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医疗保障局)
关于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
日期:2026-02-06 15:07 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1277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广大参保群众: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经德钦县建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我局组织开展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等工作,确认该药店符合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现决定将其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范围,自2月6日起正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该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将按医保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该药店应自觉遵守医保相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医保监督举报电话:0887-8412939。

特此公告!




德钦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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