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7704951699/201800001
文  号
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8-11-21
德钦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发布时间:2018-11-21 15:21     浏览次数: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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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4201000

德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德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调整为:

1、承担德钦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研究县级有关部门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入,招投标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各类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煤矿事故除外)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综合监督管理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工业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3、依法行使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织、指导和协调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整改、监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4、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依法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非矿安全许可,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许可,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许可,劳动保护用品和销售许可等安全条件的审查和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5、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信息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县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6、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评价检测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验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工商企业生产安全职业卫生条件和有关设备(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测验;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7、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新国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除外的考核发证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运用工作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技术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1、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良好转变。截止2017年,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起,死亡8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事故4起,死亡5人,道路交通事故占到了100%。以往年的统计方式对比,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与近三年的平均数呈下降趋势。目前各项事故指标数未突破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州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以及安委会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形势,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方法及步骤,采取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依法依规治理矿山企业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我县境内取得采矿权证的非煤矿山7座,在生产的矿山2座,已停产的矿山1座,在建和建前地质勘查的4座。其中,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的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停产待延期办理的1家,其他矿山未达到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要求,已完成改造升级1家的目标任务。主要工作:一是羊拉铜矿通过企业加大投入,淘汰旧工艺、设备、设施,采空区治理,隐患整治等,完成了改造升级工作,较好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了转型升级的验收条件;二是通过一年多的整改、建设、完善、投资,尼仁铜矿达到了复产条件,近期内将办结手续,全面复工复产;三是加强已关闭矿山的治理,加大巡查监督,依法依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环保等措施;四是加强对在建矿山、勘探矿山(矿点)、小型采石场的监管,依法打击超界探矿、违规建设施工、违规探矿、违章探矿作业等行为,依法关闭非法探矿点、采矿点及采石场;五是严格监控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注重汛期的巡查监管,确保万无一失。通过长期不懈的治理,县域内矿山安全生产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非法开采行为得到了遏制。

3、 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推进明显。

目前,已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信息监管企业15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4家,运输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是加油站11家,液化气充装经营1家,爆破器材经营1家,硫酸厂生产1家(已停产)。通过长期的综合治理及采取停厂、改造、搬迁等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减小了危害范围,提升了安全生产条件,降低了危险源等级。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信息录入工作中,我县录入率、信息完整率、信息真实性等方面都达到了全省平均水平,在州内处于领先位置。年内,争取将新建完成验收的、改造升级的3家加油站及新成立的1家运输企业纳入信息库,全面落实省、州的规定要求。

4、充分发挥安委办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协调、监督、服务作用,创造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行业配合、互相支持的良好工作大环境。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共27次,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各项整治各个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表彰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及时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汛期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节庆活动)安全保障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党的十九大期间安保工作及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安全工作等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专题研究难点、热点及重大问题。组织行业部门、乡镇、企业开展路域环境治理、校园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食品安全整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等工作,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采取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加强执法监管力量,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完成“两个清单”的制作和录入,实行了“权力、责任”清单的公开;二是执法工作有所提升,下发执法文书从内容、质量、数量上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单调简略的方式得到了改变;三是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有明显的起色,通过长期不断地协调反应,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已批准设立,局内已通过调动和招录增加了2名公务员,现增至6人;四是执法监管人员执法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通过省、州的培训教育,执法工作规范性、准确度上都有了改善。

6、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稳中提升,用全新的方式推进改革。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严把准入关;二是加强公安、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的协作联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假冒伪劣等行为;三是通过引导、教育等方式,推动村、社制定村规民约,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活动等,特别是处于林区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范围的区域实现了全面禁止,在总销售量上得到了减少;四是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监管和控制,特别是在节假日、春节期间加大了排查、巡查力度;五是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引导安全环保过年的新观念,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过新年。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认真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主题,深入基层和岗位一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子信息、电子宣传栏、广播、杂刊等宣传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安全生产案例警示教育;三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和法律“七进”工作,将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到了田间地头、校园寺园、工地车间等最基层的生产生活第一线;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多年来,全县上下已经形成无论开什么会议都要讲安全内容,无论什么活动都将安全放在前面的高度重视局面,社会及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媒体高度关注的良好氛围。

8、强化措施责任,细化安保方案,全力投入,确保重点时段的安全。

不折不扣地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重大活动、会议、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带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全面进行巡查、执勤、监控、管控等,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应急处置程序和安全维稳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稳定、有序。

一年来,我局面临着人少事多,监管面广而散,工作任务重而杂的艰难局面,但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克服了重重困难,较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了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标未突破省、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步转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一个,行政单位一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下设三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目前,由于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我局一直以来,由办公室牵头,开展其他各股室工作。上年末共有行政编制8人,实有人员6人,(含退休返在职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2017年人员编制共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XX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其中退休返在职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安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0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6年度收入合计17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4.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大幅增加;2、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得到突击安排;3、安全生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专项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安监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6万元,占总支出的93.93%;项目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6.06%;2016年度支出总计22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3万元,占总支出的94.13%;项目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5.8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减少5.83万元,比上年减少2.72%,主要支出减少原因分析1、部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在下年度开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安全生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36万元,2016年度用于保障安全生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7万元,减少3.56%。减少原因是:部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在下年度开展,故支出相应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88万元,占基本总支出的3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安全生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每年县政府按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预算安排为13万元,2016年与2017年未进行调整。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项目主要用于劳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7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比2017年多,故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1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1)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3万元;(2)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3.88万元;(3)住房公积金8.56万元;(4)行政运行支出135.79万元;(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3万元。(6)安全监管监察支出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安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完成预算的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为年初预算包干经费的30%比例来预算,年底决算是以实际“三公经费”开支数包括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支出支出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5万元;公务接待费3.4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3.14万元,减少43.61%。公务接待费1.34万元,比2016年减少2.15万元,减少160.44%。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比2016年减少0.99万元,减少16.89%。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14万元,2017年度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6万元,占81.39%;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占18.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燃料2万元、维修费3.8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接待支出。

四、德钦县安监局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及政府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安监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7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16万元,减少76.22%。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安排了白马雪山用盐经费,而2017年度无此项经费。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74.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7.53万元;邮电费0.17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差旅费3.82万元;维修费1.9万元;会议费1.75万元;培训费4.92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专用材料费13万元;劳务费26.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钦县安监局资产总额145.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67万元,固定资产10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3.2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5.07

41.67

103.4


37.28


66.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德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4201111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1210326364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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