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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 7 月 9日至2026年 7月23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对地面构筑物进行拆除,按照土地属性进行生态修复。 云岭乡尼农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已拆除原有建筑物,截至目前地表垃圾及建筑物已清理结束,符合生态修复恢复原貌的需求。2026年4月,建议修改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人员会同技术单位人员深入现地调查并确认整改恢复的范围,下发整改图斑涉及其他草地面积8.1540亩,根据现地调查其中7.2630亩已破坏原有植被需进行生态修复;0.8910亩地表及植被完整未破坏,现状仍为其他草地,无需进行生态修复。依据调查结果云岭乡尼农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整改恢复方案实施面积为7.2630亩。 | ||
整改情况 | 云岭乡尼农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于2025年12月开始拆除,并于12月底完成地面构筑物拆除。并严格按照《卓洁水厂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制定《德钦县梅里雪山卓洁水业有限公司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违规占用草地植被修复方案》,《德钦县云岭乡尼农饮用水厂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修复方案进行生态修复。草地修复草种选配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德钦县历年草原治理项目实践经验,综合比对各类草种配比、实地长势及治理成效优劣,立足修复地块地形、水土等立地实际条件,科学筛选披碱草、鸭茅、紫花苜蓿、白三叶混播组合,提升草地修复成活率与生态稳定性。为保障播种后草种顺利出苗、筑牢生态修复治理成效,同步规划建设节水灌溉配套设施,5月19日启动灌溉管网铺设、阀门安装作业,于5月20日完成全部灌溉管道铺设、生态围栏布设及草种播种施工,项目植被修复工程全面竣工。德钦县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7月1日完成土地复垦验收。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验收工作组依据《云南省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办法》(云林规〔2023〕4号)文件,对7.263亩修复地块采取全覆盖核查。采用样方法进行测定,在修复区域内随机设置3个样方,每个样方面积为1平方米。通过实地测量样方内植被覆盖面积,计算出植被覆盖率,经测定,整改后的草地植被覆盖率达85%,较整改前有显著提高。经综合外业核查,修复区植被覆盖率、草种出苗率及植被生长情况等指标均满足修复方案标准,整体植被长势良好。少数区域草种出苗偏迟,需在后期加大管护与灌溉力度。现阶段区域生态功能持续向好,本次生态修复成效显著,项目验收评定为合格。德钦县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7月1日完成土地复垦验收。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 德钦县自然资源局 0887—8412482 0887—8413121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