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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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4-01-04
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09:20     浏览次数: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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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德政征预公告〔 2022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 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 ,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

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各    加尼拉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

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 涉及拖顶乡左立村委会叶追村民小组 。详见

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 7. 1696 公顷。

用途: 水利。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 2022  11  15  日至 2022  11  30  日由德钦 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 ,有关单 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 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

种类 、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

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  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德政征补公告〔20231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各加尼拉水库工程建设 项目于 2022  11  2  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德政征预公 告〔20224 ),公告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现根据《云南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2023 年云南省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 用地报批有关事宜的函(云自然资函〔2023447 )》文件之 规定: 已于 2023  11  9  日前按照 2020 年区片综合地价 开展征地前期工作,但报件未能于 2023   11  30  日前报 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或征地前期工作未完成的,县级人民政 府按规定开展补充公告、重新签订补偿协议等街接工作,省 自然资源厅将依法按照 2023  年区片综合地价对征地前期工

作开展情况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2022  11  2  日发布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德政征 预公告〔20224 号)的征收目的、范围、面积、用途等内 容未发生改变,现在原预公告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充公告 10

个工作日。

二、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涉及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

附着物等数据与2023  6  14 日发布的现状调查数据一致。

三、德钦县人民政府于 2023  5  22  日出具了拟征收 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意见:对项目拟征地作出 准予实

 的决定。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已报中国


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  2023 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 资〔2023169 号)》规定的标准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其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参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 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迪 政发〔202284 号的标准执行进行补偿,补偿对象不变,

补偿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五、《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 2023 年云南省征  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 )》 文件中的耕地补偿标准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  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   号)》文件一致,补偿标准及资金不变,根据《云南省自然  资源厅关于 2023 年云南省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用地报  批有关事宜的函(云自然资函〔2023447 )规定,德钦

县人民政府按规定开展补充公告、重新签订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

 德钦县水务局

2024年1月4日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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