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进度表(2017年3月份)
发布时间:2024-08-22 10:26:34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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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迪庆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迪庆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报送的通知》(督字﹝2017﹞6号)及《关于报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督字﹝2017﹞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我县高度重视,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发现涉及德钦县的11个问题,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对环境保护议题的收集研究力度不够的问题。德钦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省委、省政府在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召开的13个关于环境保护议题的收集工作,并组织各部门学习与研究。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议题。2017年2月13日上午,德钦县人民政府在四楼5号会议室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题会议,2017年3月15日,我县召开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推进会,使环境保护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2、关于未根据《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问题。目前德钦县人民政府已制定《云南三江并流藏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建设德钦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下一步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使方案落到实处。按照《整改方案》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澜沧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落实不力”的问题,我县主要是资金管理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县已经建立并实施的主要有森林和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资金,我县严格按照森林和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相关办法、规定管理该项资金,资金主要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我县按照县林业局根据农户户数、森林和草原面积等相关数据测算出的资金总额,将资金拨付县林业局,县林业局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户,县财政局主要负监管之责。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德钦县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该《办法》使用财政资金。

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澜沧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资金,目前我县还未涉及,相关部门将积极向上争取以上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兑付资金。

3、关于尚未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的问题。为了优化我县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我县已召开会议,研究我县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要求即日起组织相关部门就怎样设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在县城区域及各乡镇集镇区进行调研工作,尽快划定出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3月份到各个乡镇调研,目前我县六乡两镇内没有大、中型规模养殖场,废污用于农家肥无污染。

4、关于在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案件数少的问题。德钦县在2016年度,共查处3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第一季度全县范围内大检查即将开始,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5、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等的问题。一是德钦县污水处理厂第一期设备更新项目已完成,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的购置更新工作。二是2016年度德钦县关于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建设已完成:(1)德钦县城城市污水回收管网建设工程(卡瓦格博背后、下街片区),管道建设总长225米。(2)德钦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芝曲河西侧项目),排污管道建设总长258米。(3)卡瓦格博延长线排污管道建设总长800米。(4)营房村排污管道建设总长224米。(5)德钦县升平镇温泉村污水管网工程,管网建设总长1.35千米。(6)德钦县污水管网工程(桃花村至环东路),管网建设总长2.4千米。

三是飞来寺及雾浓顶片区新建污水管,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1)德钦县飞来寺2号路排污管道安装工程,排污管道建设总长911米。

(2)雾农顶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排污管道)建设总长1.2千米。

2017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8.4千米,主要分布在雾农顶片区与飞来寺片区。改造完善老城区污水回收现状。加强污水回收,增加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量。对老城区污水老线路进行进一步的排查,合理安排线路。加强污水回收及雨污分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取得相关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建设期抓紧施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时间。并加强绿化。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6、关于未建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专项资金的问题。由于目前省级财政并没有安排配套专项资金开展这项工作,我县财政自给率过低,没有多余财力可专项安排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经费,但是,我县每年都从年初预算拮据的财力中挤出300万元专项安排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年中县政府也会根据职能部门的建议或方案安排相应经费。2017年2月省级补助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1万元,我县已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7、关于规划治理项目总体进展缓慢的问题。关于城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不配套,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等方面的问题。我县自然村庄安全与消防、排水工程设施及垃圾处理等方面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接下来的工作中着重做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我县一直很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每年均会安排资金用于相关方面,我县人民政府下达资金分配通知,县财政局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下去,从未发生截留、滞留资金的现象发生。

8、关于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治理推进不力的问题。德钦县在2016年度进行3项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目前基本已完成主体工程,下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综合督查和惩罚力度,解决一批突出重金属污染问题,防范环境风险。

9、关于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频繁的问题。我县强化对能源设施管护和管理,已要求部分采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恢复治理保障金和土地复垦金。下一步将全面要求采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恢复治理保障金和土地复垦金(因矿山停产无法收缴的,正在与矿山联系恢复生产),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探矿企业的最低勘察投入,加快推进勘探工作。同时,组织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县保护局等相关部门调查组实地调查核实,现将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于人类活动现状及动态遥感监测核查、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涉及动态遥感监测点共22处地理坐标点,在白马雪山214国道沿线的19处,霞若乡境内3处。因违法违规已被德钦县森林公安局受理处罚的共有9处(立刑事案件3起、移送起诉2起,行政案件1起),供电设施3处,公路边坡塌方治理设施2处、通村组桥梁及村组水池3处,旅游设施1处,建设工程工棚及水泥地块4处。

针对白马雪山214国道沿线的19处人工设施,主要整改对象为214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工棚、弃土场、拌合场及采石场,均已停止使用,已责成公路建设指挥部拆除永久性的工棚及水泥地皮,并恢复植被。部分点已经完成了土地平整及覆土工作,由于近期降雪天气频繁,拆除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督促公路建设指挥部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10、关于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16年12月30日,德钦县共排查出8家“未验先投”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截至目前,7家企业已完成环评验收工作,1家企业已向政府报备停产。

11、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深的问题。德钦县委、县借三月“千促”活动,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扮靓德钦”行动,“扮靓德钦”行动包括“扮靓梅里景区”、“扮靓家庭环境”和“扮靓公共环境”三个行动,深入开展“治脏、治乱、治堵、治散、治愚、治弱、治贫”的“七治”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利用3年多的时间,实现德钦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乡村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基层坚固的新气象,为当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环境。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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