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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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7243Y/202500013
文  号
来 源
德钦县政法委(关闭)
公开日期
2025-10-21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1 16:09     浏览次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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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离休0人,退休0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筑牢政治忠诚为核心,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全县政法机关牢牢把握党的根本政治属性,高擎对党忠诚的信仰火炬,牢牢把稳思想之舵,强化组织建设,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交流研讨17人次;积极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参加中央党校通过“网上党校”平台同步直播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开展分组研讨2次,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4年,全县政法机关切实履行请示报告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政法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深化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政策解读。严格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及时准确、逐级报告”的原则,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做到及时“一事一报”、应报尽报,及时登记重大敏感案(事)件和涉政治类、涉众型、重点人员、党政干部、干警等“九类”重大敏感案件和“六类”涉政法领域的紧急信息等事项。同时,严明纪律,对于迟报、漏报、瞒报或者不报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产生重大影响或重大问题的,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报送16件重大敏感案件,其中,检察机关1件,审判机关14件,公安机关2件。三是强化政治督察。开展政治督察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有效形式,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抓手。根据年初政治督察工作计划,完成对德钦县人民法院的政治督察“回头看”工作,通过召开政治督察德钦县人民法院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汇报会、查阅整改材料等方式,检验德钦县人民法院的整改成果,截至目前,政治督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7项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完成。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对德钦县司法局的政治督察。三是切实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4月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德钦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个,正在整改1个,正积极推进中。下一步,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契机,在推进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上下功夫,系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着力推动德钦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教育引导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10次,上专题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三重一大”会议9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德钦政法”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工作内容严格把关,谨防泄密等事件发生,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用好管好自媒体,不得传播谣言、负能量和不实信息。

2.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安全,筑牢发展安全屏障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坚持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围绕十四世达赖去世转世的关键大考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打好“预防”和“处置”两场战役。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充分调动人力和技术,围绕涉藏、涉稳等重点领域,积极获取可能影响我县社会和政治稳定的行动性、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实行 “一周一研判”,维稳工作关键、敏感时期“一天一研判”,重要节点、重大紧急情况随时研判的情报信息研判机制,利用各种手段准确掌握辖区敌情社情,严密掌控重点寺庙、重点人员的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共上报紧急信息13份,下发社会稳定预警通知书7份,其他各类信息123份,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7份。公安机关共搜集上报信息338期,被县委县政府、州公安局采用260条,处置各类重点人员预警指令395条。二是推进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抓实抓细专项维稳群众工作。选用科级维稳指导员49名;梳理原籍干部1049人;组建应急队伍一支,共111人。共开展专项维稳群众工作应急处置桌面推演3次、实战演练1次。严格开展44名回流不入寺人员“一对一”管控工作,落实好走访宣传教育,加强23名政保重点人员、66名回流群众管理服务工作,全年无突出风险。持续深化“反自焚”“ 防自焚”,“消声”“断血”“ 断勾联”等专项工作。统筹境内境外、网上网下,密切关注达赖集团动向,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公安机关快核快处上级通报线索27条,落地核查38人。扎实开展反邪教工作,我县登记在册的邪教人员12名已在2018年全部转化,现无涉及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场次,宣传200人次。发放《反邪教知识读本》、《普法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趣味科普读本》、防溺水宣传册及科普宣传用品200份。科普五进活动12场次,宣传1200余人次,发放《非法宗教活动26 种表现》、《应急救护科普知识》、《科普法》等宣传手册2400余份。三是防范化解突出矛盾风险。常态化开展“大排查”专项活动,压紧压实包案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责任,截至目前,排查矛盾纠纷241件,其中通过“333”化解机制已化解199件。正在推进化解42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定期下访、包案化解和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加大对“康德股权”集资参与人、解聘村干部、涉军等涉稳信访重点人员(群体)管控工作,落实“一人一专班”稳控措施,2024年共5次适时启动“零报告”制度,做到人员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思想动态、现实动向“四个清楚”,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今年以来,21批次28人次,目前19件已办结,其余2件正在推进中。持续开展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329件,其中低风险300件,中风险29件,总化解292件,其中低风险271件,中风险21件,化解率达89%。四是深入推进反恐怖斗争。深化涉藏重点人员管控,做实线下轨迹指令核查等工作,签收平台预警472条,更新完善301人次动态,数据更新维护和预警办结反馈率均达100%,干部联系僧尼走访13人次,对44名回流不入寺人员开展10轮走访。按照“五清”要求,全面起底摸排了1轮“五类”涉藏重点人。深化重点村组管控,对全县47个村(居)委会476个村民小组进行梳理划分,对7村23组完成1轮宗教活动点、烧香点、日常聚集场所等基础要素摸排。深化“一寺一策”。建立健全全县16座寺庙和1个活动处所“五类”工作台账,完成12座寺庙和1处藏传佛教固定活动处所(佛山纳古庙)寺庙警务室建设,对全县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走访调研、提醒谈话、风险排查风险隐患11次。

