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生态环境】
据初步统计,2025年全县国土面积为833108.56公顷。森林面积471177.02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6.56%;天然林面积564812.74公顷;草地面积79778.88公顷。
年末水资源总量380800万立方米。水利工程供水量359.3万立方米。水土保持率80.1%,堤防达标率7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04%,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10.06%。
年末全县能源消费总量20.27万吨标准煤(等价热值),比上年增长2.8%。全县能源消费量结构为: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0.3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5%;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8.9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3.3%;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7.6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城乡居民生活用能3.2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1%。全县单位生产总值(GDP)能耗比上年增长1%。
全年县城空气自动站有效采样359天,其中优358天、良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国家和省级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二级“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一级“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