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饮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省属驻县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德钦县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9月3日印发的《德钦县地震应急预案》(2024-090305)同时废止。
附件:德钦县地震应急预案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钦县地震应急预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全面筑牢“防”的基础,切实提升“救”的能力,扎实做好思想、组织、力量、物资、行动准备,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迪庆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德钦县地震灾害救援“一县一策”》及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德钦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以及毗邻地区发生地震灾害波及本县,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对工作。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震区人民政府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民警和各救援力量等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高效完成地震应急救援各项任务,依靠先进的技术,科学决策,科学调度,科学救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20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发生6.0级及以上地震,或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人及以上、2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发生5.5-5.9级地震,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发生5.0-5.4级地震,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发生4.5-4.9级地震,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2.1.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严格执行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第一时间统筹开展全县先期处置、人员搜救、灾情上报等工作,全程做好上下衔接、力量统筹与保障落实。
2.2.2. 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属地处置责任,统筹全县救援力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主动接受省、州工作组指导,实时报送震情灾情及处置进展。
2.2.3.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牵头履行属地应对主体责任,统筹启动县级对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全流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及时向州级报送情况,接受州级工作组现场指导。
2.2.4. 地震灾害超出我县应对能力时,第一时间提请县委、县政府向州政府申请提级应对,同步做好先期处置、灾情管控、力量前置等工作,严格落实州级提级后的各项指挥部署。
2.2.5. 地震灾害超出州级应对能力时,在省、州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持续深化现场救援、群众安置、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上级部署,全力配合完成抗震救灾全流程任务。
德钦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全县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常态化指挥机构,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震、减灾、救灾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总 指 挥: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指 挥 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成员
成员单位(66个):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防震减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搬迁安置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党史研究室、县供销社联合社、县融媒体中心、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共青团德钦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红十字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佛教协会、县计划生育协会、县气象局、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德钦分局、迪庆公路局德钦公路分局、迪庆供电局德钦分局、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德钦大队、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迪庆支队德钦大队、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铁塔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武警德钦中队。
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具体工作;推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防震减灾救灾政策和措施;推动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组织协调解决防震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修订县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3个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防震应急办公室设在县防震减灾局;恢复重建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对应局长担任。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县防震减灾局防震应急办公室负责震情速报,地震现场震情监视,震情趋势判定。协调配合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和州地震局做好震情监视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2)县应急管理局抗震救灾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报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负责地震应急期间的相关协调工作;及时协调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筹措与安排,并及时组织下拨。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恢复重建办公室负责公共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安全性能评价,指导灾区危房排险,组织震区房屋建筑的抗震加固工作。
发生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后,县指挥部立即完成“平急转换”,自动转为县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德钦县XXXX(日期)XX(地名)XX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总 指 挥:县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县长
