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德森草指〔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燥,火险等级较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按照《迪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文件要求,请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林区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政治责任和工作担当,进一步发挥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优势和作用,强化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安全顺畅高效处置火情火灾。
二、严格野外用火管控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整治,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管进山火源,严查进山人员,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城市面山、涉林景区、涉林项目等严格管理,严防死守。公安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和火灾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严惩纵火犯罪,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三、落实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防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职人员、瞭望台、巡山护林员要坚守岗位,重点地段以及“痴呆傻”、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要落实监护人责任,确保高火险天气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草有人守,重点人员有人盯防。各乡镇要坚持火灾信息“统一管理、归口上报、报扑同步”制度,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统一归口上报,及时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
四、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力度
县森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林草、公安、电网等部门组成县级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的形式,深入乡镇、村组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在各自辖区内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在督查检查过程中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自己行业领域内的涉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开展宣传教育,治理涉林施工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野外用火、违规用火、违规作业等,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乡镇及电网、通信、铁塔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林区电力设施、设备缺陷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防止林区输电线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五、加强应急准备,强化应急处理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火险预报预警和火情监测监控,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加强对专业、半专业队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使之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面对突发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加强交通、通讯、医疗保障,做好设施设备、扑火装备、运输车辆、通讯设施等的管护工作,及时检修、维护、调试,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切实提高防御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加大物资储备力度,增强救灾物资调运保障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群众能够得到妥善安置,基本生活所需得到切实保障。
针对我县高山林区扑救风险大、火场清守艰难等突出特点,健全各类扑救力量之间的指挥协调,形成指挥畅通、协同有力、反应快速的扑火机制。扑火组织中,严禁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打火,严禁无扑火经验的领导带队一线指挥扑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扑救行动中,一定要避开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火情、危险时段,坚决防止发生扑火伤亡、死灰复燃和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德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