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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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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10-21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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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3)、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督检查股、经济股、社会事务股、宗教股。

所属单位0个。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修改和送审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局机关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机要、宣传、信息、印鉴、文印、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及调配等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资产、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维护和管理;制定并督促落实局机关各项制度;负责联系离退休人员有关事宜;做好目标督查管理各项工作。办公室下设财务室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基建等工作;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和有关专项资金;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与州民宗委办公室、财务室和相关科室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2.监督检查股:参与起草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政策措施;协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组织贯彻执行《民族宗教事务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涉藏工作会议精神,参与涉藏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等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有关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承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等民族事务体系建设工作;了解我县少数民族在境外的有关情况,承办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涉外事宜。负责与州民宗委监督检查科和政策法规科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3.经济股: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负责民族经济统计工作;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与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和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办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4.社会事务股: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民族传统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积极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等事项;承办重大的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参与协调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科技相关事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起草民族法规草案;拟订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承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参观学习等有关工作;承办城市民族相关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承办开具少数民族学生加分证明和民族音像、书籍出版等的证明。负责与州民宗委社会事务科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5.宗教股:承担藏传佛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涉及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性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寺院管理局依法对藏传佛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涉及藏传佛教方面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承担联系藏传佛教界人士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抵御渗透、防范和处理邪教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管理的相关事务;进一步贯彻落实《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从严掌握活佛转世的原则和范围;严格把关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程序;负责涉及活佛转世工作的备案和审批工作;协调参与活佛转世指导小组的相关事宜;开展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性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寺院管理局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涉及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方面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承担联系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界人士的工作;承担管理伊斯兰教朝觐事务;开展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其它涉及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州民宗委宗教一、二科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铸牢共同体意识,铺就团结进步之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深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纳入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体系,举办县级专题培训班1场次,覆盖61人次;开展“牢记总书记嘱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会4场次,覆盖230余人次,持续推动共同体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创新载体平台,拓宽交融渠道。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在“七彩云端”APP开设专题专栏,构建多媒体宣传矩阵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依托民族团结进步月、梅里雪山弦子文化艺术展演、“梅里100”极限耐力赛等特色品牌活动,进一步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体育等领域深度互动、情感共鸣。三是强化典型引领,激发内生动力。邀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尼玛次里深入左力村、塔巴林寺、红坡寺等一线开展宣讲,覆盖干部群众160余人,以鲜活事迹传递榜样力量,深化思想浸润,有效激发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厂于9月入选首批全国培育名单,成功选树5个省级典型案例,2人入选省级表彰对象,9月斩获州级表彰5个集体、9名个人,1名学生获省级演讲比赛三等奖,典型示范效应持续彰显。四是深化实践行动,促进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幸福花开”“三江腹地石榴红”工程,精心组织青少年夏(冬)令营、“手拉手”结对等交流活动,拉近各民族情感距离。扎实推进少数民族文化“枝繁干壮”工程,2025年实施3个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投入资金65万元,守护民族文化根脉,凝聚文化认同。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德钦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奋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迪庆建设凝聚强大合力的决定》任务分解方案,持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推动“幸福花开”“三江腹地石榴红”工程及“三项计划”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与浓厚社会氛围。

(二)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夯实民族发展之基。为深入实施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德钦县精准发力、因地制宜推进三大重点项目,目前整体建设成效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县示范项目稳步收尾。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建设范围覆盖奔子栏镇书松村、叶枝镇拉波洛村与倮那村、燕门乡拖拉村。结合各村现有基础及实际需求,精准规划实施路灯建设、道路硬化、路缘石铺设、饮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农田水渠修建、挡墙砌筑等基础设施升级。二是民族发展项目进展顺利。项目总投资920万元,重点打造1个民族团结示范乡(拖顶乡),同步推进3个旅游提升村(奔子栏镇叶日村、霞若乡得觉屯社区、霞若乡施坝村)及5个民族团结进步幸福示范村(奔子栏镇夺通村、羊拉乡甲功村、巴迪乡巴迪村、真朴村、阿尺打嘎村)建设。围绕村庄发展短板,实施道路修复、路灯安装、道路硬化、围栏搭建、挡土墙修建、输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公厕新建等基础设施工程。三是手工业试点项目精准落地。项目总投资20万元,精准扶持4家符合条件的民族手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每家获5万元资金支持,助力民族手工业传承创新与融合发展。同时,落实中央民贸民特商品贷款贴息政策,发放贴息资金122808.45元,惠及3家企业,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激发民族特色产业发展活力。

