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治理早婚早育,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办通〔2020〕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办通〔2020〕29号)文件精神和州委、州人民政府批示,起草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接州委、州人民政府批示,我局召集社会事务科的相关人员,就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起草我州贯彻落实文件进行了座谈协商。初步起草好《迪庆州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送达州委宣传部、教体局等12个部门征求意见,按照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迪庆州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目标任务、第二部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第三部分工作任务、第四部分工作步骤,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现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早婚早育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婚育新风尚得到弘扬。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三)工作任务
通过三年的时间,开展以“完善村规民约、控辍保学、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培育健康婚育观”为主要工作任务的六项专项行动,实现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早婚早育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婚育新风尚得到弘扬。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0年5月)。
第二阶段:工作推进(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三是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