 1-5年期执行利率3.05%,5年期以上执行3.5%。 | 信用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房抵贷-消费 | 个人消费贷款 | 有消费需求且有抵押物的搬迁人员 | 根据房屋评估价界定 | 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等消费 | 最长7年 | 1-5年期执行利率3.05%,5年期以上执行3.5%。 | 抵押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惠农e贷-消费 | 个人消费贷款 | 有消费需求的升平镇和叶枝镇范围内搬迁农户 | 最高30万元 | 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等消费 | 最长5年 | 执行利率3.05%。 | 信用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信用卡分期 | 个人消费贷款 | 持有农商行、农行信用卡人员 | 以实际额度为准 | 购买家具、家电等 | 按需申请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惠农e贷-经营 | 生产经营 | 升平镇和叶枝镇范围内搬迁农户 | 最高30万 | 农村生产经营 | 最长5年 | 1-5年期执行利率3.0%,5年期以上执行3.5%(针对符合优惠利率政策的客户最高可下浮20BP) | 信用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惠农e贷-抵押 | 生产经营 | 最高1000万 | 最长10年 | 抵押 | ||||||
惠农e贷-乡旅贷 | 生产经营 | 升平镇和叶枝镇搬迁户中从事乡村旅游业态的经营户 | 最高50万元 | 新建、改扩建、装修经营设施和日常经营周转。 | 最长10年 | 1-5年期执行利率3.0%,5年期以上执行3.5%。(针对符合优惠利率政策的客户最高可下浮20BP) | 信用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小微企业贷款 | 小微企业贷款 | 升平镇和叶枝镇范围内涉及搬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确定 | 资金周转、固定资产购置、生产经营 | 根据实际情况界定 | 以银行实际口径为主 | 信用、抵押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政策性创业贷款 | 生产经营贷款 | 叶枝镇自主创业的个体户及小微企业主 | 最高30万 | 用于生产经营 | 最长3年 | 按同期同档次LPR加90BP执行 | 信用 | 农商行德钦支行 | ||
理财 | 活期存款 | - | 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利率以机构发布为准。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定期存款 | - | 固定期限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具体利率以机构发布为准。 | ||||||||
大额存单 | - | 期限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3年和5年,存续期可多次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按照活期计息。具体利率以机构发布为准。 | ||||||||
理财产品 | 个人理财 | 农银时时付:1元起购,1万元之内可快速赎回,可还信用卡,理财支付两不误。近7日年化利率1.06%,风险低。 | 农行德钦县支行 | |||||||
附件 2-2
德钦保险机构支持县城避险搬迁产品一览表
险种 |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 | 保费 | 特别约定 | 承办机构 | 备注 |
团队人身伤害意外险 | 意外伤残/身故 | 30万 | 200元左右(实际金额以各机构产品为准) | 保单中意外伤残赔付、意外伤害医疗赔付及意外住院津贴给付标准按各机构实际产品方案为准。 | 德钦县各保险机构 | 由县级财政对升平镇涉搬迁户中非公职人员家庭支柱给予1年期“人身伤害意外险”全额保费补贴。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3万 | |||||
意外住院津贴 | 1.8-2.7万元 | |||||
“人人福”家庭家庭意外保险 |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意外住院津贴 | 每份家庭保额分配方式:意外身故伤残给付共享30万、意外医疗费用补偿2万、意外住院津贴共享9000 | 589(适用2-3人);698(适用4-8人) | 该保险不分年龄、工种,全家共享保额 | 人保财险德钦支公司 | |
“乡居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 | 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和室内装潢) | 100000.00 | 200元 | 1.本保单分项保险金额如下:家庭财产户主房保额为10万元,室内财产保额1万元,室内财产损失按照实际损失核定,室内财产保险金额分项赔付占比为:家用电器占4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30%,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30%,累计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室内财产保险金额1万元,其中家用电器每件赔偿金额不超过1000元,衣物及床上用品每套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的每件赔偿金额不超过500元;2.附加家庭住房附属建筑物财产损失厨房保额2万元、大门保额0.5万元、围墙保额0.5万元、附房房保额6万元(两栋及以上平分保额计算);3.折残值处理,最高不超过10000元,损失金额50000元以内的不作折残处理。4.附加地震责任保额5万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20%。5.《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家庭住房附属建筑物财产损失保险》条款保险每次事故损失金额在1万元及以内的无免赔,损失金额超过1万元的绝对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10%。6.有经营性质(如:饭店、小卖铺、民宿等等)的房屋不在此方案承保范围内,如有承保出险后我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7.同一户村民有两套及以上房屋的,需注明承保标的是新房还是旧房(备注:承保房屋必须为有人员居住的房屋)。 | ||
