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德钦县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和关怀,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深刻领悟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全域推进、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更加坚实,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处处彰显,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歌猛进,2023年我县入榜“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拟命名名单。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是践行领袖嘱托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目标,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一批具有德钦特色、具备典型效应的示范点,推动各部门(单位)多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和经验,总结出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创建经验,努力形成全国、全省、全州的典型示范,助力我县守住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荣誉,解决“没钱提升创建成效”的问题。请县人民政府根据《迪庆州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实施意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考核细则》以及2023年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建设工作第二轮专项督查反馈问题中“县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的要求,请求安排解决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经费80万元,为谢!
妥否,请示!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