指 挥 长:
A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应急管理)
B角: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后方副指挥长(负责后方统筹协调组):
A角:县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
B角: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后方副指挥长(负责后方综合保障组):
A角:县委副书记(分管维稳工作)
B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机关事务管理)
后方副指挥长(负责前、后方宣传和新闻报道组):
A角: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B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新闻发布)
前方副指挥长(负责“2421”应对组):
A角: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B角:县人武部部长
C角: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前方副指挥长(负责前方综合协调、生活市场供应和物资保障组):
A角: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B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C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社会建设)
前方副指挥长(负责灾害应急处置防范组、恢复生产生活及恢复重建组)
A角:县委常委、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B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自然资源)
C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前方副指挥长(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A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钦县委员会主席
B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卫生健康)
C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钦县委员会副主席(分管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前方副指挥长(负责公共安全、善后处置组):
A角: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B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C角:县公安局政委
前方副指挥长(负责震情和气象监测、灾情统计和损失评估组):
A角: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口帮扶)
B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C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钦县委员会副主席(分管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
前方副指挥长(负责交通保障、通信电力保障组):
A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交通)
B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财政经济委员会)
C角: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钦县委员会副主席(分管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一)后方统筹协调组
组 长:A角:县政府办主任
B角:县委办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总工会。
工作职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各组抗震救灾信息,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筹备后方指挥部会议,起草有关文电;协调保障州、县领导及前方指挥部工作组赶赴灾区;协调调派县内外救援队伍支援灾区;做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动员和派遣;根据前方指挥部工作需求,提供保障;做好州内外工作组来德钦的服务保障;记录国家、省、州工作组及指挥部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
(二)后方综合保障组
组 长:A角:县财政局局长
B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妇女联合会。
工作职责:协调做好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的调运;向国家申请救灾物资、资金和政策支持;组织处理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做好后方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协调落实地震保险快速理赔事宜。
(三)后方宣传和新闻报道组
组 长:A角: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B角: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文联、社科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党史研究室、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
工作职责:做好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做好省内外、国(境)外媒体进入灾区的协调联络;负责舆情监控及研判,积极稳妥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每日新闻发布会制度,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正能量。
(一)“2421”响应组
先期工作职责:根据迪庆州抗震救灾指挥部“2421”应对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中期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配置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民兵和社会救援力量排查、搜索、救援被困群众;协助运输、投送、发放抗震救灾物资;协助转移受灾群众,搭建临时安置点;承担排危除险有关工作;做好旅游企业紧急疏散和受灾游客转移安置工作等。
①“2421”响应组(先遣分队一分队):
组 长:A角:德钦县消防救援局政委
B角:德钦县消防救援局局长
C角:卡瓦格博大道消防救援站站长
D角:武警德钦中队中队长
组成单位:县消防救援局、武警德钦中队。
“2421”工作职责:15分钟内先遣分队完成集结并制定路线方案,同步做好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沟通;30分钟内先遣分队出发;负责震后30分钟内出发前往震中地区,主要查明震中主干道路情况,反馈信息至交通保障组;深入震中区域,初步掌握受灾情况,并向指挥部报送;30分钟内主要专业救援力量集结;60分钟内主要专业救援队伍赶赴震中开展搜索救援工作;
②“2421”响应组(先遣分队二分队)
组 长:A角: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B角: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分管扑火队)
C角: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队队长
组成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2421”工作职责:30分钟内主要专业救援力量集结;60分钟内主要专业救援队伍赶赴震中开展搜索救援工作;深入震中区域,初步掌握受灾情况,并向指挥部报送。
③交通保障组
组 长:A角: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B角:迪庆公路局德钦公路分局局长