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室内财产) | 10000.00 | |||||
附加家庭住房附属建筑物(房屋附属建筑物) | 90000.00 | |||||
附加地震(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 | 50000.00 | |||||
德钦助微保 | 财产损失保险(综合险) | 房屋主体(含装修)50万元(注:估值投保金额4000.00㎡*屋建筑面积=投保金额);钢筋混泥土结构(承保范围;小酒店、民宿企业、其他个体工商户) | 600.00元 | 1.免赔: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2.附加扩展水箱、水管爆裂保险(通用型)(2025版)条款;累计赔偿金额10万元;3.房屋及附属设施(室内装修)保险金额占比:房屋占比总保额的50%,附属设施(室内装修)占比总保额的:50%; | ||
财产损失保险(综合险) | 房屋主体(含装修)100万元(注:估值投保金额4000.00㎡*屋建筑面积=投保金额);钢筋混泥土结构(承保范围;小酒店、民宿企业、其他个体工商户) | 1000.00元 | 1.免赔: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2.附加扩展水箱、水管爆裂保险(通用型)(2025版)条款;累计赔偿金额10万元;3.房屋及附属设施(室内装修)保险金额占比:房屋占比总保额的50%,附属设施(室内装修)占比总保额的:50%; | |||
财产损失保险(综合险) | 房屋主体(含装修)100万元(注:估值投保金额4000.00㎡*屋建筑面积=投保金额);钢筋混泥土结构(承保范围;小酒店、民宿企业、其他个体工商户) | 1000.00元 | 1.免赔: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2.附加扩展水箱、水管爆裂保险(通用型)(2025版)条款;累计赔偿金额10万元;3.房屋及附属设施(室内装修)保险金额占比:房屋占比总保额的50%,附属设施(室内装修)占比总保额的:50%; | |||
关爱安康(新市民专属) | 一般医疗费用补偿 | 200万 | 根据不同年龄段界定 | 等待期:30天;免赔额:2万元;给付比例:80% | ||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费用补偿 | 200万 | 等待期:30天;给付比例:80% |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1万 | 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给付比例80%;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500元 | ||||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 | 50万元;20万元 | 500.00元; | 给付比例80%,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5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每次免赔日数3天,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90天,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100元,总给付日数180天;给付比例80%,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5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每次免赔日数3天,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90天,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100元,总给付日数180天。 |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 5万元;4万元 | |||||
意外住院津贴 | 1.8万元;1.8万元 | |||||
货物运输险 | 保障政府物资、企业设备、居民家私等在搬迁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运输风险 | 7万元 | 800.00元 |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适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18-65周岁),意外身故残疾保额,附加医疗伤害保额 | 意外身故残疾保额60万元/人;附加医疗伤害保额6万元/人 | 540.00元/人 | 扣除200元绝对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进行赔付;意外住院津贴100元/人/天,免赔3天,全年累计最高赔偿180天,每次最高赔偿30天。 | 永安财险德钦营销服务部 | |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保险期限=工程期限 | 工程合同:意外身故残疾60万元人;意外医疗6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费率为1.5‰。 | 按造价进行承保 | 1.免赔:意外医疗免赔200元,赔付比例80%;意外津贴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付90天,全年最高赔付180天。 |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保险期限=工程期限 | 工程合同:意外身故残疾60万元人;意外医疗6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费率为1.2‰。 | 按造价进行承保 | 1.免赔:意外医疗免赔200元,赔付比例80%;意外津贴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付90天,全年最高赔付180天。 | ||
车上货物运输保险 | 新县城搬迁车辆运输货运的损失 | 每车货物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 费率:0.1‰-3‰(具体费率运输前双方协商商定) | 不低于2000元或标的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具体免赔运输前双方协商商定) | ||
家庭专属意外险 | 符合条件的搬迁计划生育家庭(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人员) | 意外身故3万元、意外伤残/烧伤3万元、意外医疗3000元 | 60.00元 | 意外医疗(100元免赔后80%赔付)、住院津贴(30元/天,单次90天、全年180天)。 | 中国人寿德钦营销服务部 | |
