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8769XB/202100185
文  号
来 源
霞若乡
公开日期
2021-12-15
霞若乡村“两委”学法、用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15 11:19     浏览次数:1601   
字体:[ ]
打印

霞若乡村“两委”学法、用法制度

为增强我乡全体村民特别是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七五”普法规划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村级普法领导小组,由村“两委”成员、妇委会、共青团负责人等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村普法教育计划,组织普法工作开展。

二、组建一支普法宣传员队伍,有专门的普法宣传员,并负责本村的法制宣传工作。

三、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各村人民调解组织有专职工作人员,能及时调处民间纠纷,做到一般民事纠纷不出村,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年度有学法用法计划。村“两委”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村民学法每年不少于1次。并有专门的学法笔记。

五、按照开会先学法的要求,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团员会议等组织村干部开展普法学习教育,学习上级部门指定普法内容和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村“两委”购置必要的普法书籍,订阅法制报刊、资料, 设立法制宣传栏、黑板报墙报,以多种形式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

村委会成员必须做到:

1.依法办事,无刑事犯罪行为;

2.无侵犯村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经营收益权等行为;

3.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行为。

六、村民做到遵纪守法,无下列行为:

1.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

2.无非法婚姻、非法收养行为;

3.刑释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

4.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现象;

5.无滥砍滥伐林木行为;

6.无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现象;

7.无集体越级上访;

8.无封建迷信活动。

七、村民的学法用法工作由乡普法办指导,各村“两委”负责实施。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