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
此次检查总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重点药品、保健品经营户6家次,此次检查重点查看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是否由相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是否存在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非处方药品是否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是否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是否发布虚假违规广告等情况。
经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保健食品保健功能中标注有“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某保健功能”,但执法人员检查中未发现厂家提供的证明材料,对上述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限期向厂家索要证明材料,对限期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产品将进行下架处理。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户进行宣传,要求商户在进行广告时,要注重对广告内容的把关,并及时向我局进行报备,避免出现违规发布广告等不正当的商业活动,最后是经营者自身应当了解广告法,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注意广告发布,严格遵守广告要求,严禁通过线上线下发布违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