C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组成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迪庆公路局德钦公路分局、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德钦大队、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迪庆支队德钦大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421”工作职责:30分钟内交通保障组集结待命;组织抢修公路等交通设施,开辟抢险救援生命通道等;反馈信息至交通保障组组织队伍对主干道路采取保通措施,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安排。
④通信电力保障组
组 长:A角: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局长
B角: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副局长(分管通信保障)
C角:迪庆供电局德钦分局局长
组成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迪庆供电局德钦分局、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铁塔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
“2421”工作职责:30分钟内通信和电力保障组同步集结待命;组织开展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等。
(二)前方综合协调组
组 长:A角: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B角: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C角: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政府办、县委办、县红十字会、县佛教协会、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工商业联合会、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开设前方指挥部;负责决策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事项通知、信息汇总、情况通报、会议筹备;做好国家、省、州工作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抓好指挥部决策事项的跟踪督促、报告反馈等;负责前方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综合协调;协调调度灾区政府和各救援力量有序开展救援工作,落实指挥部饮食、居住、通信(网络)、车辆、卫生、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障等。
(三)生活市场供应和物资保障组
组 长:A角:县发展和改革局长
B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C角: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D角: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青团德钦县委、县供销社联合社、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为受灾群众、救援人员提供饮食、饮水等生活保障支持;组织实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供应投放;监管灾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保障;做好灾区集中供餐点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做好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发放工作;设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做好社会力量在灾区的管理工作;妥善安置灾区师生;根据需要,配合救援力量筹措物资器材并做好后勤保障等。
(四)灾害应急处置防范组
组 长:A角: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B角:县水务局局长
C角: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搬迁安置办、迪庆供电局德钦分局、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河流、湖泊、水库隐患与堰塞湖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灾区受损房屋安全应急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房屋设置“可以使用”“暂停使用”“禁止使用”标识;组织对矿山、尾矿库、冶金、危险化学品设施、放射性物质、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火灾、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物质泄漏等事件;排查和消除灾区油库、加油站、燃气安全隐患;做好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等。
(五)灾情统计和损失评估组
组 长:A角:县统计局局长
B角:县审计局局长
C角: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白马雪山保护区德钦分局、县防震减灾局、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统计、核实、上报地震灾情和救灾情况;开展震害调查与烈度评定,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对基础设施、工矿、商贸和农业等受灾损毁情况进行核实。
(六)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A角: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B角: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局长
C角:县纪委监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卫生健康局、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对前往灾区的医疗救护力量进行统一调度;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开展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救援工作;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饮用水监测与消毒、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好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监测、动物紧急免疫、污染地消毒、动物移动监管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科普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及时对伤病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等。
(七)公共安全组
组 长:A角: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
B角: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
C角: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实施灾区交通管制,维护灾区交通秩序,疏导车辆和人员;加强灾区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守护和警戒重点目标;加强对谣言、有害信息的监测管控,依法打击制造、传播谣言行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做好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稳妥做好灾区民族和宗教工作等,依法防控和打击以宗教名义或赈灾募捐为名实施诈骗敛财的违法行为。
(八)善后处置组
组 长:A角:县民政局局长
B角: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委社会工作部、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做好遇难者遗体火化工作;向遇难者家属发放抚慰金;依法对无法确定身份的遇难者进行DNA鉴定等。
