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钦县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响应“四个责任人”》的通知
德防指发〔2024〕6号
按照《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的通知》(云防汛办〔2024〕12号)要求,县防汛办对全县7290平方公里以上径流的江河周边村民小组进行了全面摸排,逐级明确了县、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上下游防汛联动“四个责任人”,现将“四个责任人”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防汛联动机制严格抓好工作落实。729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道、箐沟请各乡镇认真组织排查,全面掌握沿河村民居住情况,明确上下游防汛联动责任人,抓好递进式叫应,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人若有变动,及时上报县防汛办备案。
附件:德钦县江河箐沟防汛联动响应责任人统计表
德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