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老集镇道路通行安全,消除集镇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县城避险搬迁项目建设,维护良好镇容镇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叶枝镇老集镇区域相关秩序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车辆停放,严守道路交通秩序老集镇机动车、非机动车只能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
除划线泊位外,主次干道、人行道、路口、消防通道等区域禁止违规停车。公安交管、综合执法部门将常态化巡查,对违法停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规范通道管理,严禁乱堆乱放管
公共道路及人行道属于公共通行区域,禁止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堆放货物、建材、杂物,禁止私设障碍物。沿街商户请落实“门前三包”,保持门前干净畅通。存在乱堆乱放的,执法部门将先劝导、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取消老集镇“逢十”占道赶集,严禁占道经营
因县城避险搬迁项目施工需要,即日起取消老集镇“逢十”占道赶集活动。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占道摆摊、流动售卖、堆放物品。经营活动仅限门店室内开展,严禁倚门出摊。相关部门将持续巡查,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依法处置。
请广大群众、商户自觉遵守规定,及时清理占道物品、规范停车。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叶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