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6100101000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隶属于德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县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承担辖区内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能为承担供水单位和公共场所等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负责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德钦县辖区内卫生监督服务对象共337户;其中,学校49所(幼儿园44所、小学4所、中学1所);公共场所211户(住宿183户、美容美发20户、歌舞厅6户、影剧院1户、候车室1户);医疗机构61家(县直医疗机构2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7家、社区服务中心1家、村卫生室42家、民营医疗机构1家(门诊部),诊所6家,看守所卫生室1家),二次供水单位10家;餐饮具消毒单位5家;职业病危害监管服务对象1家。
(二)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截至2021年10月30日合计办理许可及注册业务274件次。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46户(新发78户、延续50户、变更14户、注销4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8户(变更18户、校验40户);办理医师注册业务共计14人(首次注册5人,变更注册9人);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业务3人;办理护士注册业务28人(首次注册12、延续注册14人、变更注册2人),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0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4家,预防接种证21人,饮用水卫生许可证0件。共签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14份。
(三)违法案件查办情况:截至2021年11月22日全县违法案件查处立案10件,结案10件,其中警告3起(学校卫生1起,职业卫生1起、放射诊疗1起),罚款7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其中无证行医案件2件,医疗卫生违法案件3件,公共场所违法案件2件。
(四)协管工作情况:2021年卫生监督协管系统正式启用,为切实提高德钦县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各项工作任务,让全县卫生监督员尽快掌握新上线的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系统操作流程,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集中培训1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率达到100%。通过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理论水平。经卫生监督协管每季度督导及考核,各乡镇及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逐步规范,协管巡查覆盖率达到100%,协管资料逐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目前2021年前3个季度考核督导工作已完成,对于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所已形成详细的书面总结反馈至各乡镇。2021年1至3季度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资金全县共下拨78310.00元。
(五)各类场所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医疗卫生方面: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各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就医,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创卫、爱国卫生“7个专项”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医疗机构个人执业资质、传染病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内容。卫生监督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立即整改。二是对辖区内11家疫苗接种点进行多次专项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根据省级创卫专家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对5家医疗机构免疫门诊、预检分诊点、医疗废弃物储存及医疗废水的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整改检查;四是根据迪庆州卫生健康委、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联合开展全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蓝盾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迪庆州卫生监督局、三县市卫生监督所的卫生执法人员于5月30日至6月1日对德钦县城区5家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当场行政处罚1起,限期停业整顿2家。五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今年共对5起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六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 号)要求,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回头看”监督检查,目前德钦县辖区内无医疗美容机构,且无违规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医疗机构。
2、公共场所卫生方面: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爱卫、创卫工作,一是分片区打造住宿场所卫生示范单位2家、理发店卫生示范单位1家,先后组织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3次,集中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1次,组织乡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1次,共有74家公共场所248名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二是采取“边培训、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多轮全覆盖监督检查,下达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现场指导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及布草间、消毒间设置。三是邀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城区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公共场所用品用具、空气检测工作,共监测公共场所90家,检测526项。四是做好德钦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按照重大活动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全力保障“党代会”期间公共卫生安全。五是继续开展疫情集中隔离酒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对城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快检工作。七是结合创卫、爱卫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八是对雨崩景区住宿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对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云岭乡雨崩景区经营性用房安全状况鉴定排查鉴定结果为危房的9家酒店进行限期停业整改。九是针对消费者通过电话或一部手机管旅游APP反映的公共场所存在的问题,迅速指派监督员到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今年共妥善处置公共场所投诉举报事件2起。
3、生活饮用水卫生:为进一步提高德钦县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上半年对辖区内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49家二次供水单位、7家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主要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水质检测开展情况及记录,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涉水产品、消毒剂、消毒设备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及卫生管理手册。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三是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城区49家二次供水单位、1家集中供水单位进行水质采样检测。四是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德钦县食品安全与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知识培训班。县城内30家有二次供水的住宅小区、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共44人参加了培训。五是下半年根据《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二次供水单位备案管理的通知》(德卫健发〔2021〕59号)要求,重点对10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备案管理,发放《德钦县二次供水单位备案卡》,规范二次供水单位公示栏信息及卫生管理档案。