(九)前方宣传和新闻报道组
组 长:A角: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新闻宣传)
B角: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文联、社科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党史研究室、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委党校。
工作职责:组织新闻媒体赶赴灾区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做好州内外、国外媒体(视情)进入灾区的管理工作;做好舆情监控及研判,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地震应急宣传,组织学习教育,收集先进典型事迹等。
(十)震情和气象监测组
组 长:A角: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B角: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工作职责:提供地震预警、灾情速报和快速评估。开展震情趋势研判和地震流动监测;提供灾区天气实况,震中及周边地区短临天气预报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
(十一)交通保障组
组 长:A角: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B角:迪庆公路局德钦分局局长
C角: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迪庆支队德钦大队所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迪庆公路局德钦分局、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迪庆支队德钦大队、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德钦大队。
工作职责:组织抢修公路等交通设施,开辟绿色通道并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等。
(十二)通信电力保障组
组 长:A角: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局长
B角:迪庆供电局德钦分局局长
C角: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总经理
D角: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总经理
E角:中国联通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总经理
F角:中国铁塔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迪庆供电局德钦分局、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联通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中国铁塔云南公司德钦分公司。
工作职责:组织抢修抢通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
组 长:A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B角:县财政局局长
C角: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德钦中队、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迪庆公路局德钦公路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德钦分局、迪庆供电局德钦分局、灾区乡(镇)政府。
工作职责:收集有关资料,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制定恢复生产方案;开展灾害综合治理;做好灾区复工、复课、复市,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组织城市供水、供气、供暖抢修等。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县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乡(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地震宏观异常的观测、上报。县指挥部根据地震趋势预测意见,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防范应对。
县内发生预警震级为4.5级及以上地震时,县防震减灾局在18秒内向地震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的地震应急响应“关键人”发送地震“必达信”“霸屏信息”。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在15分钟内完成县级“关键人”的电话叫应叫醒,确保信息直达有关责任人。
县内发生3.0级及以上地震后,县防震减灾局迅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测定,15分钟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发布震情信息。
(1)地震发生后,灾区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立即设法向上级报告初步灾情。灾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收集了解灾情,30分钟内将灾情初核情况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收集、汇总本系统、本行业灾情信息,30分钟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办公室。
(3)县指挥部办公室在1小时内做好灾情收集、汇总和上报,并及时共享至各成员单位。
(4)县指挥部办公室1小时内将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初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上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地震发生后,灾区各级领导干部立即到岗到位,组织行政区域内力量,以抢救生命为首要任务,开展先期处置:
(1)迅速组织发动基层干部群众、民兵、“第一响应人”开展自救互救,初步排查和上报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2)迅速调派本地消防救援、基层医疗、公安、民兵等力量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
(3)紧急开放应急避难场所,设立临时安置点,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
(4)紧急调拨本级救灾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组织力量摸排并初步抢修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关键基础设施。
(6)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7)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灾区治安巡查,维护社会稳定。
(8)严密防范余震和次生灾害。
(9)及时提出需上级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10)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1)县防震减灾局迅速组织震情会商研判,做好震后监测预警,提出工作建议。
(2)县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调度了解灾情,指导灾区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视情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3)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协调调派县消防救援局、县扑火队等组成先遣分队,携带通信、侦察装备,快速突进灾区,核查灾情、建立联系、上报信息,并组织开展早期救援。
(4)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做好支援准备。
县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启动条件综合考虑地震震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及灾害链风险等因素。
