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200190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7-06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 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10:12     浏览次数: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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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

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

 

2021年   第 22

(总第179号)

  (二0二一年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及《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德钦县财政局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德钦县财政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基本情况

德钦县财政局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拨付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基本符合规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308 151 800(中央299 608 300、省级8 543 50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1 560 000、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01 740 200、专项转移支付4 851 600

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共分配下达新增财政直达资金301 810 800(中央297 488 500元、省级4 322 300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1 560 000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5 579 200元、专项转移支付4 671 600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未分配新增财政直达资金

6 341 000元(中央2 119 800元、省级4 221 200元),均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

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财政部门滞拨资金41 388 900元。 

经审计,2021年1月至9月期间,德钦县财政局在收到州财政局的资金下达文件后未及时分配41 388 900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资金共35 286 600 元分配下达时间超过3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资金共6 102 300元未在30日内完成分配。

上述做法与《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第三十五条“基层政府财政部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分配时尚未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的,基层政府财政部门原则上应当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位”的规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财政局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直达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工作。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德钦县财政局和相关预算部门未严格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预算申报和分配工作。

(二)直达资金管理方面

未及时将预算指标9 663 200元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德钦县财政局已分配下达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的预算指标9 663 200元未导入监控系统。

上述做法与《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四、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以预算文件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在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的规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财政局应及时将相关预算指标、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德钦县财政局未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三、其他关注问题

2021年6月24日,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关于下达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资金的通知》(迪财社〔2021〕86号)文下达德钦县中央直达资金6 660 000元,德钦县财政局于2021年7月13日完成分配下达(迪财社〔2021〕86号)。截止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台账未反映该项资金的预算收入和分配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财政局应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并及时将该笔资金在监控系统中进行确认。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级部门未在直达资金系统中确认指标分配并下达,本级财政部门无权限在系统中自行确认该笔资金。

四、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德钦县财政局及时组织直达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加快直达管理资金的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2.建议德钦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监控要求、及时录入预算指标信息。

3.建议德钦县级财政在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建议德钦县财政局与上级财政加强沟通,保证所有直达资金均在监控系统中进行反映,直达资金在预算指标系统与监控系统保持一致。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财政局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德钦县审计局,同时向德钦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德钦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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