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人民政府,级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截至2026年531日前,由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府各部门(含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标准

按照“谁起草、谁梳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保留、修改、废止或失效的建议:

(一)予以保留的情形。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相符,且需要继续执行的。

(二)予以修改的情形。文件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一致,或者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相抵触,但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仍需保留的,应当提出修改建议并明确修改时限。

另外,《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4 号)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属于阶段性工作的,应当载明有效期,有效期不超过 5 年;名称冠以 “暂行”、“试行” 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 3 年。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三)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1.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政策相抵触的;2.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替代的;3.有效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不适应“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等最新要求的;5.违反规定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证明事项等的。

三、清理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与自查阶段(2026年612日前)。

坚持“先评估、后清理”原则,各部门在提出清理建议前,必须对其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

1.评估重点:重点评估文件内容的合法性(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合理性(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是否存在干预企业自主权等情形)、可操作性(是否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能够有效执行)以及实效性(是否达到了制定时的预期目的,是否存在“长期闲置”的“僵尸文件”)。

2.评估方式:各部门可通过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评估。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主动听取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和基层群众的意见。经全面梳理,逐件提出保留、修改、废止或失效的初步建议及理由,填写《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情况汇总》(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政府办政策法规室。多个部门联合起草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并汇总意见。

(二)审核汇总阶段(2026年618日前)。政府办对各部门报送的清理建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汇总复核。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草案。

(三)公布结果阶段(2026年630日前)。将形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草案,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对外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确保清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扎实做好实施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是科学清理的前提,各部门要坚决杜绝“走过场”“凭感觉清理”的现象,必须做到“无评估不清理”。评估过程要有据可查,评估结论要客观真实,切实把文件“该不该留、该不该改”的底数摸清摸透,确保清理结果经得起法治检验和实践检验。   

(三)强化衔接配合。政府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各文件起草或实施部门要主动作为,如发现文件实施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及时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要求开展清理、未及时报送清理结果、或者清理建议把关不严导致文件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内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6年612日前,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情况汇总》(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附件2)电子版加盖公章以及本部门清理工作总结报送至政府办政策法规室(联系人:此里追格,电话:18869696865。邮箱:2486747987@QQ.com)。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情况汇总

2.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3.保留(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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