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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枝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老集镇区域停车及摊位设置相关秩序的公告
日期:2026-10-26 08:50
来源:德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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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老集镇道路通行安全,消除集镇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县城避险搬迁项目建设,维护良好镇容镇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叶枝镇老集镇区域相关秩序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车辆停放,严守道路交通秩序老集镇机动车、非机动车只能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

除划线泊位外,主次干道、人行道、路口、消防通道等区域禁止违规停车。公安交管、综合执法部门将常态化巡查,对违法停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规范通道管理,严禁乱堆乱放管

公共道路及人行道属于公共通行区域,禁止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堆放货物、建材、杂物,禁止私设障碍物。沿街商户请落实“门前三包”,保持门前干净畅通。存在乱堆乱放的,执法部门将先劝导、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取消老集镇“逢十”占道赶集,严禁占道经营

因县城避险搬迁项目施工需要,即日起取消老集镇“逢十”占道赶集活动。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占道摆摊、流动售卖、堆放物品。经营活动仅限门店室内开展,严禁倚门出摊。相关部门将持续巡查,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依法处置。

请广大群众、商户自觉遵守规定,及时清理占道物品、规范停车。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叶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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