(三)抓实法治化建设,筑牢长治久安之根基。一是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以常态化学习、专题宣传为抓手,多维度开展普法工作: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安全、反分裂等法律法规,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宣讲安全及殡葬改革政策,覆盖教职人员600余人、信教群众100余人;“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建宣讲团,开展“送法进宗教场所”活动7场次,覆盖600余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开展9场现场宣传,覆盖1000余人,发放资料2000余份。同时依托新媒体扩大线上普法覆盖面,有效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提升。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考促学等方式强化法律素养,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内容,发放《民法典》供职工结合业务钻研;7名人员获行政执法证并持证上岗,组织执法人员完成县州级实务培训,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三是审批工作规范高效。民族成份变更方面,2025年办理1例0—18岁汉族改藏族登记,排查2019年以来27份档案,针对2份资料不全档案核实其变更符合规定。宗教行政审批方面,实行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优化办事指南,2025年以来受理5件审批事项,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四是权责清单梳理全面完成。10月对照法规及“三定”规定,梳理行政许可、处罚等九类权责事项,明确每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确保权责明晰、梳理准确,为规范行政行为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1959882.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59882.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76878.14元,增长182.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76878.14元,增长182.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25年新增德钦县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经费、德钦县2025年民族发展项目经费,且金额较大,导致25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1959882.32元。其中:基本支出4615455.47元,占总支出的21.02%;项目支出17344426.85元,占总支出的78.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054644.14元,增长177.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9975.05元,增长8.46%;项目支出增加13694669.09元,增长375.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较上年增加1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且根据工作安排,25年新增德钦县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经费、德钦县2025年民族发展项目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因此总体支出上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15455.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2819.91元,占基本支出的94.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635.56元,占基本支出的5.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44426.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67880.40元。

德钦县2025年民族发展项目经费8948702.16元,主要用于拖顶乡德吉村道路硬化,拖顶乡洛玉村道路修复及附属设施,拖顶乡普通农村集体经济木香基地围栏,拖顶乡拖顶村布仁小组道路硬化、拖顶乡拖顶村杂尼贡小组道路硬化,施坝村新建公厕-建筑工程、施坝村新建公厕-安装工程、施坝村新建挡墙,得觉屯社区新建公厕-建筑工程、得觉屯社区新建公厕-安装工程、得觉屯社区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奔子栏镇叶日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东水小组、奔子栏镇叶日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达古小组、奔子栏镇叶日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永堆小组、奔子栏镇叶日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白仁小组、奔子栏镇叶日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日能小组、奔子栏镇叶日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叶勇小组、奔子栏镇叶日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篮球场区,奔子栏镇夺通村安全饮水工程,羊拉乡甲功村-安全饮水、羊拉乡甲功村-道路硬化及场地硬化,巴迪乡巴迪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巴迪乡真朴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巴迪乡阿尺打嘎村-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

德钦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项目经费5239378.45元,主要用于叶枝镇基础设施节能及综合能效提升,燕门乡拖拉村硬化道路工程,奔子栏镇书松村农仁小组安全饮水,习丁小组农田水渠;奔子栏镇书松村农仁小组道路修复及挡墙;奔子栏镇书松村曲决小组道路硬化。

德钦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巩固提升工作经费262587.19元,主要用于全力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国字号”创建成果,接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积极打造具有德钦特色、德钦亮点、德钦经验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品牌。

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经费65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实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德钦格萨尔射箭节体育文化展示与弘扬30万元,用于实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德钦射箭习俗:穿越千年的箭影,共筑民族和谐乐章》调研出版15万元,用于实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德钦县各民族文化互嵌式发展普查与纪录20万元。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支持德钦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促进宗教中国化工作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2万元,用于藏传佛教寺院安全生产项目5.5万元

民族宗教局宗教工作经费85741元,主要用于走访慰问,体现党委、政府对宗教界的关心关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弘扬爱党爱国优良传统,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信教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在维护社会平安和谐、宗教和睦和顺上发挥积极作用。

宗教教职人员意外伤害险经费139500元,主要用于为全州年满18周岁的宗教教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民族工作经费47683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拓展创建工作覆盖面,积极培育和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工作格局的重要措施,巩固提升示范县工作成效。

持续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提升示范县工作成效。

叶枝工作经费22348元,主要用于叶枝征地搬迁工作抽调人员差旅费。

20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绩效奖励工资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相关支出费用。

机动金经费132734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协调推动我局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特根据单位工作安排下派工作人员,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25年遗属补助资金20064.2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发放生活补助。

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扶持县内优秀民族手工艺企业或者传承人作为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促进德钦县民族手工艺发展。

2025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122808.45元,主要用于25年中央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

德钦县2025年衔接资金管理费经费567880.4元,主要用于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相关支出费用。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经费75000元,主要用于德钦林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用于藏传佛教寺庙安全生产工作。

2025年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资金51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债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9882.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8%。与上年相比增加13666878.14元,增长175.60%,完成年初预算的474.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900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办公支出、民族宗教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五险调整,人员变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316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五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导致部分五险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234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且预算以上年度11月工资为准,本年度工作变动,导致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605376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用于传统农业转型提供基础建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年中开始实施,且需报省级、州级层层把关,资金由省级、州级财政拨款,因此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159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5%,主要用于单位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录人员1名,与年初预算人数相比增加1人,导致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元,决算为3801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935.41元,增长169.9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元,决算为36499.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01%,完成年初预算的22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5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9%,完成年初预算的50.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069.41元,增长17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66.00元,增长132.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66.00元,增长132.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1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935.41元,增长169.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00.00元,决算为36499.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5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且因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因此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069.41元,增长17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66.00元,增长132.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66元,增长132.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且因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因此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等工作开展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北斗运维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助国家民委调研迪庆州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接待费、支付接待芒康县委统战部一行人开展边界协作交流12日午餐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635.56元,比上年增加10919.97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预算人数是14人,年中新招录1人,导致相关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残保金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918893.52元,其中,流动资产504060.01元,固定资产79749.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35084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2851.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181.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89.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89.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89.1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89.19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部门版).docx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批复附表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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