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3〕256号
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岭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服务中心(站所)、各办公室:
现将《云岭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德钦县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云岭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印发
云岭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依据云南省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效工资施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政办法〔2010〕235号文件精神,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主要体现事业单位的公益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消除吃“大锅饭”现象,促进乡镇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有违法违纪违规的人员有处分文件,但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只发放个人绩效总量的80%,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要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再次核对,进行多退少补;试用期工作人员当年不参与二次分配;当年提前退休的人员分段计算,退休前在职几个月就按照几个月来计算,不参与二次分配;调动人员:县内单位间调动的由调入单位发放,县外调动人员,分段发放,确保不重发不漏发;调出到机关单位或者从机关单位调到事业单位,改变了身份人员,在几个月发几个月。当年辞职人员不发放年终绩效。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云岭乡人民政府各服务中心考核年度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从考核年度的1月1日起实施,对云岭乡人民政府各服务中心考核年度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组长:安**初 乡党委书记
达**楚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鲁**史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和 *芸 乡纪委书记
甲**层 乡武装部长
尼**木 乡组织委员
独**玛 乡组织干事
和 *桃 乡自然资源和城镇规划中心主任
次**初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格**玛 乡文体广电服务中心主任
扎**布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江**玛 乡水利水电服务中心主任
丁**那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云岭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成员:人事干事、组织干事、纪委副书记(考勤负责人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名,财政所工作人员一名,由乡人事干事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职称:专业技术岗位高级1022元;中职883元、初职754元;技术工人五级、四级748元;管理岗九级748元)、绩效工资(人均每月11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即上年度12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13月工资)。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分数=民主测评分+中心主任测评分+考勤测评分+分管领导测评分。绩效总额*分数%=个人所得;剩余部分嘉奖给优秀人员,有突出表现人员,搞活比例达到10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