表1:地震灾害响应级别与地震灾害级别分级标准
响应 级别 | 地震灾害等级 | 初判标准 | 分级标准 | |
震级范围 | 人员死亡 (包括失踪) | 经济损失 | ||
I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6.0 级以上 | 200 人以上 | 特别重大经济损失 |
II | 重大地震灾害 | 5.5~5.9 级 | 30~199 人 | 重大经济损失 |
Ⅲ | 较大地震灾害 | 5.0~5.4 级 | 10~29 人 | 较大经济损失 |
IV | 一般地震灾害 | 4.5~4.9 级 | 10 人以下 | 一定经济损失 |
对敏感地区、特殊时段或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地震,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1)15 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测定并上报《震情速报》;启动 “5618” 紧急叫应叫醒机制,通知指挥部相关人员;两支先遣分队完成人员、装备集结并制定突进路线。
(2)30 分钟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在应急指挥中心集结,召开紧急会议研判震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先遣分队立即向震中区域出发,开展前期探查;同步开启交通管制及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通道畅通;通信电力保障力量调配应急通信装备,迅速开展通信、电力应急保障,确保指挥联络畅通。
(3)60 分钟内:全面落实“123”快速响应机制1小时核心要求,各级指挥系统全面启动、高效运行;编发首期《抗震救灾要情专报》,及时上报震情及应急处置进展;县级增援救援力量完成全员集结,做好出发准备;首批救灾物资启动调运,确保快速送达灾区;拟定首份新闻通稿,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及救援动态;灾区乡镇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有序推进群众转移安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20分钟内:全面落实“123”快速响应机制2小时核心要求,救援队伍全面派出、赶赴一线;前方指挥部赶赴重灾区,完成选址并搭建临时指挥点,统筹协调一线救援工作;县级主力救援队伍全面向灾区机动,同步开展搜救、抢险等工作;医疗应急队伍迅速赶赴灾区,全面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受伤群众处置及灾区卫生防疫相关工作,防范次生公共卫生风险。
(5)180分钟内:全面落实“123”快速响应机制3小时核心要求,各项救援工作全面、有序、高效展开。整合前方救援力量、医疗力量、保障力量,聚焦震中重灾区,重点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群众安置、物资保障、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全力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决策与宣布:震后30分钟内,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并宣布启动德钦县地震灾害对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立即上报州委、州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或在县委、县政府事前专项授权的前提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严格按照预案明确的震级、灾情分级标准,直接启动对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后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挥部指挥长报备,同步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核心应急处置措施(震后0-72小时黄金救援期):
地震发生后,德钦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工作组严格对照指挥部“2421”应对措施,按以下时间阶段同步展开行动,全力抢抓震后0-72小时黄金救援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一阶段:应急启动与先期处置(震后0-2小时):
核心目标:启动指挥体系,投送先遣力量,初步掌握灾情,开辟救援通道。
震后0-15分钟(落实“2421”中“2个15分钟”要求):
县防震减灾局:15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测定,精准确定震中位置及地震参数,第一时间上报《震情速报》,为后续救援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后方统筹协调组:立即启动“5618”紧急叫应叫醒机制,快速通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到位;同步接收各渠道灾情初报信息,启动信息汇总工作,确保灾情信息快速流转。
“2421”响应组:立即组织先遣分队,15分钟内完成人员、车辆、卫星电话、无人机、破拆工具等救援装备集结,科学制定向震中突进的路线方案,同步做好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沟通,确保行动协同一致。
震后15-30分钟(落实“2421”中“4个30分钟”要求):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单位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县应急指挥中心完成集结,迅速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判震情灾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正式宣布成立前后方指挥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救援工作。
先遣分队:严格落实30分钟内出发要求,向震中区域快速突进。核心任务包括:侦察通往震中主干道的塌方、桥梁损毁等交通阻断情况,实时反馈给交通保障组;初步勘察震中区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通信电力中断等核心灾情,通过卫星电话第一时间向指挥部上报,为后续救援力量投送提供依据。
交通保障组、通信电力保障组须在 30 分钟内同步集结待命:
通信电力保障组:立即调配卫星电话、便携式基站等应急通信电力设备,优先恢复并保障前后方指挥部之间、指挥部与先遣分队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同步做好应急电力供应准备,确保指挥指令顺利传达。
交通保障组与公共安全组:同步在通往灾区的主要路口实施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通行,专门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人员、物资优先通行;交警力量视情随先遣分队或紧随其后,及时疏导交通、处置路面突发情况。
后方统筹协调组:须在30分钟内完成主要专业救援力量集结,协调县人武部、武警德钦中队及县级专业扑火队等主要专业救援力量,完成人员、装备集结。
震后30—60分钟(落实“2421”中“2个60分钟”要求):
县防震减灾局:须在60分钟内根据地震预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网格搜索救援表,明确搜索区域,为后续精准救援提供指引。
后方统筹协调组:持续收集、汇总各渠道灾情信息,编发首期《抗震救灾要情专报》,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灾情及救援进展;须在60分钟内完成主要专业救援队伍赶赴震中,协调县人武部、武警德钦中队及县级专业扑火队等主要专业救援力量赶赴震中。
后方综合保障组:立即启运县级救灾物资储备点的首批应急物资,重点包括帐篷、棉被、食品等,确保救援物资快速运往灾区,为转移安置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后方宣传和新闻报道组:拟定首份新闻通稿,梳理震情、救援启动情况等核心信息,做好首次信息发布准备,及时向社会通报灾情,引导社会舆论,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灾区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辖区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优先转移安置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避开危险区域;通过一切可用手段(如广播、对讲机、人工传递等)向上级续报灾情,确保灾情信息不遗漏。
