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将德钦县革命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请示》(德退役发〔2024〕6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德钦县革命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退役发〔2022〕109号)等规定,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切实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扬传承红色基因。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