4、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一是对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生产场所消毒情况、扫码登记情况,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及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情况);创卫、爱卫工作落实情况(公示栏上墙情况,消毒登记情况,卫生检测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场所环境卫生清扫消毒情况等)及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从厂区环境与布局要求,生产厂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仓储和运输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卫生要求,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 餐饮具二维码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均已在产品包装上规范张贴投诉举报二维码。三是德钦县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自行到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产品送检,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均已完成检测,4家共送检产品数80件,合格产品数80件,合格率100%;
5、学校卫生监管:紧紧围绕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及爱卫、创卫工作重点,督促学校履行卫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清洁消毒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为契机,督促辖区内学校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2021年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德钦县建城区4所学校(德钦县中学、德钦县示范小学、德钦县幼儿园、德钦县第一小学)开展了教学环境卫生监测,通过监测目前4所学校均未完全达标。德钦县中学有3项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值;德钦县示范小学有5项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值;德钦县幼儿园有1项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值;德钦县第一小学有1项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值。我所已将检测结果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已发《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建城区4所学校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结果告知的函》将结果告知县教体局,请教体局通知整改。2021年云南山水环保有限公司对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6、职业卫生: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法治意识,德钦县卫生监督所积极组织,认真开展第1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6条,宣传海报8张,发放宣传册100份。同时辖区内1家重点危害企业在企业内部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二是为切实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使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我所对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9月2日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了部分违法事实的存在,在我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进行立案查处时,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于长期亏损自2021年9月3日18:00起停止生产,同时涉及的通风降尘、降噪和粉尘、噪声、一氧化碳、风速风量及空气质量检测装置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全部停用,并已向县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备案停产;2021年职业卫生当场行政处罚(警告)案件1起。
7、开展专项稽查工作:2021年开展内部稽查4次、州级稽查1次。县司法局组织案卷评查1次。省级案卷评查1次。
8、全面完成国家“双随机”工作:德钦县2021年"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58家。其中传染病2家,公共场所46家,妇幼保健6家,学校1家,医疗机构2家,放射卫生1家。目前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已完成2021年度所有“双随机”被监督单位的监督及抽检任务,所有卫生监督抽样检验报告单已送达至各被抽检单位,并已在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信息平台上报,已关闭的7家单位已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申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及卫生监督协管员116人次,“双随机”行政处罚案件2起,学校卫生1起,公共场所1起,其中警告1起,罚款1起,共计罚款金额1000.00元。“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率87.93%,任务完结率100%。同时按照《德钦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州级、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完成部门联合检查方案3项,完成部门检查方案8项,共监督检查各类场所20家。检查结果均已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录入复核完成。
9、监督检查总次数:截至2021年11月30日,审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451家,审计监督检查单位次数2384户次(公共场所1973户次,医疗机构263户次,疾控机构10户次,学校41户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9户次,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32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6户次),累计下达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430份,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0余人次。
10.宣传工作:一是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我所于4月27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悬挂 “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 宣传横幅5条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宣传横幅1条,张贴《职业安全健康之职业危害防护》宣传海报8张,发放宣传册100份,解答现场咨询70余人次,二是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等10个单位开展了以“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册300份,悬挂横幅1条。三是借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契机,宣传各类卫生法律法规。四是在普法宣传周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活动。五是在第34个“世界艾滋病日”联合县级防艾成员单位开展防艾宣传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年度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参公编制为1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0万元,占总收入的97.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9万元,占总收入的2.59%。与上年对比减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0万元,占总支出的94.19%;项目支出12.97万元,占总支出的5.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由于收入减少,导致今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今年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5%。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造成相应的支出也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及爱国卫生运动我单位负责所有公共场所日常消毒,需频繁用公车,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一年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增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0.00万元,增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及爱国卫生运动我单位负责所有公共场所常消毒,需频繁用公车,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一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3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及爱国卫生运动公共场所常消毒工作的公车运行维护费,由于县城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我单位负责所有公共场所常消毒,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一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及水费、电费、资料费等等,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36万元,较上年下降了24.68%。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也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08.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7464万元,固定资产104.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动,流动资产增加了11.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8.54 | 3.827464 | 104.71 | 0 | 50.2 | 0 | 54.51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