震后60—120分钟:
严格落实“2421”中“1个90分钟”要求,90分钟内第三批救援队伍全面出发,充实救援力量,扩大救援覆盖面。
前方综合协调组:随前方指挥部指挥长赶赴重灾区,在靠近震中且安全的区域选址,快速搭建前方指挥部,实现前后方指挥联动,提高救援指令执行效率。
“2421”响应组:县级主力救援队伍(消防救援、专业扑火队等)根据先遣分队反馈的灾情信息和指挥部指令,分批次向灾区机动,重点开展人员搜救、被困群众解救工作。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派出县级医疗应急队,可随前方指挥部一同前往灾区,或单独编组赶赴灾区,提前做好医疗救治准备,一旦发现受伤群众,立即开展救治工作,同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前期准备,防范次生公共卫生风险。
第二阶段:全面救援与紧急安置(震后2—24小时)
核心目标:全面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群众安置,抢通生命线,严防次生灾害。
力量统筹与灾情评估:
“2421”响应组:在灾区入口关键节点设立“救援力量接收分配站”,对陆续抵达的国家、省、州、县及社会救援力量进行统一编号、能力评估,分配搜救任务。
震情和气象监测组:根据网格搜索救援表快速生成初步的“红(极重灾区)、黄(重灾区)、绿(一般灾区)”灾情分区图,供“2421”响应组划分搜救网格使用。滚动提供余震信息和灾区专题天气预报。
灾情统计与损失评估组:以服务搜救决策、支撑安置保障为核心,分时段完成全域灾情摸排、数据核验、灾情分区更新与灾害损失初评,适配德钦地域特点,建立统一归口的灾情体系,为救援指挥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地毯式生命搜救:
“2421”响应组:依据灾情分区图,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队、逐户排查。”指挥各救援队综合运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工程机械,对倒塌建筑、滑坡体进行全覆盖搜索,重点排查学校、医院、养老院、民宿等场所。建立每2小时搜救进展报告制度。
灾害应急处置防范组:同步对搜救现场及周边的危房、危险化学品设施进行排查、标识,保障搜救作业安全。
医疗救治体系建立: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在灾区安全地带建立“现场急救点—帐篷医院/野战医院”前线救治体系,开展检伤分类(红、黄、绿、黑标)。建立重伤员后送“绿色通道”,协调申请航空医疗救援。在24小时内,完成对所有已设立的集中安置点、临时水源、垃圾堆放点、厕所的首次全面消杀。
受灾群众紧急安置:
生活市场供应和物资保障组:立即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搭建集中安置点。按照“六有”标准,确保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医、有学上。设立物资发放点,实行登记造册、公开发放。
公共安全组:在安置点、物资发放点设立临时警务站,24小时值守,维护秩序。
生命线工程抢通:
交通保障组:集中全县工程机械,并请求上级及武警交通部队支援,采取“分段包干、多点突击、连续作业”方式,全力抢通通往各重灾乡镇的主干道。
通信电力保障组:在公网中断区,搭建以卫星通信车、短波电台为主的应急指挥专网。调用应急发电车,优先保障指挥部、医院、安置点供电。
次生灾害防范:
灾害应急处置防范组:组织专家对水库、电站、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首轮拉网式排查,对高风险点实施监测预警。对灾区所有受损房屋进行应急安全评估,100%张贴“可使用(绿)/暂停使用(黄)/禁止使用(红)”安全标识。
第三阶段:持续救援、深度安置与秩序恢复(震后24—72小时)
核心目标:持续搜救不留死角,深化卫生防疫,规范安置点管理,启动善后与恢复准备。
搜救与排查深化:
“2421”响应组:组织力量对偏远村组进行“进村入户”排查,确保搜救全覆盖。根据灾情变化调整救援力量布局。
卫生防疫全面加强: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传染病监测进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饮用水、食品的持续监测。组织心理救援团队深入安置点开展心理干预。
安置点规范化管理:
生活市场供应和物资保障组:保障生活物资持续供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稳定市场价格,规范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与公示。
灾情统计和损失评估组:完善灾情统计,形成较全面的灾情数据报告。
善后工作启动:
善后处置组:依法开展遇难者善后工作。在卫生防疫指导下,对遗体进行消毒、编号、临时保管。对无法辨认身份的遇难者,由公安法医规范采集DNA样本,并同步收集失踪人员家属DNA比对样本,送交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以科学确认身份。着手制定抚慰金发放方案。
秩序维护与舆情引导:
公共安全组:持续加强社会治安和交通疏导,打击违法犯罪。
宣传和新闻报道组(前后方):坚持每日新闻发布会制度,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正能量。
恢复重建准备:
恢复生产生活及恢复重建组:开始对受损较轻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复,为复商、复学、复工做准备。着手收集灾害损失资料,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
(整个过程中,前后方综合协调组负责指挥部的运行保障、会议组织、信息流转和综合协调;后方统筹协调组、综合保障组、宣传组持续履行其信息枢纽、资源调度、后勤支持、对外宣传与舆情管理职责。)
在抗震救灾应急响应期间,德钦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授权,可依法视灾情需要,决定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
(1)人员救助与保护措施
紧急疏散与转移:组织力量解救、转移、疏散并妥善安置受地震灾害威胁、被困人员。
特定群体保护:组织救治、转移、疏散并妥善安置伤员;对“孤儿、孤老、孤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重点救助与保护。
(2)现场管控与秩序措施
危险区域管制:迅速组织力量消除地震灾害危害和危险源,划定警戒区和实行交通管制,限制有关场所内的活动,防止危害扩大。
紧急征用:依法依规向单位和个人临时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及相关物资,用后及时返还,并依法给予补偿。
市场与价格干预:采取必要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社会治安维护: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措施
设施抢修:组织抢修受损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
卫生防疫: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药品进行检测和监督,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环境监控:加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4)社会动员与支持措施
灾害评估: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对地震灾害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核定灾害损失。
社会动员:组织、协调、调配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抗震救灾,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必要服务。
捐赠管理:组织接收、分配和管理国内外捐赠的救灾款物。
(5)信息管理措施
信息发布:统一、准确、及时发布震情、灾情和应急救援工作信息,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引导。
应急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畅通,必要时可依法临时接管、优先使用社会通信资源。
(6)其他必要措施
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的必要措施。
