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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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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5-08
德钦县佛山乡刷曲水电站“9·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08 09:39     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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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佛山乡刷曲水电站“9·12”一般

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德钦佛山刷曲水电站“9·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德政复〔202369

3.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法定文书

(二)评估组织

成立由德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佛山乡人民政府组成的事故整改评估组,于202466日至7日,通过查阅执法案卷、电话核实责任落实情况的方式开展本次评估工作。

(三)评估范围

1.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行政处罚执行情况

2.事故善后及稳定工作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整改情况

4.属地及行业监管基本履职情况

二、事故基本情况及批复要求

202391213时许,德钦县佛山乡刷曲水电站2号洞工地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6万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从业人员违规操作、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缺失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311月,县人民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要求:依法对保山诚固劳务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沈生作出行政处罚;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一)事故法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保山诚固劳务有限公司及负责人沈生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足额缴纳全部罚款行政处罚缴款凭证已存入执法案卷,相关处罚程序已全部办结,执法档案完整。

2.事故死者杨江的善后赔偿事宜已于2023913日全部办结,赔偿资金足额兑付,家属情绪稳定,未发生信访维稳问题。

(二)事故相关企业整改情况

保山诚固劳务有限公司已就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内部整改,重点强化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钥匙专人管理,现场明确要求非岗位人员严禁操作机械;对工地现场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调整了现场带班负责人,日常施工中加强了现场巡查和提醒。

(三)属地及行业监管履职情况

县发改局已按要求约谈迪庆智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就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提醒告诫,要求其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佛山乡人民政府已将该工地纳入辖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范围,定期到现场了解施工动态,口头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基本安全要求,提醒从业人员注意作业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小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随意性较大,现场管控不够严格。

2.一线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违规作业风险依然存在。

3.偏远山区施工工地监管力量有限,难以实现常态化全覆盖监管。

五、评估结论

经评估,德钦县佛山乡刷曲水电站“9·1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法定责任追究已全部执行完毕,事故善后工作妥善完成,相关企业已开展针对性整改,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已履行约谈提醒和日常督促职责。截至评估之日,全县未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本次事故整改评估结论为:合格。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持续督促保山诚固劳务有限公司巩固整改成效,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纪律。

加强对辖区内小型施工项目的安全指导,通过现场口头宣讲、事故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偏远工地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

事故整改评估组成员名单及签字表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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