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德钦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德钦县水务局河长办组织对沙荣河、茂顶河、达延钦达河(格亚顶河)、路农河、甲功河、甲宗河、那木河、羊拉河(南格河)、迪麻洛河、隆纳曲、奇子通曲、红坡河、雨崩容秋河(雨崩河)、只切河(直溪河)、明永河、阳拉阳曲(争仁河)、哈充河、奔子栏河(水边河)、书松河、叶日河、普坚龙玛(东水河)、各磨茸英巴河、相多河、施坝河、扎乃河、糟坡龙曲河、茨卡通河、夺姑树隆巴河、曲宗河、洛玉河、日龙河(隔界河)、刷曲河、梅里水河、九农龙秋河、松水河、托弄龙巴河(耿中河)、西鲁河、巴东河、普坚龙巴河、尼通水河(禹功河)、压杂曲41条河流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由德钦县水务局河长办组织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初审及第二次审查审议。现将划定成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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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水务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