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提升村容村貌村内道路硬化项目(佛山乡)竣工决算审计
2023年 第 25号
(总第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10月25日,对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德钦县提升村容村貌村内道路硬化项目(佛山乡)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乡纳古村,涉及新建入户道路工程、新建村内人行道路硬化工程,包括道路防护挡墙、涵洞等。
建设单位为德钦县农业农村局,监理单位为云南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迪庆分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分别为一标段云南昊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云南卓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云南启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德钦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钦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德钦县提升村容村貌村内道路硬化项目(佛山乡)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发改复〔2020〕55号)文件对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批复,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总投资1200.7024 万元,资金多渠道筹集。
经审计,该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投资合计10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99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德钦县提升村容村貌村内道路硬化项目(佛山乡)的完成,一方面,大大提升了村容村貌,美化了乡村人居环境,另一方面,也方便了群众出行,对提升佛山乡纳古村的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项目建设程序基本符合规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真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3.6万元的问题。
(二)项目现场挡土墙与图纸不符,且无相关设计变更的问题。
(三)项目竣工图中无总平面图的问题。
(四)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一)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3.6万元的问题,责令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3.6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二)存在项目现场挡土墙与图纸不符,且无相关设计变更的问题,责令德钦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图纸等资料。
(三)项目竣工图中无总平面图的问题,责令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发挥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总平面图纸。
(四)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责令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及时补缴未缴印花税。
审计建议:1.建设单位应加强把控项目的实施情况,结算时严格审查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增强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责任,严格论证变更的可行性,规范项目竣工资料,发挥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2.建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加强财务基础工作,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及有效使用。3.该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由财政收回部分指标,截至目前未返还该笔资金,建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向上对接及时结清拖欠工程款账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审计查出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3.6万元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审定金额对账务进行了调整。
(二)存在项目现场挡土墙与图纸不符,且无相关设计变更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完成整改并提供了相关资料。
(三)项目竣工图中无总平面图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完成整改并提供了相关资料。
(四)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及时补缴了未缴的印花税并提供了相关票据资料。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已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