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对云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开组办[2021]3号) 、《迪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迪庆州关于云南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钦县关于云南省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霞若乡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共认领2类10项16个问题,乡党委、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标整改销号。现将整改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推进情况
(一)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1.产业扶贫项目不够精准,带贫人数较少,风险评估工作进展缓慢。
(1)交叉考核发现,有的到户产业扶贫项目落实还不够精准,增收效益还不够明显。交叉考核实地走访符合产业扶贫条件户238户中,38户产业扶贫项目落实不够精准,增收效果不够明显。有的有劳动能力和发展产业意愿,却落实的是资产性收益项目,户均分红100余元。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储备一批促进群众增收的扶贫产业项目。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初加工企业,推广订单生产、就业务工等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群众多渠道增收。
二是结合县农业农村局“一村一品”建设,积极培育蜂蜜、药材、林下产品、养殖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扶贫产业增收效果。
(2)交叉考核发现,新型经营主体风险评估工作进展缓慢。实地核查4市县对获得扶贫政策支持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没有开展风险评估。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目前正积极组织8个村(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并且督促8个村(社区)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获得扶贫政策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风险评估。
2.扶贫小额信贷不规范。
(1)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地方应贷尽贷还有差距。交叉考核实地走访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调研户中,仍有少量没有获得扶贫小额贷款支持。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用好用足金融扶贫政策,围绕扶贫产业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
二是加强对我乡农村信用社的引导、沟通,要求村、乡、信用社认真审核资料,把关好贷款申请人条件。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信用社要对有产业发展能力、符合贷款条件和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能贷尽贷”,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2)交叉考核发现,有的扶贫小额贷款用途还不规范。交叉考核实地走访2020年获得贷款户中,有少量农户贷款用途不合规,用于修建房屋、治疗疾病和日常生活等非生产性支出。第三方评估抽查发现个别县扶贫小额信贷用于建房买房等非生产性支出的贷款户占比达到24.79%(27户);按期还款存在一定风险,8.55%(10户)表示贷款到期无法还款。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结合“千促”、疫情防控工作,进村入户宣传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确保小额贷款用于生产性支出和产业发展。
二是对有意愿申请小额贷款的贫困户,必须由乡村组严格审核,加强贷后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贷款用途。
三是认真执行扶贫小额信贷关于续贷、展期和延期的有关规定,对因产业发展周期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贫困农户,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贫困户,无条件为其办理延期。健全风险补偿机制,补足风险补偿金,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和程序,及时启动风险补偿。
3.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欠缺。
(1)交叉考核实地检查发现,个别地方认定监测对象还有偏差。有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监测对象标准2倍,收入稳定且均达到1万元,也被纳入监测对象。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预警联席会议和分析研判制度,对我乡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户、边缘户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制定一户一方案。进一步畅通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等多种途径,构建自下而上入户排查和自上而下工作预警相结合的常态化动态监测体系,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是要求我乡8个村(社区)在“找政府”App运行后,每户必须安装APP,通过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大宣传和培训,提升知晓面,提高应用水平,以便所有农村低收入人口在遇到“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时,能够及时便捷地运用手机提出救助申请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 交叉考核实地检查发现,有的防返贫帮扶不够到位, 没有落实消除风险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建立返贫风险预防机制。加强群众突发情况摸排,针对有致贫返贫风险人员及时纳入监测范围,通过防贫保险、产业分红、低保等政策叠加的方式,保证群众生活质量。
二是按照州县要求,全乡9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已缴纳返贫保险。
三是做实就业扶贫,培育就业增收新渠道。加大就业培训力度,通过实用技能培训,助推贫困户掌握一技之长。加大就业岗位推荐、加强本土企业扶贫基地就业培育力度,拓宽群众就业新渠道。
