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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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56377N/202200213
文  号
来 源
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2-10-11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1 09:57     浏览次数: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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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200273301000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县内景区管理协调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落实文物、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图书馆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德钦优秀民族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人才领域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目督考核、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工青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发展股。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及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落实工作和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组织落实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本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组织落实生态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景区开发建设、提质改造工作。组织落实景区A级评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本县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旅游革命和旅游转型升级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业管理股。负责对国家、全省、全州文化旅游行业设施和服务标准进行归口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德钦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分管工作和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拟定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培训计划并落实。同时,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化遗产股。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德钦县文化活动中心、德钦县文物管理所、德钦县图书馆、德钦县文化馆5个下属事业单位分管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落实文物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报批、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负责落实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图书馆、文化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图书馆和文化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承办本县珍贵文物藏品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图书馆和文化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协调图书馆间、文化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艺术交流和市场推广股。承担文化旅游交流、发展和推广工作、分管下属事业单位德钦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负责拟订本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本县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本县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跨区域旅游合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本县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统计股。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通过审计及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含自定编4个),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退休返在职3人,其中机关退休返职2人,行政工勤返在职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36.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上年度决算收入10847.33万元。2021年收入相比2020年减少了10310.76万元,减少率为99.96%。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收入减少,2021年收入比2020年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42万元,占总支出的27.55%;项目支出742.59万元,占总支出的72.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上年度决算支出10842.5万元。2021年支出相比2020年减少了9817.49万元,减少率为94%。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收入减少,2021年收入比2020年收入有所减少。因此,2021年支出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42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57万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2021年支出相比2020年减少了60.15万元,减少率为18%。主要原因为:由于2021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2.5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99.92万元。2021年支出相比2022年减少了9757.33万元,减少率为93%。主要原因为:由于2021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上年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1.5万元。2021年支出相比2020年减少了5866.49万元,减少率为86%。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9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本性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三公经费递减的政策,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80.00%。相比上年度,三公经费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占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层培训接待、正常公务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对比,上年决算数为9万元,增加49%。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人员增加,相应的费用也随之增加。召开会议的次数增多,工作需要下乡的次数也多。所以2021年人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920.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1.47万元,固定资产98.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72.64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0.24

821.47



57.68


41.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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