意外身故6万元、意外伤残/烧伤6万元、意外医疗6000元 | 100.00 元 | 意外医疗(100元免赔后80%赔付)、住院津贴(50元/天,单次90天、全年180天)。 | ||||
云南国寿爱家保(2023县域版) | 综合意外保障,含普通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以及机动车、水上、轨道交通、飞机等多场景交通意外保障 | 普通意外身故/伤残15万元,意外医疗2万元,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全年最高1.8万元);交通意外额外保障:机动车/水上/轨道交通各10万元,飞机50万元 | 360.00元 | |||
小微企业类团体保险 | 搬迁后正常进行相应生产特为3人以上企业 | 1.意外伤害(保额12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万); | 1.180.00元 | |||
老年人专属意外险(70周岁以上版) | 7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搬迁居民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烧伤、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 | 累计47400.00元 | 60.00元 | 意外身故/伤残/烧伤各2万元,意外医疗2000元(100元免赔后80%赔付),住院津贴5400元(30元/天,单次90天、全年180天) | ||
货物运输险 | 保障政府物资、企业设备、居民家私等搬迁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运输风险 | 7万元 | 800元 | 大地财险 | ||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适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18-65周岁),意外身故残疾保额,附加医疗伤害保额 | 意外身故残疾保额60万元/人;附加医疗伤害保额6万元/人 | 540.00元/人 | 扣除200元绝对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进行赔付;意外住院津贴100元/人/天,免赔3天,全年累计最高赔偿180天,每次最高赔偿30天。 | ||
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保险期限=工程期限 | 工程合同: 意外身故残疾60万元/人;意外医疗6万元/人;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 劳务合同:意外身故残疾60万元/人;意外医疗6万元/人;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 | 按造价进行承保 | 1.免赔:意外医疗免赔200元,赔付比例80%;意外津贴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付90天,全年最高赔付180天。2.免赔:意外医疗免赔500元,赔付比例70%;意外津贴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付90天,全年最高赔付180天。 |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保险期限=工程期限 | 工程合同:意外身故残疾60万元/人;意外医疗6万元/人;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 劳务合同:意外身故残疾60万元/人;意外医疗6万元/人;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 | 按造价进行承保 | 1.免赔:意外医疗免赔200元,赔付比例80%;意外津贴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付90天,全年最高赔付180天。 2.免赔:意外医疗免赔500元,赔付比例70%;意外津贴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付90天,全年最高赔付180天。 | ||
团体员工意外伤害保险 | 适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3-70周岁),意外身故残疾保额,附加医疗伤害保额 | 意外身故残疾保额10-60万元/人;附加医疗伤害保额6-16万元/人,食物中毒身故/伤残20/60万/人,食物中毒医疗6-16万/人,猝死20万元/人,救护车费用2000元,拓展医保外费用,拓展二次手术。 | 按职业类别,保额进行承保 | 扣除100元绝对免赔额后按90%的比例进行赔付;意外住院津贴200元/人/天,免赔3天,全年累计最高赔偿180天,单次最高给付90天。 | ||
百万医疗,中老年医疗保险 | 适用于搬迁人员,(45-80周岁) | 一般医疗300万元/人,重大疾病医疗责任300万/人,公共交通(飞机100万/人,汽车10万/人,轮船10万/人,火车10万/人,)恶性肿瘤100万/人,恶性肿瘤院外特定药品。 | 按年龄进行投保 | 一般医疗责任和重大疾病医疗责任共享免赔2万元,其余责任0免赔,除以有社保身份购买,但未以有社保身份进行结算,给付比例为60%,其他未特别说明的,给付比例100%. | ||
爱家保综合财产险 | 适用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人员,意外,财产,责任,健康综合保障保险. | 1.家庭人员意外:燃气意外伤害100-200万,意外身故20-40万,意外伤残10-20,意外医疗,食物中毒20-40万. 2.家庭财产: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施40-80万,室内装潢10-30万,室内财产4-8万,附加水暖管爆裂保险4-8千元。 | 按保险保障金额投保 | 保障被保险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每户3-7人)投保时年龄0-75岁,1-6类类别赔付.意外医疗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元,赔付比例80%.家庭财产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为准.家庭雇主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是累计责任限额的50%,每次对第三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2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