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分别是:
1.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怀和指导下,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大大提升了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双拥氛围。一是政策宣讲精准发力。2025年4月14日组织工作人员到武警德钦县中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暖兵心”集中宣讲,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详细传达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相关政策。“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县10个乡镇协调各村开展退役军人座谈会暨政策宣讲活动45场,1141人参与,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核心法规,推动政策知晓率全覆盖。二是英烈宣传广泛深入。烈士公祭日前后,通过融媒体公众号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全文、典型案例及宣传视频,烈士纪念日当天利用户外LED大屏滚动播放主题视频,在全县烈士公祭活动现场发放普法口袋书400余份,引导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三是典型引领成效显著。持续宣传云南省“最美军嫂”格桑拉姆、迪庆州“最美退役军人”马寅初事迹,2025年马寅初荣膺迪庆州“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民族团结树立标杆,激发了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抓实安置就业,筑牢服务保障根基。一是安置工作高质量完成。2025年9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同时严格落实“返乡第一课”要求,高效完成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组织关系接转、社保衔接等工作。二是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多部门联动拓宽就业渠道,联合迪庆州地宜驾校开展驾驶职业技能培训,5名退役军人取得C1驾驶证;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暨岗位推介会,引导退役军人向消防、协警等领域就业,2025年新增就业36人,连续两年圆满完成新增就业任务。截至2025年底,全县军创企业达101家,军创个体工商户213家,覆盖物流、种养殖、商贸等多个领域,创业活力持续增强。足额兑现一次性经济补助,为3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补助35.55万元。三是优抚待遇精准落实。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2025年1-10月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448.43万元,惠及4849人次;发放优抚困难生活补助86.16万元,惠及2154人次;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7.06万元,惠及94人次;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救助8万余元,惠及120人。
(三)深化拥军优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一是清单化解决部队难题。严格落实双清单制度,总计投入8.77万元为驻德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支持地方部队建设。二是节日慰问温暖人心。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3家驻德部队和消防救援大队,赴昆明、大理等多地走访慰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军官及军休干部。全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95人次,发放慰问物资和慰问金共计5.35万元;为27个新兵入伍家庭悬挂光荣牌,为37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39份,增强了军人军属的荣誉感。三是纪念活动庄重有序。组织开展“赓续·2025·清明祭英烈”主题活动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传承红色基因;举办武警德钦中队士兵退役仪式和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暨档案审核会,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尊崇与关怀。
(四)健全帮扶机制,提升兜底保障能力。一是构建多元帮扶体系。初步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残联+应急管理局”帮扶救助管理模式,形成长效帮扶机制,推动帮扶救助从“临时举措”升级为“制度保障”。全年发放大米8吨、食用油120桶、军大衣40件,为23名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针对性援助,发放援助资金5.4万元;依托省级关爱基金,对10名困难退役军人实施专项帮扶,发放慰问金5500元。二是医疗服务精准延伸。联动云南省荣军优抚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组织医疗队深入5个乡镇,为208名优抚对象提供专业诊疗服务,携带价值5.6万元的药品、试剂及耗材,有效解决部分优抚对象“看病远、看病难”问题。三是权益维护扎实有效。畅通退役军人诉求表达机制,及时回应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关切,全县退役军人群体保持总体稳定。严格落实立功受奖送喜报机制,并为2025年度立功受奖人员制作荣誉牌匾,2025年元旦前夕首次赴省外走访慰问自主择业干部,传递组织温暖。
(五)发挥主体作用,助力地方发展建设。一是投身基层治理。积极动员退役军人担任乡村治理员、村民小组长、兵支书等职务,目前已有3人担任村总支书记、9人担任副书记、4人担任村主任,在基层治理中发挥骨干作用。二是组建志愿服务队伍。联合县人武部在燕门乡组建全县首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在抢险救灾、基层治理、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获得社会广泛认可。三是推进“军人驿站”建设。完成县城6家酒店“军人驿站”授牌,计划向乡镇、旅游景区延伸,提升退役军人优待证含金量。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827429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09694.78元,占总收入的98.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64600.00元,占总收入的2.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47114.39元,增长34.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72514.39元,增长33.2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74600.00元,增长91.89%。主要原因是:1、根据徳招考【2025】01号新招录事业人员陈素萍,所以人员经费增多;2、根据德财债〔2025〕23号文件关于2025年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的资金2406168.75元,及其他项目增多故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8182744.95元。其中:基本支出3435535.82元,占总支出的18.89%;项目支出14747209.13元,占总支出的81.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55564.56元,增长33.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6149.38元,增长10.85%;项目支出增加4219415.18元,增长40.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根据徳招考【2025】01号新招录事业人员陈素萍,所以人员经费增多;2、根据德财债〔2025〕23号文件关于2025年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的资金2406168.75元,及其他项目增多故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5535.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1751.23元,占基本支出的9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784.59元,占基本支出的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47209.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德财社〔2025〕1号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1030.00元,主要用于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
2.德财社〔2025〕13号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198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省级补助;
3.德财社〔2025〕40号优抚对象补助州级经费1030.00元,主要用于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
4.德财社〔2025〕28号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12994.50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
5.德财社〔2025〕169号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第三批)预算经费8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省级优抚对象补助;
6.德财社〔2025〕28号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24209.20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
7.德财社〔2025〕7号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经费116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中央补助;
