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司法局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本年本单位主要负责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普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不断提升,争取取得更大成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数为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本年本单位主要负责法律援助、依法治县工作、普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不断提升,争取取得更大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司法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司法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1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7年度预算为594.63万元,决算收入合计93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3.98万元)。增加了339.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三项调标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82.6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729.3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53.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5万元,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82.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729.31万元,项目支出153.3万元。结转下年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预算的78%。
相较上年14.97万元,我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三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司法局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7.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接待人次1024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司法局资产总额54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9万元,固定资产429.3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