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政发〔2022〕218号 签发人:达**楚
云岭乡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2022年1-8月特殊岗位津补贴自查情况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理汇总上报2022年度上半年特殊岗位津补贴及2022年度落实相对集中休假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将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补贴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特殊岗位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实施特殊岗位津补贴中,没有违反特殊岗位津补贴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目前,云岭乡人民政府事业编制29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享受乡镇岗位津贴750元/每月,2022年1月至8月,共计发放111000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综合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享受有毒有害津贴350元/每月,2022年1月至8月共计发放27650元。
严格按照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的规定,对在岗不在编人员(交流、规培、借调、县级组织人社派出学习等人员)、每月事假3天以上,病假10天以上、旷工超过1个工作日的人员不发放特殊岗位津补贴。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巩固和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每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
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云岭乡党政综合办 2022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