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建设,保证行政处罚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行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各股室人员的变化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我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 委员:格玛江初(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黄 德 文(党组书记)
娘 白(党组成员、副局长)
斯那永追(副局长)
委 员:洛桑多杰(法规股股长)
虎 波(霞若乡市监所所长)
永 宗(奔子栏镇市监所所长)
尼玛次里(办公室主任)
格茸拉姆(食品股股长)
张 光 红(药械保化股股长)
余 松 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陈 丽 霞(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
王 世 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成员)
芮 曼 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成员)
此里拉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成员)
次里拉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成员)
鲁茸卓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成员)
下设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法规股,由洛桑多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