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43101000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2)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考核考评工作。
(3)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电子政务外网的运行管理和应用推广工作。
(4)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职责,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等整合。牵头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并依法办理;督促、指导县级“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工作。
(5)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制度。
(7)负责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督促、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原则,根据管办分离的要求,规范运行和管理,促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
(9)接受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受理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并按有关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10)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分中心)及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中央、省、州和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便民化的政务新业态改革、创新相关要求,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和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平台,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3)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有关电子政务外网工作的职责分工。
会同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公安局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的保密工作;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规划、推进、政策衔接和制度建设方面的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会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制定电子政务外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做好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党建引领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把“五个第一”机制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保障,贯穿于全局中心工作,争创践行模范机关。全年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4次,制定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形成清单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链条机制。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充分运用党史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以“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31次,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研讨交流6次,撰写心得体会12篇,认真履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不断丰富教育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历史陈列馆、烈士陵园祭扫活动,开展党员干部忠诚教育,观看《孔繁森》、《杨善洲》等电影纪录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三是精心组织开展培训。积极参加县委举办的梅里大讲坛、全年上专题党课4次,通过讲座辅导、专题培训、撰写心得体会、主要领导上党课等形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四是党建促服务。始终坚持以党建统领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创优服务,通过实施“党建+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1年积极申报开展了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获得了“迪庆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复审通过2019—2021年 “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文明示范窗口,和2020—2022年 “州级文明单位” 。
2、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拒腐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面推进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高度重视政治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对全局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问题、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带头组织全局职工学习,要求全局党员职工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性,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推动形成优良的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年度开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共组织集中学习2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 4次。
(二)政务中心工作
1、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政策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局内部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在窗口管理方面,先后健全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德钦县政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考核办法(试行)》、《德钦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表(试行)》等制度,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对各窗口服务过程的监督,确保了窗口服务规范有序高效运作。二是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一方面,对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窗口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做到日巡查、月通报、年考核,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另一方面,在窗口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强化落实,清理进驻事项。
全面推进权责清单清理调整工作
全面梳理德钦县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11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迪政办发〔2021〕42号)文件要求,全县各部门已完成2021年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权责清单共调整88项,其中:取消18项,合并实施57项,下放和属地化管理11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
3、深度融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一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及时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直接面对群众且服务性较强的部门和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目前政务服务中心进驻21个部门,设34个服务窗口(其中:5个综合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42人,党员人数14人,入驻审批服务事项212项,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进驻824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审批服务事项3942项(县级1266项、乡级744项、村级1932项),网上可办率97.59%,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95.32%,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 100%,均达到上级指标要求,实现了让材料和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目标。2021年截至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累计办理各类事项5.0785万件,接待办事群众约5.3531万人次,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达99%以上,基本实现 “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一站式办结”。杜绝了吃拿卡要和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二是“好差评”系统推进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加挂“好差评”二维码,乡(镇)政府、部门张贴“好差评”二维码,部门及窗口引导群众多渠道评价。2021年1至12月“好差评”评价,非常满意12751件,满意34件,基本满意6件,好评率100%。
4、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县对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核查,全县涉及部门35个,监管事项781项,行政检查726项、检查实施清单547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75.34%。同时要求有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部门要在“互联网+监管”系统每周发布一次本系统监管工作动态信息,每月发布一次违法违规曝光信息,完成常态化采集监管数据工作。
5、加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建设。构建起全县投资项目审批“一张网”,10个部门50项审批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依托云南省投资在线平台进行接件、受理、反馈、送达,并将项目信息、办理信息、审批结果等数据实时共享至投资在线平台,联审联批,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县涉及投资审批部门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除涉及投资审批外的部门,与营商环境相关的证照办理(如不动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在短期内可在中心办理,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自运行以来18个业务部门共录入投资项目事项96个。
6、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积极宣传、推广和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办事通”办理有关业务,截至2021年12月13日,全县自然人用户实名注册量达3652人,法人用户实名注册量达4207人,查询类办件量37123件,办理类办件量1021件。
7、加强乡(镇)、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基层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提高服务水平,建立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为民体系,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为民服务需求。2013年始,政务服务管理局从零开始,在各乡镇的支持下完成了六乡两镇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同时完成了全县49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咨询等为民办理事项2.304万件,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98%,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把乡镇政务中心纳入目督考核对象,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考核要求,将《德钦县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考核评分表(试行)》、《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建设村级为民服务站的指导意见(试行)》下发乡镇单位,从组织机构、服务目标、服务原则、服务内容等方面加强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督促、指导、考核力度。
(三)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系列配套文件,我县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德钦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德钦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督查问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德钦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德钦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德钦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了2次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3次并完成整改工作,结合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紧盯营商环境建设的指标体系和我县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组织召开了企业座谈会2次。实现将全县低压居民平均办电时长1.18天,低压非居民平均办电时长1.75天,高压单电源平均办电时长21.08天;获得用水耗时压缩至1天(除施工难度较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登记财产时间压缩至2-3天(转移登记平均办件天数0.14天,业务办件最大时间为1.16天);办理建筑许可耗时压缩至64个工作日;解决商业纠纷耗时35天;出口退税耗时2天;中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8%,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16.68%,信用修复企业占比100%;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99%以上。
(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围绕“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省统一规范、全省共享共用”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工作目标, 2021年截至12月4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交易28起,预算金额为7774.3051万元,实现交易金额7473.1383万元,节约资金301.166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8%,合同履约率100%,电子评标率100%。
(五)扎实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一是持续抓好乡村振兴。根据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我局续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到鲁瓦村,并要求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充分发挥扶贫工作队“六大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积极配合鲁瓦村“两委”开展所有扶贫工作,圆满完成2021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截至目前,政务中心和交易中心累计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体温监测、出入登记及云南疫情二维码扫码登记约60617人次。三是深入开展爱卫和创卫工作。及时制定单位办公区域、网格区每日巡查制度,每日“一检查”和每周“一大扫”,持续对网格区开展“五堆十乱”整治40余处,清通淤阻污河道1条共计150余米,清运淤泥、杂草、渣土、白色垃圾等约30立方。清除辖区内违规张贴的小广告30余处,悬挂宣传标语2条,大字爆宣传117字,摆放垃圾箱1处,硬化裸土一处约20平米。四是按要求完成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法治建设及普法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5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总收入326.92万元对比增加28.88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2021年2月新招一名事业人员,相应的工资五险等增加;新增一个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8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34万元,占总支出的93.31%;项目支出25.53万元,占总支出的6.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314.71万元对比增加67.16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为2021新招录一名事业人员,相应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0年结转结余较多,2021年使用完毕;新增项目一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34万元。与上年支出304.91万元对比增加51.43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2021年2月新招一名事业人员,相应的工资五险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3万元。与上年支出9.8万元对比增加15.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较多,2021年新增一个营商环境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支出314.71万元对比增加67.16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为2021新招录一名事业人员,相应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0年结转结余较多,2021年使用完毕;新增一个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3%。主要用于1、支付在职人员工资 2、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工作的各项经费(差旅费、办公经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车维修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节约经费,不铺张浪费的原则,无公函的接待一律不接待,2021年无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69万元,增长4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4万元,增长9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无实用公车车辆,2021年从政府办划拨一辆公车,公车维修、保险支出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务服务管理局开评标出差、挂钩村下乡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包干经费大部分没有用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维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0.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9万元,固定资产21.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12 | 8.99 | 21.13 | 0 | 0 | 0 | 21.13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43101111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10120518081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