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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7704951699/202400430
文  号
德安发〔2024〕2号
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2-01
德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1 10:13     浏览次数: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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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德安发〔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春节、藏历新年临近,全国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地下室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1月20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同日,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一废弃旧厂房内非化工非法窝点爆炸起火,造成7人死亡。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一私立学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1月12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平煤神马集团十二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死亡。此外,福建、山东等地也发生多起化工企业起火爆炸事故,山西、河北等地发生运输车辆连环相撞、危化品罐车泄漏事故,民航多个航班发生飞行故障、迫降、返航等不安全事件。1月23日,我省在建宾鹤高速公路大理州宾川县境内发生一起车辆相撞事故,造成8人死亡。

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暴露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反复叮嘱,近期多次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省安委会工作要求,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保安全、护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不到一个月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已对安全生产作出3次重要指示,响鼓重锤、振聋发聩、饱含深情,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好以下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要深刻反思、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拿出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坚决遏制事故、稳控形势,尽快扭转事故多发连发势头,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要迅速召开党委(党组)等会议,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立即赴重点地区开展安全督查。

一是要开展一次综合督导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以及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在春节前派出工作组赴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重点地区开展综合督导检查,时间一周左右,严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严查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严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请于2月4日前报县安委办。二是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县安委办对全国两会结束前发生的典型一般事故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加大约谈、通报、挂牌力度。三是要深化“打非治违”。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时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春节前,要再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

三、深入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等群众身边隐患。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县、乡(镇)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认真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全面开展火灾等群众身边隐患排查,严防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事故连续发生。一是要发送工作提示函。由县消安委办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发送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函,提示各行业部门春节前督促所属行业单位重点做好“六个一”工作:开展一次本单位(场所)隐患自检自查工作;开展一次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开展一次本单位疏散逃生通道熟悉;开展一次本单位电气线路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带队消防安全检查。二是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覆盖每一家经营主体、每一个社会单位,既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突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违规作业等突出问题;又要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三是要突出薄弱环节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消防基础薄弱的“旧区域”,储能电站、电竞酒店等快速发展的“新业态”,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宿舍、仓储冷库消防安全等易被忽视的“老问题”,强化部门联合督导检查,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合力。在推动消防部门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的基础上,健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发动乡(镇)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消防检查巡查,动员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举一反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非煤矿山方面。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对灾害严重、隐患突出、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矿山紧盯不放。一是强化“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运用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时段对正常生产或基建矿山监测,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要及时开展执法。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于春节前对所有生产及基建矿山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三是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管理。春节期间停产企业,企业要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和值班值守到位,生产企业要由企业负责人带班,停工停产企业要周密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细化安全措施,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复工复产管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一律不准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各乡镇要对危化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户开展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超人员作业、超药量储存、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上宅下店”式零售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小作坊。

(三)工贸方面。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

(四)自建房排查整治方面。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一是持续推进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春节期间自建房经营活动大幅增加带来的安全风险,早作部署、靠前谋划、积极应对,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入”“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二是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积极应对春节期间农村人口大规模返乡、聚集性活动增加对农房安全带来的考验,特别是临时搭建的用于办婚宴、办酒席的聚集性场所,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处置。三是加强动态巡查。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组织城市管理部门、村(社区)“两委”,委托物业等单位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及时整改。全面压实三级包保责任。对辖区重点房屋、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

(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住建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项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开展节前安全排查。各项目成立安全检查组,在春节放假前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尤其是对大型设备、脚手架(连墙件)、深基坑等危大工程的排查;排查整改完成后,方可放假,现场要断水断电、全部封闭管理。二是做好大型设备节前维护保养。各项目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在节前组织维保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维保记录留存工地现场备查。三是做好应急处理及日常检测。各项目对深基坑工程,处于已完成底板浇筑阶段的工地应在春节安排管理人员以及监测单位做好日常监测和巡视。如节前无法按设计要求完成底板浇筑的深基坑,严禁土方开挖。同时备好水泵、堵漏材料等应急物资,做好应急措施。四是做好值班值守制度。要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主管部门及时收集春节值班管理人员名单,各参建方项目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五是做好节后复工自查。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检查工作,查找整改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隐患问题未消除前不得复工;对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分工种逐一进行安全风险告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和风险告知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自查工作完成后,报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复核验收,达到复工条件的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六是做好春节继续施工报备。春节期间若需继续施工的项目,必须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备管理,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日调度制度,全面掌握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

(六)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方面。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强化调度,确保春节期间燃气安全。一是全面加强城镇管道燃气安全整治。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供气企业在春节前对供气设施、市政管网、集中用气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开展安全隐患管控,确保燃气正常、安全供应,隐患及时清零。要求企业必须逐户入户安检,增强专业技术力量,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二是要突出抓好瓶装液化气安全排查整治。针对春节来临用气高峰时段,全面开展瓶装液化气供应企业充装、经营、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要求燃气企业落实“购买必须实名制”“配送必须随瓶安检”措施,再次梳理摸排,严防因“看不到、管不到”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甚至亡人事故。

(七)特种设备方面。对春节前后高频率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县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超期不检验、维保不及时等行为。

文化旅游、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民爆、农业机械、商贸、环保设施、园区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加强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防漏管失控。

五、抓紧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1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已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省、州、县方案也将在近期印发,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方案、省有关厅局子方案和州、县级征求意见稿,迅速安排部署,抓紧在春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后,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快推进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逐条梳理、挂图作战。一是要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放松。紧盯最容易出事的领域、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从业人员报告奖励和监管部门审核把关销号等机制,切实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等作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二是要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要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场感和穿透力。坚持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把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场景、具体的点位、具体的人,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六、切实做好春节、全国两会安全防范。

临近春节、藏历新年,群众出行出游意愿强烈,各类活动明显增多,交通运输、餐饮娱乐、宾馆住宿等迎来客流高峰,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易发多发,各类安全风险明显上升。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复工复产等关键期,全面做好春节、全国、全州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一是要科学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充分把握春节、藏历新年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今冬明春季节特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因素等,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性加强安全防范,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杜绝盲目赶工期、赶进度、抢产量等引发群死群伤事故。二是要突出做好春运安全。对今年车流客流大幅增加带来的冲击做好充分准备,要督促运输运营单位聚焦大客车、网约车等重点全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关键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不足等问题。三是要加强重大活动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突出春节焰火表演、促销庆典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等部门严格依法实施安全许可,加强现场安全秩序维护,强化人流监测和管控,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四是要统筹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健全完善部门间联合监测预警、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多渠道、广覆盖、多频次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30分钟电话报告、1小时内报送信息的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需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请在2月25日、3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


德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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