依法可采取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1)调整:按照“谁启动、谁调整”原则,根据灾情发展或上级响应情况,及时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2)终止:当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安置完成、次生灾害基本消除、生命线基本抢通、社会秩序基本恢复后,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灾区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过渡性安置。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安定。
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上级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复盘评估应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建议。特别重大、重大灾害配合上级开展;较大灾害由县政府或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一般灾害由灾区乡(镇)政府或本级指挥机构开展。
(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2)较大地震灾害: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由县委、县政府或指定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并组织实施。
(3)一般地震灾害:由灾区乡(镇)政府视情组织编制恢复重建或恢复生产生活工作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
恢复重建工作应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确保质量。
毗邻省、州、县发生5.0级以上地震,可能对我县造成影响时,县防震减灾局迅速分析研判,评估可能影响,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支援准备或内部防范应对工作。
县内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事发地乡(镇)政府要第一时间处置。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等部门根据情况派出专家分析传言起因,协助当地做好信息发布、科普宣传和舆情导控,依法处置谣言,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力量为协同、军队和武警部队为突击、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本地区、本行业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配备装备,开展培训和演练。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乡、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推进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及时反馈、指挥调度精准高效。
县应急管理局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地震发生后,值班人员负责第一时间将震情灾情信息、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送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并通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灾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
震后7天内各成员单位由1名带班领导和至少1名股室负责人值班,双人24小时值班,随时受领任务。
(1) 物资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健全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在偏远乡(镇)科学前置应急物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相关物资储备。
(2) 资金保障:将地震应急准备、演练、培训、避难场所建设等防震减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保障抗震救灾需要。
加强交通、通信、电力、供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和日常维护。各运营单位要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加强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受损后能快速抢修恢复。
各乡(镇)要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村级活动场所等,因地制宜建设、标定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必要设施。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保障畅通。
(1) 宣传: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七进”活动,增强公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2) 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对各级干部、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3) 演练:县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级地震综合演练。地震重点乡(镇)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演练,其他乡(镇)至少1次。各行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也要组织开展自查,确保预案、机制、队伍、物资、演练等落实到位。
本预案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各乡(镇)政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地震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学校、医院、重点企业等要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措施。
德钦县地震应急专项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预案设置后方指挥部工作组3个、前方指挥部工作组13个共16个工作组、对应的16个子预案在县级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各工作组组长A角单位牵头召集成员单位开展专项预案学习研讨,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本组子预案修订工作计划;县级预案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各自工作组子预案修订工作,经各组成员单位联合审议通过后,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虚报、瞒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桥梁、照明、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123”快速响应机制:1小时内各级指挥系统全面运行,2小时内救援队伍全面派出,3小时内救援工作全面展开。
“5618”紧急叫应叫醒机制:“5”:预估震级≥5.5级时启动机制;“6”:以预估烈度≥6度以上区域为发送范围;“18”:18秒内将地震“必达信”“霸屏信息”发送至地震应急响应“关键人”。
德钦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421”应对措施:“2”即2个15分钟:15分钟内县防震减灾局确定震中位置及地震参数;15分钟内先遣分队完成集结并制定路线方案,同步做好与县市沟通。“4”即4个30分钟:30分钟内县指挥部成员集结并召开紧急会议;30分钟内先遣分队出发;30分钟内交通保障和通信电力保障组同步集结待命;30分钟内主要专业救援力量集结。“2”即2个60分钟:60分钟内主要专业救援队伍赶赴震中;60分钟内县防震减灾局根据地震预评估制定网格搜索救援表。“1”即1个90分钟:90分钟内第三批队伍全面出发。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德钦县地震应急预案(旧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