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
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2021年 第 23号
(总第180号)
(二0二一年七月 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及《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基本情况
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合法合规。
(一)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410 000元(中央320 700元、省级89 300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0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10 000元、专项转移支付0元。
1.2021年4月13日,德钦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21〕38号)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20 700元。
2.2021年4月13日,德钦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21〕39号)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89 300元。
(二)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支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189 824.11元(中央108 710.11元、省级81 114元),其中:
1.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财社〔2021〕38号文共支出108 710.11元。
2.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财社〔2021〕39号文共支出81 114元。
(三)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结转结余220 175.89元(中央 211 989.89元、省级8 186元),其中:
1.德财社〔2021〕38号文211 989.89元。
2.德财社〔2021〕39号文8 186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1.其他方面
(1)票据报销不规范
经审计,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付差旅费 中住宿费1 500元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徐常梅。
上述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票据报销工作。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业务人员欠缺财务意识,财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支出票据不规范。
(2)集中采购目录物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经审计,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用宣传资料A3、A4纸3 300元。
上述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规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未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地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至于未能严格履行相应的政府采购程序。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2. 针对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建议单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德钦县审计局,同时向德钦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德钦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