4.个别项目提高建设标准,资金使用不够精准。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馈,某县交通局2020年投入统筹整合资金673万元,实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面加宽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改建,将路面加宽至6.5米。此外,该项目2019年8月完工,2020年11月才竣工验收并支付款项,建设完工时间早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时间。某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实施“一村一品”蚕桑产业园创建项目,对群众自建养蚕大棚进行补助,受益农户43户,其中非贫困户32户,占比74.4%。该问题目前已整改。某县农业农村局2017年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467.47万元实施茶叶种植项目,在全县种植茶苗9783.1亩,每亩种植3000株,采购环节分为5个标段进行招投标,但1-2标段中标单位在未经项目主管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将每亩实际种植株数减少1800株。实际受益农户7415户中含非贫困户1500户,占比20.2%,资金使用不够精准。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将项目建设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严格按照年度帮扶资金计划进行运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帮扶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产业扶贫带贫机制,注重项目绩效,明晰帮扶资金的主体,全面推行“资金变资产、资产变股金”的运行模式,资产收益通过贫困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让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对我乡历年实施的项目,安排专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以及项目调整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核检查,同时对项目建成后的效益加强追踪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5.个别项目资产形成的收益闲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馈,某县2016年使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实施产业扶贫(土鸡)项目,其中使用80万元建设养鸡场围栏及鸡舍,入股一家农民专业养殖合作社获取分红收入,约定2017年保底分红2万元,从2018年起按照10%逐年增加,5万元封顶。2017-2019年分红金额均为2万元,累计分红6万元,未按协议约定获得递增收益,且截至评价日收益一直未分配,未发挥资金带贫效益。120万元由该合作社购入鸡苗12万只,其中:贫困户自行养殖14242只,由合作社代养105758只。合作社因销售渠道不畅、养殖周期长等原因于2019年2月28日向镇政府提出当年5月底前原渠道退还资金申请,已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同意,但截至评价日,该笔资金尚未退回。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我乡扶贫办正在加快扶贫资产管理移交工作,确保扶贫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项目验收结账,对扶贫资产进行确权登记,纳入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构建资产底数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主体责任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保障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合法权益,让扶贫资产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加强后续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乡、村两级制定和完善项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重点明确项目完成时序、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及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每月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上报,并及时录入国办系统,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台账管理。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关注的问题
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仍需加强。
(1)第三方评估发现,云南省有99.6万人建档立卡人口通过易地搬迁脱贫,另有同步搬迁的50万人,搬迁规模大,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社区治理以及搬迁人口增收、社会融入等方面工作任务较重。抽查4个县2019、2020年新搬迁入住占69.41%,其中,镇雄县、福贡县2019-2020年搬迁入住的建档立卡户分别达10158户46872人、3527户15075人,占全县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的81.27%和64.20%,且绝大部分为进城集中安置。这些新近搬迁入住人口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岗位供给带来挑战,后续帮扶任务较重。抽查158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中有超过40%认为就业务工情况改善不明显,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城市新生活并形成稳定的非农化生计模式。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 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置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我乡已选派干部组建了2018年集中安置点社区居委会,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对集中安置点进行后续产业扶持,一方面在集中安置点建成大棚蔬菜基地和牲畜圈舍,目前养殖生猪358头、鸡2477只,采取给予奖补的方式鼓励搬迁户每户养殖2头以上猪、20只以上鸡,奖补3000元/年。另一方面,在原居住地推广种植花椒526亩、桔梗212.2亩、木香84亩、草莓2亩、其他33亩,三年内给予每户每亩300元/年的种养殖业粮食补助。
三是建设“纳西掐丝”扶贫车间、手工业制作扶贫车间,投入资金29.53万元,有效带动搬迁点就近就业,目前扶贫车间正在运营中。
(2)交叉考核发现,有的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还存在短板。有的集中安置村与其他村共用一间简易党员活动室,目前还没有配套建设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 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置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我乡已选派干部组建了2018年集中安置点社区居委会,进一步完善。
二是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五十个有”目标任务,持续开展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50个有”达标巩固工作。加大搬入地的产业就业扶持力度,努力促进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有意愿务工的搬迁群众实现就业。加大外出务工转移力度,实现搬迁群众“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3) 交叉考核发现,有的安置区后续产业带贫作用弱。仅安排了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没有后续产业帮扶,有的搬迁户仍在迁出地从事种养业。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 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安置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我乡已选派干部组建了2018年集中安置点社区居委会,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对集中安置点进行后续产业扶持,一方面在集中安置点建成大棚蔬菜基地和牲畜圈舍,目前养殖生猪358头、鸡2477只,采取给予奖补的方式鼓励搬迁户每户养殖2头以上猪、20只以上鸡,奖补3000元/年。另一方面,在原居住地推广种植花椒526亩、桔梗212.2亩、木香84亩、草莓2亩、其他33亩,三年内给予每户每亩300元/年的种养殖业粮食补助。