3.以平安德钦建设为抓手,持续强化社会治安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加大社会治安管控力度。以扫黑除恶为牵引,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环食药以及涉林、涉野生动物等突出违法犯罪,落实打击破案、源头治理、清查收缴、宣传发动、督导问效等工作措施,实现持枪犯罪、爆炸犯罪案件“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104起,同比下降0.95%,破84起,同比下降8.70%,抓获78人,同比下降10.34%;受理治安案件60起,同比下降40%,结案53起,结案率88.3%;检察机关,1至10月份,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件59人(其中1件为单位犯罪案件),上年结转案件5件8人。审结处理46件56人,起诉40件49人。审判机关,本年度受理各类案件1274件(含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处的案件357件,旧存29件),审执结769件,综合结案率为87.59%,其中新收:民商事491件、刑事44件、执行314件、诉前139件。二是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强化特殊群体动态管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开展好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细化了工作责任。按照“逐村过筛、逐人建档、逐人管控”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对辖区内的特殊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3类特殊群体3164人。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78名,累计解除543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名。有序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组织召开2024年“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目前各级各部门按照清单内容正在有序开展各项内容。三是扎实开展命案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命案防控工作宣传,制作德钦县命案防控系列原创宣传视频5条,截至目前。阅读量达30800余次,开展宣讲400余场次。充分发挥治理员作用,发放文明饮酒倡议书,进村入户走访开展宣讲;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管制刀具,加强对管制刀具的管理,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最大限度摸排未掌握的重点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全面完成2轮次村寨习惯性佩刀(非生产生活用刀)人员摸底排查,收缴管制刀具12把。四是开展酗酒易滋事人员服务管理专项行动。线上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宣传普法强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知识,同时要求各部门公众号积极转载刊播《文明饮酒倡议书》。组织开展一轮全覆盖、无死角的精准排查,共排查出4名酗酒滋事人员。为防止因酗酒滋事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签订4名酗酒滋事人员签订文明饮酒承诺书,确保不因该类人员发生涉酒命案。五是排查整治风险,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管理。严打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相关联违法犯罪,2024年,破获电诈案件4起,抓获处理犯罪嫌疑人10人,追回被骗资金27万余元,处置电信诈骗资金高危预警46条,劝阻金额32.28万元;严打整治毒品违法犯罪,走访吸毒人员家庭120次,帮助困难吸毒人员4人次,铲除销毁野生罂粟100余株、野生大麻原植物2000余株;加强道路安全管理,查处交通违法25052起,同比上升62.26%;强化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开展学生寒假放假及开学季安保4次,对5所中小学、45所幼儿园开展校园内部“四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38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整改38处。

