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
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
2021年 第 27号
(总第184号)
(二0二一年七月 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及《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德钦县第一小学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德钦县第一小学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基本情况
德钦县第一小学的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合法合规。
(一)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第一小学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1 428 800元(中央1 428 800元、省级0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0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 428 800元、专项转移支付0元。
1.2021年3月8日,德钦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21〕10号)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 071 100元。
2.2021年8月30日,德钦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德财教〔2021〕63号)下达2021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357 700元。
(二)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第一小学共支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 1 118 314.29元(中央1 118 314.29元、省级0元),其中: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财教〔2021〕10号文共支出 1 031 314.29元。
2.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财教〔2021〕63号文共支出87 000元。
(三)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第一小学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结转结余310 485.71元(中央310 485.71元、省级0元),其中:
1.德财教〔2021〕10号文39 785.71元。
2.德财教〔2021〕63号文270 70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1.其他方面
(1)票据报销不规范
经审计,德钦县第一小学购买六一用品1 500元,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德钦县第一小学工会。
上述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第一小学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票据报销工作。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业务人员欠缺财务意识,财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支出票据不规范。
(2)集中采购目录物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经审计,德钦县第一小学购买书包柜144 400元,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
上述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规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第一小学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未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地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至于未能严格履行相应的政府采购程序。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德钦县第一小学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2.针对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建议单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第一小学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德钦县审计局,同时向德钦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德钦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