8.德财社〔2025〕169号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第四批)预算经费94557.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中央补助;
9.德财社〔2025〕169号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第三批)预算经费109652.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省级补助;
10.德财社〔2025〕28号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38146.50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
11.德财社〔2025〕13号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34614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省级补助;
12.德财社〔2025〕2号下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州级资金2655.2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州级补助;
13.德财社〔2025〕2号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经费27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补助;
14.德财社〔2025〕163号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省级及州级补助资金154233.01元,主要用于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省级及州级补助;
15.德财社〔2025〕2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经费488.25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
16.德财社〔2025〕25号(第二批)中央优抚对象补助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优抚对象补助;
17.德财社〔2025〕27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经费80708.22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
18.德财社〔2025〕2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州级补助经费3318.42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州级补助;
19.德财社〔2025〕1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41892.18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
20.德财社〔2025〕2号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和省级经费预算经费994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和省级补助;
21.德财社〔2025〕26号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省级及州级补助的经费123971.58元,主要用于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省级及州级补助;
22.德财社〔2025〕28号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4843.38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
23.德财社〔2025〕1号烈士陵园管理专项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
24.德财社〔2025〕41号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州级)经费249024.00元,主要用于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州级);
25.德财社〔2025〕41号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州级)经费2657.32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
26.德财社〔2025〕157号下达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经费12014.65元,主要用于分散供养的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
27.德财社〔2025〕1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
28.德财社〔2025〕2号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专项省级经费485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
29.德财社〔2025〕13号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15488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
30.德财社〔2025〕1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经费及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581056.00元,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经费及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31.德财社〔2025〕1号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经费11380.02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丧葬补助;
32.德财社〔2025〕169号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第四批)预算经费240906.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中央补助;
33.德财社〔2025〕28号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调标经费18605.65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补助;
34.德财社〔2025〕1号现役军人立功送喜报专项资金19536.00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送喜报;
35.德财社〔2025〕7号优抚对象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经费3229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中央补助;
36.德财社〔2025〕9号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省级)经费2064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
37.德财社〔2025〕147号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省级优抚对象丧葬经费50744.65元,主要用于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省级优抚对象丧葬;
38.德财社〔2025〕1号残疾军人护理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护理;
39.德财社〔2025〕169号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第三批)预算经费30976.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省级补助;
40.德财社〔2025〕9号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资金784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
41.德财社〔2025〕1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659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42.德财社〔2025〕1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经费42424.65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
43.德财社〔2025〕77号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省级经费及州级经费1896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44.德财社〔2025〕2号第二批军转干部补助中央经费1572.42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军转干部补助;
45.德财社〔2025〕1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经费1260623.50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补助;
46.德财社〔2025〕1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险费及最低生活补助专项经费78230.34元,主要用于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险费及最低生活补助;
47.德财社〔2025〕2号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第二批)资金117777.56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
48.德财社〔2025〕2号退役安置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经费175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中央补助;
49.德财社〔2025〕2号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省级资金9499.92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补助;
50.德财社〔2025〕Z号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下拨移交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定期增资经费123267.42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定期增资;
