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燕发〔2024〕54 号中共燕门乡委员会燕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燕门乡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村、各站所:《燕门乡内部管理制度》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燕门乡委员会燕门乡人民政府2024年7月4日燕门乡党政综合办 2024 年7月4日— 2 —燕门乡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进一步健全规范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调动全体干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工作高效、廉洁、务实,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是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第二章 工作规则第3条 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2.全体干部职工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各村、站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贯彻各项工作部署。第4条 领导职责1.党委工作实行书记负责制,政府工作实行乡长负责—3—制,书记、乡长分别主持全乡党委和政府工作,各党委委员协助书记工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2.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各站所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贯彻乡党委政府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书记和乡长报告。3.书记、乡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受委托的副职主持工作;乡党政办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第5条 决策程序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职工共同协商研究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2.各村、站所提请乡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乡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乡领导班子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全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调查研究和分析后加以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向社会公示的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3.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乡党委或政府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邀请相关纪检监察委参加会议。第6条 依法行政要求1.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要严格依照法定权— 4 —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2.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切实按有关法规程序办理。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第7条 行政监督1.加强对乡党委政府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自觉接受上级监察和人大监督,对发现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治,重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报告。2.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和整改。第8条 会议制度1.实行乡党委会、政府班子会议、机关支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专题会议制度。2.乡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乡党委会议;乡长召集和主持政府班子会议。3.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要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5—会议规模、会期。第9条 工作纪律1.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知识,刻苦钻研,精通业务。2.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村、站所负责人,对领导交办或接手的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完成的过程中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对已完成的工作,自己检查认定没有错误再上报或反馈,不能领导检查出破绽再辩解。3.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村、站所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乡领导班子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违背决定的言论和行为;代表乡党委政府发表的讲话、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4.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委、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6 —5.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接受礼品和宴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谋私利。6.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扶贫挂钩地区、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第三章 学习制度第10条 各项学习活动由乡党政办负责通知并主持。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相关业务知识。第11条 学习活动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等;个人自学主要就确定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组织讨论。第12条 学习时间由党政办具体通知。第13条 学习时间除出差、调研、验收项目或检查工作、病假和其他非常特殊的情况外,不得请假。第14条 学习活动必须根据党政办的统一安排,每位干部需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第15条 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学习讨论情况要有记录。第四章 党支部学习制度—7—第16条 机关支部的学习活动由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通知和主持,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局党支部的安排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工作落实。第17条 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届时由党支部通知,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随时组织学习。第18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定、决议。3.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第19条 机关支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次学习、讨论的内容由机关支部委员会确定。第20条 机关支部组织学习要严肃纪律,党支部成员除因公外出、患病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如需请假的,必须经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批准。第21条 机关支部组织的学习讨论情况,由支部组织委员会负责记录,作为年终对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五章 考勤管理制度第22条 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作息时间按两办规定的时间执行。— 8 —第23条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站所负责人报告,站所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或党政办报告,并委托本站所其他人员处理日常事务,班子成员外出必须向党政办通报去向。第24条 假期届满,应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时,应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报批手续,未办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第25条 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仍不改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年内出现旷工、病假累计天数超过有关法规规定的,取消本年度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第26条 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需要请假者,要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捏造事实请假、出具假病证明、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第27条 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考勤要及时,登记要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第六章 值班制度第28条 值班人员的职责:1.