三是建设“纳西掐丝”扶贫车间、手工业制作扶贫车间,投入资金29.53万元,有效带动搬迁点就近就业,目前扶贫车间正在营业中。
2.云南省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
第三方评估抽查福贡、镇雄2个深度贫困县在人均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上落后全国平均水平,仍存在明显发展差距。同时,全省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人数较多,占比较高。抽查1249户建档立卡户2020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有40户208人,占比3.79%,明显高出中西部22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平均水平(0.69%)。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多次扶贫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扶贫政策,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针对“慢作为”、“不作为”、“不担当”行为提出相关要求,要求驻村工作队员、党政班子成员要杜绝形式主义,对事要亲力亲为,负起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脱贫退出后工作力度、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帮扶力量“四不减”要求,实现特色产业到户、利益链接到户、金融支持到户、就业培训到人、生态扶贫岗位到人等后续帮扶措施落实落地。
三是结合“千促”活动、疫情防控等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感恩教育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激发内生动力。
四是健全完善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对我乡贫困户实时进行收入监测,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五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全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坚决稳住“三农”基本盘。
3.个别县脱贫户对政策性收入依赖程度高。
(1)工资性收入对公益岗位的依赖度高。第三方评估发现个别县79.00%以上抽查户,2020年有至少1名家庭成员获得公益岗位,通过公益岗位安排就业务工的建档立卡人数占全县贫困家庭劳动力务工总人数的33.29%。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政策精准设置公益性岗位,精准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就业,健全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督促8个村(社区)逐户分析收入结构,对收入有稳定来源、实现稳定脱贫、对公益岗位依赖度不高的进行动态管理。
(2)建档立卡户2020年人均纯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比达 到26.23%,比云南省建档立卡人口转移性收入占比12.76%高一倍以上,也高于全国建档立卡户平均水平(17.40%)。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结合“千促”活动、疫情防控等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感恩教育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激发内生动力。
二是健全完善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对我乡贫困户实时进行收入监测,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4.部分村产业发展缺少合理规划。
暗访考核发现,2017年,某村投入320万元东西部合作帮扶资金,准备建设生猪养殖场并成立合作社,但因养猪场选址不合理,出现地质灾害,养猪场“半途而废”。目前,村里正在重新选址并变更项目,准备将养猪场变为养鸡场。该村为深度贫困地区,连绵的大山与有限的土地使这里的产业发展非常困难,如果产业发展思路不清,造成资源与资金浪费,将使脱贫成效大打折扣。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积极加强工作对接,争取列入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统筹产业发展,完善产业扶贫政策,健全带贫益贫货长效机制,加强产业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
二是根据地理位置因地制宜,以中药材、特色畜禽、木本油料,青稞产业为重点,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支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改善储藏、保鲜、烘干等设施装备条件。突出产业帮扶到乡到村带户,紧密利益链接机制,突出 “百千万”示范引领,确保实现产业发展全覆盖。
5.就地就近就业绝大部分靠公益性岗位实现。
东西扶贫协作评价发现,就地就近就业渠道较窄,主要靠财政补贴购买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时间短,稳定性不高。2020年,昭通市大关县使用中山市财政援助资金379.4万元帮助3139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其中通过直接购买公益岗位实现就业2906人,占比高达92.6%,就业期限仅为3至6个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就业质量不高。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泸水市同心社区,共安置移民1123户4224人,其中贫困户1062户4026人,设置公益性岗位864个,平均每1.2户贫困户设置一个公益性岗位。正在有序推进。
整改推进情况:
一是认真排查我乡公益性岗位在岗、履行职能的情况,进一步规范我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清理纠正虚设岗位、发补贴或只取酬不履职的行为,建立“按劳取酬”的帮扶机制,做到岗位实、工作实、报酬实。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强化岗位劳动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杜绝虚设岗位、变相发钱等问题。
二是通过摸底调查、宣传引导、劳务对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环节,实现我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乡外县内、县外省内、省外国内和国外转移就业。力争到2021年末,对每个有劳动能力的适龄贫困人口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推荐1个以上转移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