51.德财社〔2025〕10号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的资金2608.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
52.德财社〔2025〕Z号下拨移交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定期增资经费241332.58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定期增资;
53.德财社〔2025〕1号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55688.88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补助;
54.德财社〔2025〕10号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11149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
55.德财社〔2025〕2号退役安置补助中央项目经费5696.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
56.德财社〔2025〕2号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省级经费7199.65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
57.德财社〔2025〕96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省级资金6474.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58.德财社〔2025〕2号军队转业干部的补助中央经费7018.08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的补助;
59.德财社〔2025〕11号军队转业干部补助中央管理经费12733.76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补助;
60.德财社〔2025〕2号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资金6646.00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
61.德财社〔2025〕171号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划转基数经费42430.20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62.德财社〔2025〕11号军队转业干部补助中央资金101534.92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补助;
63.德财社〔2025〕78号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州级资金8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
64.德财行〔2025〕117号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嘉奖公务员奖励专项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嘉奖公务员奖励;
65.德财社〔2025〕161号拥军建设项目质保金经费2526.56元,主要用于拥军建设项目质保金;
66.德财行〔2025〕161号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楼一楼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改迁事项经费5458.94元,主要用于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楼一楼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改迁;
67.德财社〔2025〕131号驻军困难问题清单所需资金66545.50元,主要用于驻军困难问题;
68.德财行〔2025〕162号2024年度嘉奖公务员奖励专项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嘉奖公务员奖励;
69.德财社〔2025〕1号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119984.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
70.德财社〔2025〕4号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对下转移专项省级经费47998.00元,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补助;
71.德财社〔2025〕2号两站一中心业务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两站一中心业务;
72.德财社〔2025〕130号“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座谈会及企业军转干部慰问经费130500.00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座谈会及企业军转干部慰问;
73.德财社〔2025〕1号双拥的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
74.德财社〔2025〕3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经费149509.6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75.德财农〔2025〕33号退役不褪色创业展新德钦退役军人赴上海交流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不褪色创业展新德钦退役军人赴上海交流;
76.德财债〔2025〕23号2025年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2406168.75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3526.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7%。与上年相比增加2066345.64元,增长15.38%,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4318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5%,完成年初预算的250.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徳招考【2025】01号新招录事业人员陈素萍,加上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16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完成年初预算的166.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徳招考【2025】01号新招录事业人员陈素萍,加上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退役不褪色创业展新德钦退役军人赴上海交流活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为本年新增落地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17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徳招考【2025】01号新招录事业人员陈素萍,加上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元,决算为146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21.74元,下降5.9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决算为13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1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0%,完成年初预算的57.9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3.74元,下降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8.00元,下降40.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98.00元,下降40.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21.74元,下降5.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决算为13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1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践行过紧日子理念,厉行勤俭节约,从严管控公务出行、接待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3.74元,下降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8.00元,下降40.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践行过紧日子理念,厉行勤俭节约,从严管控公务出行、接待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部门开展视察、调研、下乡、接待等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德钦开展交流、学习等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784.59元,比上年增加4267.81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部门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上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3453731.20元,其中,流动资产99966.22元,固定资产127596.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226168.75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0331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084.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4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2.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