值班领导负责协调、管理日常工作,遇到重要工作要协同其他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2.值班人员要做好考勤登记,到各个办公室巡视,督促—9—职工上班纪律,把当天的有关重要事件进行登记并移交。3.值班人员要做好来电记录,并将所有电话内容及时转告相关人员。4.值班人员要回答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必要时请示领导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第七章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29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德钦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30条 公务接待要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周到安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原则,根据就餐人数、食宿习惯、来宾规格安排接待,杜绝豪华奢侈、铺张浪费。第31条 乡党政办是公务接待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安排实施公务接待活动。由乡领导根据接待对象确定陪同人员,对应站所人员必须参加。第32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定点饭店,执行协议价格。原则上由局办公室按标准代订房间,接待对象房费自理,回本单位凭住宿发票等凭证按规定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33条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 10 —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第34条 接待用餐按照“尊重民族习惯、突出地方特色、符合来宾口味”的要求合理安排膳食。餐饮安排要突出地方特色,以地方家常菜、特色菜、季节菜为主,不得提供虫草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菜品数量必须与就餐人数相对应,不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用餐。用餐标准:(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每人每餐不超过380元;(二)副国级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330元;(三)省部级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280元;(四)厅局级及相当职务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210元;(五)县处级及相当职务职级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六)其他和我县工作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第35条 公务接待中不承担景区门票等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礼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在营业性歌舞厅、KTV、桑拿室、茶室酒吧、烧烤摊安排接待项目。第36条 外因公考察调研等,按规定安排接待,原则上宴请一次,为对方代订住宿、就餐等,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考察人员自付回原单位报销。第37条 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合理限定接待—11—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第38条 公务接待任务结束后,乡党政办及财政所负责做好接待清单整理和归档工作。接待清单应当包括接待事由,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接待活动项目、时间、场所和主要行程安排,就餐、住宿和用车安排以及接待费用开支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第39条 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予报销。第40条 所有接待项目原则上必须由党政办专人负责预定、付款,特殊情况可委托党政办其他人员预定,其他工作人员除主要负责人交代的特殊情况以外一律不得签单。第41条 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42条 公务接待应当积极推进社会服务化改革,推行接待定点服务制度。第43条 参与接待的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穿着得体,热情周到,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第八章 出差管理制度第44条 出差具体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进行公务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学习、检查指导等。— 12 —第45条 严格出差报批程序。出差前由出差人员在局办公室填写《燕门乡公务出差审批表》。职工出差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两天及两天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副职领导出差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出差由办公室填写按规定向县委县政府报批。同一批次多人出差的,由带队负责人报批。审批表交党政办存查,出差人员留存复印件,作为差旅费报销凭据。第46条 差旅费严格按照《德钦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第47条 严格差旅费报销手续。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报销差旅费用。报销差旅费时应当填写《燕门乡差旅费报销单》,并附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和《燕门乡公务出差审批表》(复印件)等凭证,报财务室、党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销。同一批次多人出差的,由带队负责人统一报销差旅费。非特殊原因在出差期间绕道等发生的差旅费,由个人自理。第48条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在出差期间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要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交办出差事项,不得故意拖延、逗留。第49条 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13—控管理,切实做好差旅费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相关领导、财务人员要对差旅费报销进行严格审批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完整、真实。第九章 勤政廉政制度第50条 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艰苦奋斗,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的各项规定。第51条 模范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不准违规为本人及家属成员办理客事,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婚丧嫁娶、过生日、乔迁新居等机会向业务往来单位发放请贴,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第52条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组织原则调配、任用干部,不准拉帮结派、跑官要官、行贿受贿,不准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第53条 坚决禁止干部职工参与涉及色情、赌博等活动,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54条 坚持勤俭办事,爱护公物,管理好公共财物,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有业务经费的站所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不得各行其是、乱支滥用,年内对有业务经费的站所进行一次内审。第十章 德钦县财政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4 —第55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办公用品管理工作,确保办公需要,倡导勤俭节约、物尽其用,防止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制度。第56条 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包括:(一)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笔、信封、信纸、稿纸、复写纸、便签、档案袋(盒)、文件夹、笔记本、电池、计算器、订书机(针)、回形针、大头针、图钉、书夹、尺、剪刀、橡皮擦、一次性水杯、茶叶、墨水、胶水、纸篓等。(二)办公耗材。主要包括墨盒、硒鼓、油墨、色带、打印纸、U盘、光盘、插座、鼠标、鼠标垫等。(三)高值耐用办公用品。主要包括办公桌、椅、柜、沙发、茶几、热水器等办公家具和电话、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摄)像机、录音笔、投影仪、碎纸机、音响设备、电脑(含附件、配件)、硬盘、网络设备等办公设备。