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 第 12号
(总第2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9日,对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是德钦县人民政府直属主管的行政单位,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3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41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2023年末实有人员46人,实有车辆2辆。县农业农村局除本级外现有3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68人,2023年末实有人员65人,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德钦县财政局下达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 11 172.58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289.3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9 883.2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11 172.58万元,总支出11 151.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11万元。
(三)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度财政账户报表反映,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期末资产合计38 175.07万元、负债合计1823.91万元、净资产合计36 351.1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38 175.07万元、负债合计1823.91万元、净资产合计36 351.16万元;事业单位资产0万元、负债合计0万元、净资产合计0万元。
(四)部门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已启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对2023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申报、批复、结果反馈和运用工作,且项目申报书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已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建设内控制度作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运行和监督评价的指导和依据,内控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对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单位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单位活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单位各项活动。但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度,德钦县审计局对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一条线”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三公经费”不降反增、隐匿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在本次审计中依然存在。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存在将公务车燃油费、过路费等计入其他交通费用的情况。如:2023年3月记账A-2号凭证,将车辆燃油费620元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23年3月记账A-3号凭证,将车辆燃油费1015元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23年3月记账A-7号凭证,将车辆燃油费350元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2.公车燃油、维修、保险未执行框架协议。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全年均存在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和保险未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的情况,涉及金额共计64 504.33元,其中燃油费42 247.44元、维修费15 630元,保险费6626.89元。
3.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25 014元。如:2023年2月记账B-15号凭证,将驻村干部生活补助计入“差旅费”核算;2023年3月记账B-26号凭证,其中产生租车燃油费计入“差旅费”核算。
4.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问题,例如:2023年4月高标准1期(2023)-1号凭证,一次性支付2023年高标准项目建议书编制费98 100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2023年4月高标准1期(2023)-2号凭证,一次性支付2023年高标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216 200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
5.“三公”经费不降反增。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实际支出“三公”经费80 836.33元,2022年决算报表反映“三公”经费43 318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37 518.33元,增长比例86.61%。
6.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80 836.33元,2023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20 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0 000元,“三公”经费决算较预算超30 836.33元,增长比例61.67%。
7.预算编制不准确。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情况。例如:从2022年德钦县产业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中支付2022年施坝傈僳帕企业奖补资金68 700元,计入“费用补贴”,依据本级项目测算表,该资金无“费用补贴”预算;从“2022年科技扩散经费”中列支办公费19 539元、其他交通费用2111元、差旅费23 061.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5元,依据本级项目测算表,该资金均预算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8.未按申报的绩效目标使用专项资金。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存在未按申报的绩效目标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例如:使用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支付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费200 000元,与该笔专项资金预算年度目标内容不符。
(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9.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存在大量附件不规范、不齐全的情况。例如:2023乡村振兴项目项目审批单中项目分管领导审核意见未签字、现场负责人审核意见未签字;安全生产检查缺少相关成果文件。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2.公车燃油、维修、保险未执行框架协议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5.“三公”经费不降反增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6.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指标管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7.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在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认真进行预算编制,保证实施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未按申报的绩效目标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在以后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项目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的审核,严格按项目申报文件使用专项资金。
9.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应当局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全面审核各类单据。
(二)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准确会计核算,保证账表相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维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的相关规定。
(二)建议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要求,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只增不减”的原则,编细做实“三公”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三)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对以往年度挂账款项进行清理,对项目确已完成、票据确已齐备的及时对应核销债权债务,项目未完成票据不齐备的应及时向供应商追索。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承诺在以后年度做好相关工作9项,其中:隐匿列支“三公”经费、公车燃油、维修、保险未执行框架协议、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三公”经费不降反增、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未按申报的绩效目标使用专项资金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