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为保障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要求,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对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要求,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制定了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及验光配镜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情况、是否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是否存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的行为,以及是否有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等非法行为,是否有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宣传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经监督检查,德钦县目前暂未发现医疗机构及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存在违法行为。
下阶段工作安排
开展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科普宣传。把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视力保护、近视矫正等内容列入学校卫生重点工作内容。
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近视矫正宣传。重点督促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检查和指导,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加强近视科普宣传,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切实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近视矫正虚假违法广告。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2019年6月18日
为保障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要求,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对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要求,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制定了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及验光配镜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的相关情况、是否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是否存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的行为,以及是否有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等非法行为,是否有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宣传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经监督检查,德钦县目前暂未发现医疗机构及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存在违法行为。
下阶段工作安排
开展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科普宣传。把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视力保护、近视矫正等内容列入学校卫生重点工作内容。
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近视矫正宣传。重点督促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检查和指导,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加强近视科普宣传,引导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科学认知近视矫正,切实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近视矫正虚假违法广告。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