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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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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4-02-02
《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将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4-02-02 09:38     浏览次数: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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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将自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20日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1月28日以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印发,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施行对于规范全省地下水管理活动,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利用、节约与保护、污染防治、监测与信息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8章49条,既全面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又结合云南实际、体现云南特点。

一是章节结构方面结合云南实际优化,与《地下水管理条例》相比调整增设了“规划与利用”和“监测与信息管理”两个章节。

二是实际操作层面量化云南标准,对《地下水管理条例》三分之二的条款进行细化、量化,以便操作实施。

三是管理制度层面补齐云南短板,从农业抗旱应急井管理、重要泉域的管理、地下水监测等方面补齐云南地下水管理制度短板。

在《办法》即将施行之际,再次动员号召全省各级有关部门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要精心组织,及时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

二是合力推进《办法》贯彻落实。各级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强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保护利用规划、污染防治、禁限采区划定、监测站网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加强地下水保护监管执法,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突出抓好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重要泉域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地下水开采行为分类整治,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不断提高我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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