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升平镇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 第 24号
(总第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对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德钦县升平镇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德钦县升平镇境内,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围栏、过滤池、集水池、蓄水池、机耕路、灌溉渠、铺设钢管,改扩建大棚、新建仓库等。
建设单位为升平镇人民政府,监理单位为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华森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分别为一标段云南尚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德钦县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5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德钦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钦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德钦县升平镇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发改复〔2021〕17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德钦县升平镇,主要建设内容:阿东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巨水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阿墩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敦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总投资82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经审计,该建设项目审定完成投资合计80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3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德钦县升平镇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完成,对于德钦县升平镇的农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加了农民收入,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程序基本符合规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真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11.8万元的问题。
(二)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一)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11.8万元的问题,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11.8万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二)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责令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及时补缴未缴印花税。
审计建议:1、建设单位应发挥项目建设的管理责任,结算时审查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确保审核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2、建议建设单位严格财务审核,规范账务处理,加强财务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审计查出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投资11.8万元的问题,升平镇人民政府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的审定金额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完成整改。
(二)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升平镇人民政府已经及时补缴了未缴的印花税并提供了相关票据资料。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升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