4.以 “枫桥经验”为契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德钦实践。一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德钦县10个乡(镇)及县级综治中心于六月底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目前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已投入使用,完成实体化运行工作;积极探索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员新路子,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打通乡村振兴综合服务“最后一公里”,形成“矛盾纠纷联排联调、社会治安联防联控、社会管理联动联治、重点人员联管联教、平安建设联创联建”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县治理员共累计开展入户走访23600余人次,摸排收集各类社情民意信息4080余条,上报信息3080余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221余件,发放宣传资料19680余份。有序推进全县“云南社会治理信息系统”运用,下一步将研究细化德钦县网格员信息上报机制。截至目前,我县10个乡镇“云治理”基础数据录入率达100%,矛盾纠纷账号开通率达100%,网格划分率达100%;落实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我县新时代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员考核指导意见, 2024年,组织政法部门下沉各乡镇开展治理员培训工作,以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员风险隐患上报、矛盾纠纷调解、政策宣传等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组织举办德钦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强化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二是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德钦实践。充分发挥诉前委派调解中心作用的同时“和谐梅里•格桑梅朵调解工作室”将司法端口前移,两名资深法官驻室与驻院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解纷工作,本年度调解案件330件,同比增长36%,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194.42万元;“和谐梅里三江巡回审判团队”以案释法下基层,让普法有“深度”,巡回诉讼服务161件次、巡回普法69场次,院庭长接访下访54件次;“和谐梅里双语三心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提供判后回访、答疑70余人次,“OK巴桑”特邀调解员协助法官开展调解、普法等工作56件次;8名员额法官对口联络乡镇,开展联合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26次,持续优化“和谐梅里”诉讼服务。三是推动社区警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全量采集基础信息,巩固好基层基础。共采集录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169156条,其中标准地址6720条,实有人口121427条,实有单位8056条、实有房屋8620条、现场工作24333条,各项采集率均达到95%以上。用心用情为民服务,打造热情服务窗口。共审核办理户口登记329项,户籍注销363项,迁入落户814项,恢复户籍1人,跨省通办业务24项,迁出20项,信息变更更正5881项,办理居住证272份,流动人口季度维护率达到100%。

5.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牵引,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在夯实基层普法基础、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一是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严格执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机制,组织集中开展涉法涉诉案件评查,通过剖析一个案件,推动解决一类问题,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执法监督工作。统筹指导县级政法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多元解决,2024年,开展案件复盘2起,处理1起中央第十巡视组移送的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州委政法委移送一条“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平台”下发的举报线索,和3名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问题整治,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及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2024年,检察机关共追回70多名农民工欠薪200余万元,办理30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办理2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生态环境、液化石油气、消防安全等多个领域开展全域治理。二是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有司法救助案件2起,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程序,认真审核救助申请,及时召开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其中县公安局上报的1起司法救助案件已通过审核,发放救助金额130698万元。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4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71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180人次,均无线索,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43件,指派辩护法律援助案件16。其中:刑事案件12件,民事案件4件,在16件案件中涉及妇女2件,未成年人3件,其他11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6787517.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87517.1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4671.19元,增长16.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4671.19元,增长16.37%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6787517.15。其中:基本支出4886523.67,占总支出的71.99%;项目支出1900993.48,占总支出的28.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4671.19元,增长16.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1481.31元,增长9.20%;项目支出增加543189.88元,增长40.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24年度本单位事业人员增加2人,为本年新招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86523.6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37874.51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8649.16元,占基本支出的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0993.4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379134.00元,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2.维稳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270000.00元,主要用于维稳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3.平安建设专项经费2163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方面。

4.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验收奖补专项资金199999.48元,主要用于规范化建设验收奖补等方面。

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产生的费用。

6.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工资专项经费704106.00元,主要用于发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工资

7.2023年度下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支出。

8.2023年无命案创建专项补助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经费(结转资金)16424.00元,主要用于无命案创建专项补助暨普法强基补短板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7517.1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54671.19元,增长16.37%,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6477.1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4%,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年末在职公务员人员减少1人为调出,事业人员增加2人,为本年新招录。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42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无命案创建专项补助暨普法强基补短板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92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年末在职公务员人员减少1人为调出,事业人员增加2人,为本年新招录。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777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年末在职公务员人员减少1人为调出,事业人员增加2人,为本年新招录。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991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年末在职公务员人员减少1人为调出,事业人员增加2人,为本年新招录。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00.00元,决算为333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952.82元,下降37.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500.00,决算为294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48%,完成年初预算的5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决算为38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2%,完成年初预算的54.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207.82元,下降3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45.00元,下降31.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45.00元,下降31.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500.00,支出决算为33304.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952.82元,下降37.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3500.00,决算为29469.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0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000.00,决算为3835.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7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厉行节俭,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207.82,下降3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5.00,下降31.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45.00元,下降31.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减少,二是公务接待减少本单位厉行节俭,精打细算,勤俭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共德钦县委政法委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检查、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649.16比上年增加103520.36,增长29.99%,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48256.41元,其中,流动资产252173.26元,固定资产385010.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7617.02元(净值),其他资产3455.3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663.4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495.8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745.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5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90.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76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76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6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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