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羊拉乡寺院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羊拉乡扎甲寺修建如来八塔的相关材料我单位已收悉,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我局对扎甲寺相关情况及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符合相关条件、提交材料完善齐全,且符合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审批权限。经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扎甲寺修建如来八塔,请羊拉乡寺管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规定督促开展修建工作,并阶段性上报建设情况。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