第57条 办公用品的购置应遵循“满足工作需要,不追求高档次,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第58条 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实行统一采购、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办公用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采购工作一般应有2人以上进行。第59条 办公用品采购实行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由主要—15—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应避免不必要储存或过量积压。第60条 办公用品采购到位后,采购经办人员要抓紧完善手续,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及时到局财务报销列支。第61条 高值耐用办公用品均应进行登记入库。办公室和使用站所将高值耐用办公用品名称、规格、数量及购买日期等事项及相关凭证报财务人员验收签字,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将办公用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第62条 低值易耗品实行定期发放和按需领取相结合的办法,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站所指定一名内勤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领用。第63条 办公用品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由使用站所报党政办统一维修,由财务室统一结算。第64条 更换高值耐用办公用品,使用人员应将旧件交还财政所登记。第65条 报废属于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按照有关报批规定办理。第66条 财政所和高值耐用办公用品使用站所应当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管理。第67条 对于高值耐用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应尽量调剂使用,一般不重复购置。第68条 工作人员调离单位或退休时,须将个人保管使用的高值耐用办公用品等清点移交局财务登记入库。严禁私— 16 —人将公物带走或丢弃。第69条 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第70条 工作人员应本着爱惜、节约的原则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办公用品,尽量延长使用期,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减少能源消耗,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避免浪费。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照价赔偿。第十一章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71条 公务车辆是指为机关所有的各类用于公务活动、后勤服务的车辆。第72条 公务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调度及保养维护。第73条 党政办应该严格加强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督促驾驶员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服务观念,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做到:(一)严禁酒后开车、超速开车及其他不良驾车行为。(二)严禁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因上述原因而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除取消其驾车资格外,并视情节轻重相应作待岗、转岗、直至开除公职处理。(三)对不服从调配或不守交通规则的,经教育仍不改—17—正的,应尽量不安排直至取消其驾驶业务。第74条 党政办应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公务车辆管理规章制度。(一)严禁使用公务车辆办理婚丧嫁娶等违纪行为,严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娱乐、洗浴等场所门口及附近。一经发现应对有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二)对公务车辆的使用、维修、检查等各个环节把好车辆安全技术关,确保车辆不带病行驶。(三)凡擅自将车停泊在外而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的,应由驾驶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四)公务车辆因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等原因所发生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第75条 公务和非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如下:(一)科级领导干部及一般干部出差到车站、机场接送用车。(二)接待来宾及会议用车。(三)干部职工因公需赴省、州、县的用车。第76条 党政办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公务车辆油料的使用管理,公务用车燃油费必须与差旅费一并报销,实行一事一结。第77条 驾驶员的主要职责为:(一)在党政办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乡领导和各站所— 18 —的驾驶服务。(二)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三)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第78条 当公务用车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首先作应急处理,然后迅速与单位联系,依据单位决定,作妥善处理,事后应提交事故报告。第十二章 电子设备管理制度第79条 使用计算书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并拔掉电源,方可离开办公室。由于违规操作的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本人自付。第80条 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能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必须在1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连接线和接口卡。第81条 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专人负责,设备不得串用和随意调整。第82条 使用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19—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他用户;严禁在网络上下载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第83条 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放置,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第84条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响声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或未排除之前严禁启动机器,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第85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第86条 电脑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确保数据已安全备份方能维修。必要时应通知管理人员,将数据传入服务器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操作人员的密码要相互保密,严禁串用,密码视同个人印章管理,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如泄露密码造成损失,由持有密码者负责。第87条 严禁私自更改和删除操作系统、程序,严禁随— 20 —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严格控制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磁带。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淫秽、反动图片,对新购和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严禁闲杂人员到办公室操作电脑、玩电脑。第88条 计算机消耗材料要根据实际需要,报请领导批准方可购进,办公室一年统计四次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消耗情况。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全体干部职工行为规范一、精神饱满,端庄稳重,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二、衣着整洁,朴素大方,上班时间不能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等。三、男同志不得留长胡须,不留长发,女同志发型适宜整齐,饰物大方适当,符合职业特点,不浓妆艳抹。四、不准在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上网娱乐,不准串岗聊天、办理私务。五、对办理业务及来访人员实行微笑服务,态度热情和气,不得表情漠淡,漫不经心,敷衍了事,更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六、严格遵守禁酒令。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用各种酒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因饮酒影响公务正常履行,不得因—21—饮酒影响单位和个人形象。七、上班时间不得把坐在桌上或把腿翘到桌上。八、进入办公室不得用脚踢门。九、提倡戒烟,共同努力营造无烟办公室。十、同事之间文明相处,不随意起绰号或喊绰号。(此文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