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汇总分析报告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4年度我局行政执法件数共有89件,其中行政许可有37件、行政处罚有51件、行政征收有1件。
(一)行政许可履行情况
我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始终秉持高效、规范、便民原则,全力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2024年度,行政许可工作主要涉及行政审批股和国土空间规划股两个股室。
行政审批股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件,其中涉及供地3件,涉及临时用地1件。
国土空间规划股共有行政许可事项33件,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件。
(二)行政处罚履行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层面违法问题整治查处,2024年由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重点针对云岭乡西当村雨崩小组和奔子栏镇达日村、叶日村的违法占地行为开展整治工作。
在雨崩上下组,共发现39起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执法二大队的执法人员已立案调查,并完成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正按批次推进报建工作。
达日村和叶日村存在众多未批先建的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的劝导,多数当事人已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对于剩余未拆除的12宗案件,我局已立案并完成了行政处罚程序。
(三)行政征收履行情况
我局在行政征收工作上积极履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执行,保障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内我局共有1项行政征收事项,是行政审批股负责的旭龙营地征收出让金事项。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数量
目前,县综合执法局已安排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以派驻方式进驻我局,主要职责为执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行政处罚相关事务。现二大队由四名成员构成,其中包括一名执法大队长及三名执法队员。
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工作由我局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产开发与储量管理股等股室负责。
(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制定了德钦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执法二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德钦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开展行政执法案件的法治审核工作。
2024年度我局对51宗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以保障处罚决定的合法公正。
(三)开展案卷评查
我局积极开展案卷的全面自查,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提升案卷质量,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开展。
2024年,组织执法二大队自查行政处罚案卷,对奔子栏镇叶日村、达日村和西当村雨崩小组的共51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案卷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受理投诉举报
为深入强化自然资源管理,确保资源利用秩序的良性维护,我局对投诉举报工作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积极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
在2024年内,我局未出现受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我局致力于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执法二大队也积极学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办法,以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2024年期间,我局未发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案件。
(六)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在执法流程上,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到作出处罚决定,每个环节都遵循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确保执法依据准确、程序正当,在2024年内未出现追究行政机关责任、追究执法人员责任的情形。
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