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444401000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
2、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3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
3、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4、承担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县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5、协助开展森林防火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依法严惩力度,打击破坏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
(1)、严格执法,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疫苗犯罪“11.23”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长江禁渔2022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了一批突出林区治安问题,破获了一大批涉林案件,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截止2021年11月21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共受立案20起(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行动类2起;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行动18起),与去年同比上升233.33%,破案19起(包括往年积案1起),同比上升900%,移送审查起诉13起,同比上升550%,抓获28人,同比上升460%。刑事案件相比大幅上升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坚持严打方针,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查处各类案件;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本辖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受经济利益驱使,加之法律法律意识淡薄,很多违法人员出于对红豆杉高收藏价值、高获利价值或高额工资回报追求的心理,故而实施犯罪,致使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呈渐趋多发态势;三是紧紧围绕“抓重点”的工作思路,对重点地区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加强巡山护林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2)、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营造“天蓝水清地绿”生态环境。立足本职、主动担当,坚决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推进“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工作,切实形成“零容忍、零懈怠”的严打高压态势,截止10月25日共受立案20起。二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在推行“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以“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生态安全和水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能作用,用“警察蓝”守护“生态绿”。2022年我大队总计巡河(湖)9次,出动警力40余人,出动警车15车次;巡林7次,出动警力30余人,出动警车13车次;辖区各派出所共计巡河(湖)200余次 出动警力600余人 出动警车300车次,巡林200余次,出动警力600余人 出动警车共300车次。
(3)、全力推进反电诈工作,守住人民“钱袋子”。为进一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群众反欺诈意识,以下乡、巡逻检查为契机,通过现场讲解的形式,引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400余人次,提醒辖区群众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守好群众钱袋子。二是按照《全县公安机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联点挂包督导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对有日常业务往来的县级相关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进行电信防诈宣传,并签订单位防诈责任书和个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总计签订5份单位防诈责任书,308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
2、深入推进辖区环食药知领域宣传、检查工作,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始终坚持民意为导向,将群众最为关心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这一主线,以“昆仑2022”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云南公安党旗红主题活动为抓手,全力打击“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中国人民警察节、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清明节、端午节”等重要节日为契机,深入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巡护巡查,以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与群众交流讲解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环食药知”法律政策及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知”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有力举措和实际成效,积极促进“环食药知”领域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用小环境安全支撑大环境稳定。截止10月25日,累计共出动警车128车次,警力480余人次,设立展板104块,悬挂横幅58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收益群众达5000余人,共检查农贸市场16家,超市及副食品店264家,药店及农资店48家,饭店及食品经营加工场所290家,现场发现并要求整改问题48条,查获并没收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约8吨,涉及各种日化用品、饮料、大米、方便食品、调味品、添加剂、家用电器、鞋类、农资物品、电线电缆等40余种,货值约达20万元,停业整顿2家药店。收缴的财物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根据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内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加工场所、餐饮、货运、旅游商品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商品交易、网络交易和寄递流通等市场排查清理全覆盖,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二是组织全体民(辅)警认真学习疫情防控各类文件精神,确保全体民(辅)警应学尽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的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努力做到主动发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按时上报各类疫情报表。四是做好单位内部消杀防护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五是不断提高全体民(辅)警自我保护意识和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引导全体民(辅)警正确看待疫情形势,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不出现任何疏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成立于1998年8月,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综合勤务和警务保障室、政工监督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23万元,下降2.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3万元,下降2.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2022年1月1人正式退休;2022年2月1人调出;2022年12月3人调出故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75.6万元元。其中:基本支出579.42万元,占总支出的85.76%;项目支出96.18万元,占总支出的14.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4.39万元,下降14.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4.46万元,下降12.72%;项目支出减少29.92万元,下降23.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支出较2021年下降原因为:A: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为526.96万元,较2021年(595.44万元)减少11.5%,主要原因为2022年1月1人正式退休;2022年2月1人调出;2022年12月3人调出故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降低。
B: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52.45万元,较2021年68.4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3.36%,主要原因为2022年1月1人正式退休;2022年2月1人调出;2022年12月3人调出故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降低。
C: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数96.18万元,较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数126.10万元减少23.7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按照2021年业务开展情况拨付,因2021年涉及环食药侦案件少,故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6.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1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2年我大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疫苗犯罪“11.23”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长江禁渔2022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了一批突出林区治安问题,破获了一大批涉林案件,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3.93万元,下降12.21%,原因分析为A: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为526.96万元,较2021年减少11.5%,主要原因为:2022年1月1人正式退休。2022年2月1人调出,2022年12月3人调出故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降低。
B: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52.45万元,较2021年减少23.36%,主要原因为2022年1月1人正式退休。2022年2月1人调出,2022年12月3人调出故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降低。
C: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数96.18万元,较2021年减少23.7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按照2021年业务开展情况拨付,因2021年涉及环食药侦案件少,故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低。
D.2022年非同级财政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支出0元,2021年支出数20.46万元,结转资金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8%。主要用于我大队在职职工、辅警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开展日常工作产生的经费,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96.95万元,办公费27.72万元、水费0.77万元、电费1.87万元、差旅费26.84万元、培训费1万元、被转购置款3.24万元、委托业务费12.49万元、工会经费6.2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10.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7万元、抚恤金22.09万元、对其他家庭和个人的补助0.85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3,65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辅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88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辅警的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工伤保险、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开展本部门的日产工作,其中办公费4万元、维修维护费4.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款5.3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3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未将上级补助资金纳入预算,而我大队用上级补助资金形成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决算书大于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64万元,下降6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14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1万元,下降2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大队购置了1辆新的执法执勤车辆,2022年未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款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5万元,减少15.6万元,下降23.36%,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被转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较2021年减少23.36%,主要原因为2022年使用项目经费中的工作经费用于委托业务费(鉴定费)的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1,123.74 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 22.83 万元,固定资产 1,100.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较上年增长 21.01%,原因为根据迪公森[2022]将“平安林区”综合管控指挥建设项目152.76万元元及澜沧江派出所业务用房95万元、2022年新沟办公设备6.42万元及安可替代工程项目设备2.78万元,四项总计256.97万元纳入固定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6.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账面净值)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23.74 | 22.83 | 1100.91 | 800.24 | 55.61 | 245.0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42200444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